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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82000000/2016-200413
办公室
2016
2016-04-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6-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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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义乌市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
一、义乌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4.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抚恤优待对象等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救灾减灾工作,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组织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负责接收社会捐赠;指导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 7.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8.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9.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10.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 11.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12.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3.贯彻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政策,验审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对本市社会福利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14.主管老龄工作,拟订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15.负责移民安置工作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扶持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7.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本行业发展规划中编制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义乌市怡乐新村管理委员会、义乌市老年活动中心、义乌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义乌市移民办、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义乌市社会福利院、义乌市殡仪馆、义乌市殡葬执法大队、义乌市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义乌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义乌市救助管理站、义乌市社会救助中心、义乌市中福在线销售厅和义乌市慈善总会预算。
二、民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民政局2015年收入预算24739.2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10235.98万元,占41.38%;专户资金3384.81万元,占13.68%;政府性基金6838万元,占27.64%;省补资金4140.92万元,占16.74%;单位支出户结余139.5万元,占0.56%。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民政局2016年支出预算24739.2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组织事务2.84万元,民政管理事务3009.57万元,抚恤5423.69万元,退役安置1670万元,社会福利3421.71万元,最低生活保障145万元,临时救济664.01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1079.68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05万元,其他生活救助114.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万元,医疗保障223.26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28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62万元,其他专项支出860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741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39.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0.3万元,项目支出21749.6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84万元,主要用于党员活动支出。
2.行政运行705.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人员支出、临时人员支出、车辆经费及车补支出等。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6.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和公务接待等。
4.拥军优属293.45万元,主要用于双节部队走访慰问双拥日常办公支出及军干离退人员年终一次性福利待遇。
5.老龄事务735.5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活动中心所有支出、怡乐新村管理委员会基本支出。
6.民间组织管理29.55万元,主要用于民间组织财务审计、系统网络升级及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资金。
7.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71万元,主要用于门牌、路牌制作及社区工作建设经费等。
8.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147.59万元,主要用于 精简人员生活补助支出、门牌路牌支出、婚姻登记中心所有支出、慈善总会日常运行支出、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所有支出、怡乐新村管理委员会所有项目支出、义乌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所有日常支出。
9.死亡抚恤100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工作。
10.其他优抚支出5323.69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复退军人慰问。
11.退役士兵安置104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
1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59万元,主要用于军干所安置人员支出。
1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11万元,主要用于军干所部分支出。
1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36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的培训教育支出。
15.儿童福利34万元,主要用于福利院儿童的日常生活支出及院外弃婴寄养支出。
16.殡葬2027.96万元,主要用于殡仪馆、殡葬执法队的人员支出及项目支出。
17.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27.8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和社会福利院的人员支出及工作基本支出。
18.其他社会福利支出931.91万元,主要用于福利企办、福彩中心、中福在线销售厅的部分项目支出。
1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45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救助类支出。
20.临时救助支出292万元,主要用于部分救助类支出。
2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372.01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管 理站的人员支出、工作基本支出和被救助人员的救助支出。
22.移民补助650.68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后期扶持支出。
23.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634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后期扶持支出。
24.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14.4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中心的人员支出、工作基本支出及调查、公示支出。
2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8万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救助物品采购支出和养老建设支出。
26.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1.26万元,主要用于部分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
27.城乡医疗救助142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28.库区防护工程维护282万元,主要用于水库扶持项目支出。
29.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162万元,主要用于福彩中心的人员经费及基本支出。
30.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41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体系建设、骨灰堂主体工程建设、救助类经费支出、长城公园和烈士陵园的修缮支出、五保供养等。
31.慈善基金860万元,主要用于慈善救助款支出。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95万元,预算数比上年减少49.67%。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县市交流学习人员、上级部门来访、聘请省级教师老年活动文体培训等支出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6年初公务用车保有量 16辆,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60.5万元,车均运行费3.78万元,主要用于怡乐新村管理委员会等未参加车改单位公务出差、殡仪馆尸体接送、救助站护送救助人员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省补资金。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用支出户结余收入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支出户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其他收入:财政间隙资金、负债资金,不包括社保基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民政管理事务_行政运行:指局机关人员经费、定额公用经费、定额车辆经费等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民政管理事务_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国际贸易综合改革业务费、社会工作建设专项经费、公务接待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民政管理事务_拥军优属:指局机关八一及春节走访慰问部队经费、驻义部队老兵退伍慰问经费、驻义部队立功人员、优秀士兵奖励金、双拥日常办公经费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民政管理事务_老龄事务:指义乌市怡乐新村管理委员会和义乌市老年活动中心所有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民政管理事务_民间组织管理:指民间组织财务审计经费、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资金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民政管理事务_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社区建设工作经费和地名管理经费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民政管理事务_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主要是指局机关全市老年人公用经费、深化殡葬改革政策补助、社会组织和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义乌市婚姻登记中心所有经费、慈善总会工作经费、义乌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所有经费、移民办所有项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抚恤_死亡抚恤:指局机关一次性抚恤金项目。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抚恤_其他优抚支出:指局机关抚恤优待经费、复退军人慰问金、军干所经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退役安置_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指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社会福利_儿童福利:指义乌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相关项目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社会福利_殡葬:指义乌市殡仪馆和义乌市殡葬执法大队基本支出、义乌市殡葬执法大队部分项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社会福利_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指义乌市社会福利院和义乌市福利企办基本支出、义乌市社会福利院部分项目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社会福利_其他社会福利支出:指福利企业财政奖励补贴政策资金、义乌市社会福利院部分项目支出、义乌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中福在线销售厅所有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临时救助_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指义乌市社会救助中心所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其他临时救助_其他小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基金支出:指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_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养老体系建设、低保户等的春节慰问金、救助物品采购经费。
25.城乡社区支出_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_城市建设支出:指长城公园、烈士陵园修缮工程、怡乐新村(一、二期)工程经费。
26.其他支出_其他专项支出_慈善基金支出:指义乌市慈善总会的慈善救助款支出。
27.其他支出_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_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指长城公园、烈士陵园修缮工程、怡乐新村(一、二期)工程经费、救助政策补助经费、养老体系建设补助经费、五保供养经费、优抚慰问金、骨灰堂主体建筑和配套管理用房建设资金、伤残抚恤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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