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一、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
2.研究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相配套的金融专项改革,推进义乌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3.负责建立全市金融工作沟通协调机制,指导和推进引进金融机构工作;负责金融保障情况的分析、考核评价,牵头组织对全市各类金融机构的绩效评估和考核。
4.牵头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参与协调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工作,参与推动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发展。
5.负责地方金融组织的发展和管理工作;负责民间金融组织业务指导、经营约束、监督检查、违规处理,处置和应对突发事件;负责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的设立审批与监管;负责民间金融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管理;承担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创新类金融组织相应授权的监管职责。
6.负责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和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改制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指导、协调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工作,指导和协调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协调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指导和协调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发展的具体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直接融资;参与研究全市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的融资方案,协调相关的融资工作;牵头对证券行业中介机构的信誉评价。
7.牵头协调地方性金融稳定工作;研究完善地方性金融维稳协调机制,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配合金融监管相关部门加强金融监管,督促落实金融业风险防范和处置责任;建立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评价机制。
8.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工作;整合“我诚信、我吉祥”工程,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政府联合征信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发布、使用、管理等工作。
9.指导金融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引进金融人才的政策。
10.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金融办部门预算由办本级预算构成。
二、义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228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67.16万元,占99.13%;上年结转收入20万元,占0.87%。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金融办2016年支出预算2287.16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3.24万元,项目支出2263.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经常性项目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业务费和挂职干部伙食、生活、交通补助费。
2. 非经常性项目支出2256.24万元,主要用于扶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示范城市创建专项经费,金融改革专项经费等。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万元,比上年下降3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义视察、调研、工作指导、兄弟县市来访、业务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无。
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