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乌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密切联系群众,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逐级上访制度,受理人民群众向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来访;直接处理或者组织、参与、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
3.承担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任务,向各镇、街道和市机关部门、直属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4.负责信访调研、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有关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检查指导各镇、街道和市级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的信访工作,总结交流信访工作经验,组织培训信访工作人员。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信访局部门预算由局本级预算构成。
二、信访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54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8.19万元,占98.54%;上年结转收入8万元,占1.46%。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信访局2016年支出预算546.1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359.5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服务14.9万,信访事务171.7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15.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25万元,交通补贴18.84万元,项目支出186.6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事务359.5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及体检、日常办公运行、伙食补助、交通补贴等。
2.一般行政事务14.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调查、顶岗挂职干部伙食补助、信访联席会议运行等。
3.信访事务171.7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化建设、网络系统维护、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培训、信访救助、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越级信访劝返处置、信访维稳等支出。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比上年下降31.25%。主要用于信访调查、督查检查、复查复核、驻外工作、业务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费:无。
附件:1.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义乌市信访局
附件
2016年信访局预算公开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