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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22-42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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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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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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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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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1-27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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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时期,是我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时期,也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发展、实现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重要时期。随着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方式升级,安全生产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挑战、新任务。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4〕74号)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十三五”重点规划编制任务与分工方案的通知》(义政办发〔2015〕151号)中对编制安全生产规划的要求,依据《中共义乌市委、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义委发〔2015〕3号)等文件精神,组织编制了《义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主要任务与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规划实施保障政策五个部分,是“十三五”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规划编制基准年为2015年,实施期为2016年至2020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断完善。着力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按“党政同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指挥部工作体系,由市委书记任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领导小组组长,下设指挥部,由市长任总指挥,镇街、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的“大安全”工作格局。2013年,按“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市领导安全生产和消防检查日”制度,落实市、镇街、部门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属地镇街层面,实行常务副职分管安全制度,推行全员全科网格化监管,村居班子一名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村级巡查员队伍,做到市、镇街、村居三级全覆盖。行业领域层面,将安全生产职责纳入26个职能部门的“三定方案”中,着重突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得到进一步明确。全面施行督查考评问责制,市委、市政府制订了《义乌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纪委、监察局专门下发《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若干纪律规定》、《关于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建立与网格化管理配套的事前问责机制,并由督考办、指挥部进行督查,对未发生安全事故,但工作不落实的人员予以问责。

二是事故防控能力不断增强。创新开展“四加一”、“五患”治理行动。抓牢小微企业合用场所、用电安全、安全通道、违法建筑以及员工出租房五个重点开展治理,消除大量安全隐患,五年来,共分离“多合一”企业从业人员11万余人,拆除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269.47万㎡,改造中小企业电器线路1.79万家,督促整改合用场所2.81万处、出租房12.3万处。通过治理,我市工业企业已连续6年未发生火灾亡人事故。推行分行业治理机制,每年针对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相继对粉尘、液氨、喷涂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建筑工地、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三线”违章穿越搭挂等24个行业领域完成治理,经治理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推行隐患挂牌销号制度,对安全风险较大、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按“由重到轻,先难后易”的要求建立隐患数据库,并进行重点挂牌督办,整改后实行销号。自2013年7月开展该项工作以来,共完成农村道路、工业企业、建设工地、电力设施、公众聚集场所等领域重点隐患整改销号80余处。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安全保障不打折扣,市级财政投入近亿元,在全市各镇街设立消防站,落实机构、人员和装备,提升区域安全状况。市、镇街两级共投入5000余万元,开展系列老旧电器设施改造,其中木结构老房线路改造就达1500多万元,切实改善民生安全。推进公共安全培训中心建设,金华市首个镇级公共安全培训中心已在苏溪镇建成,并已投用,佛堂镇、北苑街道公共安全培训中心已完成选址,进入设计阶段。积极推动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2007年以来,我市已基本形成市、镇街、村居三级安监网络,各镇街相继成立了安监所和安监中队,安监队员一度达到400多人,每个村居也都配备了安全生产巡查员,尤其是随着全员全科网格化监管的推行,基层监管力量空前强大。事故防范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先后开展了电镀行业、多主体厂房和市场事故防范体系建设试点,同时还分别在危化领域和涉尘企业引入社会中介力量,推动隐患排查社会化服务工作,下一步将做好试点扩面工作。

四是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深入开展“千干联千企”安全服务专项行动,积极为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应对金融危机提供安全服务。督促企业健全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动企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上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986家规上企业通过国家三级标准化评审(包括今年250家),另外还有279家企业、158个村居通过安全生产示范化验收。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也不断提升,根据13条标准将企业划分为A、B、C、D等级,实行分级监管,目前全市共定级、升级中小企业2.83万家,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较大改善。

五是全社会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市、镇街、部门每年制定宣教计划,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曝光台、宣传车、电视字幕、电台连线、专版专刊等形式进行宣教,将安全意识传递至社会各界。尤其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后,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六进”活动,开展卓有成效的安全宣传系列活动。在义乌电视台开设安全生产曝光台曝光45期,电台电话连线、电视台字幕播放83期,在义乌商报社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发表专题文章43期,开展各类安全文艺演出20余场,设置43个安全知识咨询点,制作宣传展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约2万份;安全生产演练100余次。就新安法的宣贯,我市还组织新安法宣贯会28场,印发“致全市企业主要负责人一封信5000余份。同时,还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培训教程纳入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必修课程,列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设立安全生产视频库,直接面向镇街部门监管人员以及企业开放,进一步提高法律法规的知晓率、覆盖率,努力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开展全员培训工程,通过与职业学校、行业协会、定点规上企业联合办学的方式,五年共完成从业人员培训109万人(11年、15年数据未加),位居全省前列。

“十二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断稳定好转。一是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逐年连续保持下降。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11年的***下降到2015年的***,下降了****%;工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2011年的***下降到2015年的***,下降了***%;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2011年的***下降到2015年的***,下降了***%。二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2015年发生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2011年相比,分别下降***%和***%。三是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建筑事故死亡人数、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均实现控制指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前五年安全生产工作治理,为做好下一个五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但全市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消防领域火灾防控压力较大,近几年曾有亡人火灾出现,而且在部分时段集中出现较大影响的企业火灾,一些如村民旧改住宅、出租公寓楼、厂房单通道等火灾隐患呈现出区域性、行业性的特点,治理难度大。危化品仓储基地落地难,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的经营、使用总量较大,但因此所带来的储存问题突出,存在较大的事故隐患。道路交通事故虽然每年下降,但仍处于多发状态,“十二五”期间,平均每年发生***起,死亡***人,约占各类事故总起数和总死亡人数***%、****%。建筑施工领域形势仍然严峻,连续多年大比例占据工矿商贸建事故控制指标。另外,人员密集场所、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不安全因素较多,安全监管丝毫不能松懈。

二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还任重道远。一方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总体来看,我市众多的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企业主安全认识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较多、对员工安全培训教育不重视、本质安全水平低的现状还没根本改变。另一方面,部分镇街领导和网格责任干部责任意识有所淡化、工作力度明显减弱、麻痹侥幸心理严重、安全生产氛围不够浓厚。尤其是部分镇街网格干部,日常检查走过场、排查隐患不认真、督促整改不及时。一些行业监管部门对“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缺乏正确的认识,尤其是在涉及多个部门监管的行业,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时不主动、不积极,甚至互相推诿,对法律法规及政府要求应予承担的职责没能履行到位。

三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依然薄弱。产业结构层次较低,企业“低、小、散”现象普遍,安全生产整体水平较低的状况在短期内还无法有效改善。基层安监机构面临有责无权的困境,监管装备以及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尤其是在危化品、涉氨、涉尘等专业性较强的安全监管工作上,这对受限于机构编制和专业人员的镇街安监所来说,远不能满足当前安全监管的实际。安全科技支撑与中介力量薄弱,安全中介服务机构及行业协会参与安全管理程度不高,花钱买服务、花钱买安全的观念没有真正得到确立,安全工程市场培育还需努力。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尚未得到有效建立,救援队伍和装备不足,应急管理薄弱。

(三)“十三五”期间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十三五”时期,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关键时期,随着各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及压力大增。二是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相对落后的传统产业生产方式和安全保障能力较低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数量众多,危化品仓储基地建设任务艰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难以有效改变。三是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不断增长,道路交通事故控制难度不断加大。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一方面使得建设项目和建筑规模迅速增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几率增加,另一方面城市各类地下管线密布交错并不断延伸,运行维护中不安全因素多,安全监管难度加大。此外,各类高层建筑、大型商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也不断增加,事故防控压力也随之增大。四是安全生产的社会影响面更广,影响程度更深,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不断增加,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五是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各项控制指标继续下降的空间将越来越小,做好各类安全事故防控工作任重道远。

与此同时,“十三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市委、市政府都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位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落实“中国梦”、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融入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为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十三五”期间,我市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和新兴安全技术、装备、材料、工艺的应用,有助于推动改善安全生产内外部条件。尤其是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为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升安全科技水平,优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破除历史性、结构性矛盾提供了有利条件,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以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我市建设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城市提供可靠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规划目标

到2020年末,进一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基础支撑能力、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得到有效防范,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零增长”并力争有所下降,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防范,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伤残率及职业病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力争到2020年,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4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13%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比2015年下降35%以上,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主要任务与重大举措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和每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日”制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深化镇(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根据产业结构特点、企业数量、监管力量配备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措施,合理调配网格长与网格员监管力量,推动基层干部工作员全面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覆盖到村(居)和基层单位,促使监管责任由市、镇(街道)向村(社区)延伸,实现“五级五覆盖”。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加强对行业管理部门和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出建议。进一步明晰直接监管责任,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人员,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网格化分工,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及所属单位安全监管。

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切实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承担起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企业配足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推行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薪酬和奖惩制度,完善安全设施,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积极采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严格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制度,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经费投入到位,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活动,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形成社会对企业的舆论监督氛围,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增强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内部安全管理与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和从业人员资质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着重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危化矿山与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油气管网、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相对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道路交通领域。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健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公路交通运输安全保障,继续实施临水临崖、桥梁、连续下坡、急转陡坡、隧道、路口等安全整治以及相关设施完善改造工程。严格客运线路安全审批和监管,完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培训和管理制度。开展运输企业交通安全评估。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对路面行车秩序的监控能力,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教练车、重型货车等全部安装具有行使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车辆性能符合相关标准。深入开展无牌无证车辆、工程车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重点时段、重要区域的交通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查处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拼装车上路、客车超员、货运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建立路警联合执法机制。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实行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消防安全领域。深入推进社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灭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对“多合一”等合用场所、群租群住居住出租房及公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多主体厂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尤其要抓牢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巡查机制、消防设施设置及维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着力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新(改、扩)建工程消防安全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抽查制度。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方式,进一步加强完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活动。强化农村消防工作,进一步完善基层消防监管网络,大力发展各类社会消防组织,提高区域防控火灾能力。

3、危化矿山与烟花爆竹领域。科学规划化工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危化品经营单位出城行动,推动城区内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及储存单位搬,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危化、矿山企业准入制度,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关停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市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建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联控平台,健全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联控机制,落实危险化学品重点使用单位的监管措施,加强对危险物品和各类企业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改善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企业采用新技术,改造提升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开展城市燃气管线、油气输送管道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和安全监控。

继续实施矿山资源整合,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矿山主要矿种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深化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矿山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行为,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广先进适用技术,露天矿山要全面实施中深孔爆破技术、机械铲装、机械液压二次破碎技术和非电起爆技术,不断完善矿山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

全面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强化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现场安全监管。利用物联网技术,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建设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烟花爆竹事故事故发生。

5、建设工程领域。加强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建立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的监管机制,将安全现场监管与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资质资格、竣工备案管理相结合。完善日常与重点相结合的检查机制,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控,加强对深基坑、超高层和大空间结构等技术难度较大、危险源较多工程的监管,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脚手架和施工用电为重点的安全整治活动,严防坍塌、高坠、触电、打击等事故。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督促建筑企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员跟班作业机制、班组岗前安全交底机制等三项措施的落实,建立建筑工程安全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强化对农村住房建设施工的安全监管。完善政府监管、中介机构社会监理和企业内部自控的安全生产机制。

6、特种设备领域。以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安全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组织体系、安全制度体系和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实施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元件、气瓶、危化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治理、重点设备动态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生产企业、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落实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气瓶充装等环节的安全责任,落实监察和检验检测责任,探索建立缺陷设备召回和强制报废制度。

7、冶金机械领域。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专项整治,重点对交叉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推进“三场所两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船舶修造企业、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机械制造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加强汽车、模具等机械制造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防范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重点,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8、职业卫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特殊工种准入、许可、培训等制度。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健康检测基础数据库。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强化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严肃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同时,全面加强民爆、水利工程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重点区域安全风险控制,严把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要求,招商引资、建设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加大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权重,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建设项目部门联合审批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危险性较大但又确需保留的危险工艺,应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指定区域集中生产,推进危险岗位“机器换人”。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扎实推进“腾笼换鸟”、“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各项举措,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压缩安全生产高风险产能,提升安全基础水平。深入推进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试点,以着力解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重点,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依靠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控制能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依托全员全科网格化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平台,整合相关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动态,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为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建设,确保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实现网络监管,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完整的安全生产信息化体系,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能力,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健全职业健康监管体系

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初步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督促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制药、制革等具有潜在职业危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管监察。积极开展粉尘、有毒物质危害严重等行业领域以及不具备防治条件企业的专项治理,防治硫化氢、氯气、氨气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

(五)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加强安全法治,坚持依法治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体系,切实加强和规范行业安全发展秩序、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准入、应急管理、责任追究、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的法制建设,制定出台切合我市实际的安全生产检查标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区域合作、行业协作和委托服务,引导专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安全专家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评价、风险评估、专项检查等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服务,提高安全生产治理的专业化水平。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优势,加强行业安全协作和行业自律,逐步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大力培育安全生产中介市场,鼓励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提供安全评价、技术咨询、科学论证、法律援助等服务。

(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健全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监管体系,依法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加大监管装备配备和经费保障力度,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力量,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镇(街道)、各类园区管委会要着重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理顺监管体制,进一步明确基层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职责和工作程序,配足配强专(兼)职监管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管得好”。 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安全管员队伍建设,协助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奖惩、教育管理、装备保障、监管执法等各项制度,增强基层活力,充分调动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各项安全监管任务和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七)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

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建立健全促进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扶持政策,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逐年增加安全生产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引导推动作用,把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特大事故预警预防、事故分析处理等技术研发课题纳入重大科技与重大工程专项,积极予以支持。积极培育和扶持安全生产科技产业,整合安全生产科技资源,推进建立政府、企业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对在我市安全生产科研和成果推广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实施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成果推广应用,突出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八)提升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构建高效顺畅、协调运转的应急救援机制。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形成市、镇(街道)、企业多级联动、政企合作、社会参与支持的应急响应体系。推进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整合,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等机制,建立健全应急资源统一调度机制和紧急情况下社会征用和补偿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加强以消防支队为主、各部门协同、社会力量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尤其要以重点骨干企业为依托,建设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实用性,加强日常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九)加强安全宣教与培训

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普及宣传,强化应急救援及疏散逃生知识技能教育培训,推进安全文化企业、安全社区(村)创建。积极构建安全文化宣传网络,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公益性宣传,加强网络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安全发展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镇(街道)、企业建立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以教育、体验与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让安全走入生活,深入人心。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内容,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大专院校、技工学校等要结合学生的专业学习,开展安全专业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提升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能力。

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依法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并按规定进行复训;严格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监督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准入。着力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提升至100%,企业员工培训率提升至95%以上。

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训制度,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干部培训体系,会同组织部门将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监管人员培训,重点开展各类专题业务和执法资格培训,到2020年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

四、重点项目

(一)化工产品仓储经营基地建设工程

工作目标:推进危化品出城行动,开展义乌市化工产品经营仓储基地建设,有效治理因危化品经营储存条件限制所造成的事故隐患。

主要措施:①以安全、便民为要求,在城区以外镇街做好化工产品仓储精英基地的规划、选址、建设工作;②启动城区危化品经营店铺、经营区域的搬迁工作;③做好化工产品仓储经营基地的规范经营,并逐步向票据经营模式转换。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智慧安监)工程

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进与全市网格化监管系统的融合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与执法的信息化水平,提升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主要措施:①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整合相关信息资源,为决策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②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确保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教育培训等日常工作实现网络监管;③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预报能力;④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在线服务信息平台。

(三)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

工作目标:完善市、镇(街道)、企业统一管理、多级联动、政企合作、社会参与支持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水平。

主要措施:①组织对《义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推进市、镇(街道)、部门及相关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完善多层次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②加快构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整合以消防支队为主的应急救援力量,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作、高效救援的原则,统筹建设具备集中指挥、整体运行、布局科学的区域性应急管理体系;③依托我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力量,建立危化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完善全市安全生产专家库;④加大资金投入,配备和更新应急装备;⑤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

(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推广工程

工作目标:在试点的基础上,强质扩面,进一步引导企业通过向安全技术咨询机构购买服务或聘请安全技术专家等形式,解决企业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受限的制约,帮扶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主要措施:①建立相应激励机制,加大我市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扶持力度,引进省内其他专业机构参与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②在工艺危险性较大、事故易发的“三场所一企业”、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出租厂房和重大隐患单位实现社会化服务全覆盖;③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质量监督检查、费用保障等配套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长效机制。

(五)职业危害监管体系建设工程

工作目标:到2020年,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9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主要措施:①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加强职业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②加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建立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③开展粉尘、高毒物质等严重职业病危害行业的专项治理,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防范示范工程建设;④强化职业危害监管,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

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市、镇(街道)两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把安全生产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党委政府在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劳模,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以及干部职务晋升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情况作为重要考量指标。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安全生产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镇(街道)、部门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点加强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安全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机制。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因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符合问责情形的,按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二)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纠机制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消除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依规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重大隐患风险评估和监控、隐患整改资金使用和隐患报告等工作制度,建立规范、持续、有效的工作程序,定期开展隐患分析、排查和治理。切实履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警示告知义务。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按规定上限查处,严肃追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科学监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及时查处举报或者函告落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非事故类案件查办力度。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关闭和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把行业安全准入关。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安全监管监察、事故查处、许可证发放等重大事项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大非事故类执法力度,强化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监督考核,提升执法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建立安全生产多元投入机制。把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法规约束与政策激励相结合,以政府投入带动社会投入,以经济政策调度市场资源,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机制。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做好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的土地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根据工作职能需要由财政安排列入预算,实行专款专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市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管理平台建设、重点隐患整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信息化、科技兴安、考核奖励、应急救援、社会补偿等。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事故调查、事故应急救援等相关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安全生产奖励和补偿机制。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技术研发与改造,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研究建立与财政、信贷等挂钩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的工伤保险和社会救助机制。推行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运用经济手段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善后处理能力。

(五)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加快安全生产专业队伍建设,整合安全生产人才资源,通过引进培养高端人才、开展学历教育、实施在职培训等提升业务水平,鼓励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企业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培养一批结构合理、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建设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强化安全监管队伍自身建设,采取教育培训、典型示范、岗位锻炼等措施,提高安全监管的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基层安全监管体系,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

(六)做好规划实施检查考核工作

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和规划实施进度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安全投入,整合社会资源,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确保本规划提出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规划涉及到诸多部门,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调整和考核制度,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和监测,每年度公布一次镇(街道)、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措施,确保责任落实,创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

为保障完成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重大举措及相关重点工程,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行业领域的规划实施情况、所采取的措施和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相关年度安全生产考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