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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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14-201388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国资委办公室

  • 发文字号:

    0

  • 成文日期:

    2014-06-26 00:00: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国资委201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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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6-26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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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国资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义政办发〔2011〕178号)文件要求,成立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正科级特设机构。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主要职责为: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4.根据市委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财务总监和外部董事,负责监事和财务总监的日常管理工作,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6.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财务开支审计监督工作,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并配合审计部门进行各项审计工作。

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8.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根据所监管企业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控制企业用工成本,分年度核定企业用工规模,规范企业录用和辞退职工程序。

11.负责协调所监管企业与行业部门的工作关系并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完成党建、廉政、社会治安、维稳、计划生育、创建、信访等各项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国资委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委下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和专职监事服务中心预算

二、国资委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国资委2014年收入预算 613.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437.47万元,占71.36%;上年结转收入15.9万元,占2.59%;财政专户159.7万元,占26.05%。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国资委2014年支出预算613.0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国有资产监管)58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2.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1万元,项目支出15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06.21万元,主要用于市国资委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职工体检费、午餐补助等费用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04.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培训费、办公楼租赁费、国资监管专项经费、党建管理费、聘请中介审计费、重大事项专家认证费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事务176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专业人才招聘费、新增设备购置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安排1万元,用于委离休人员经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25.06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4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目前暂无安排。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9万元,比上年下降30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地市来义学习考察、省企央企对接、招商引资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  2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比上年下降33.3%。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根据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调整。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类)国有资产监管(款):指反映政府对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支出。具体包括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的行政运行(项)经费,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经费,以及用于全市财务总监管理工作的支出的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于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国资委三公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