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乌市委政法委概况
1.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组织、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三)、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五)、牵头协调全市社会管理工作,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六)、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七)、组织落实“平安义乌”建设措施,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八)、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九)、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十)、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平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十一)、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报告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十二)、承办市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根据职责,市委政法委分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治处、维稳室、综治室、执法监督室、社会管理指导室。下属事业单位:法学会秘书处。
人员配制基本情况:现有正式在编行政人员12名、事业编制2名、退休人员5名;借用政法系统工作人员8名(公安局2名、检察院2名、法院2名、司法局2名,均为正式干警);临时工编制3名(内勤1名,外勤2名)。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委政法委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下属事业单位与本委统一核算。
二、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6年收入预算6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12.71万元,占82.44%;上年结转收入109.19万元,占17.56%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市政法委2016年支出预算512.7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115.61万元,其他公安支出397.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15.6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3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9.26 万元,项目支出397.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40201行政运行115.6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临时人员工资、定额公用经费、定额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
2.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397.1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相关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其中经常性项目支出69.16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平安创建、维稳、执法监督、人防、铁路护路联防等业务支出;非经常性项目支出186.9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治理信息采集“以奖代补”、网格指数测评工作、全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使用费、全省政法网二期项目建设地方配套经费、网格化管理平台项目、网格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政法(综治)干部培训、创“平安义乌”活动奖励、见义勇为等项目支出.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本单位没有计划安排用于公务出国(境)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前来视察、调研、检查、指导、协调、接洽工作等。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省补资金。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用支出户结余收入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支出户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其他收入:财政间隙资金、负债资金,不包括社保基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