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2.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建设的综合调研;组织编制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建议,组织清理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市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审核、听证及上级人大、政府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征求、立法调研。
3.负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审查;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理行政执法投诉。
4.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制作、送达案件相关法律文书;负责拟订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统计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5.负责审理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工作;负责提起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案审讨论;负责定期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的成效和问题,供市政府决策。
6.负责办理市政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被告的各类案件;负责办理市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定期对上述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建议,供市政府决策。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法制办部门预算由办本级预算构成。
二、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229.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9.24万元,占10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法制办2016年支出预算229.24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6.04万元,项目支出20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经常性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法制工作经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经费和公务接待费。
2. 非经常性项目支出168.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费,新增设备购置费,市政府法律顾问费用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系统经费等。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义视察、调研、工作指导、兄弟县市来访、业务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无。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16年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