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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1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6-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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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统计局概况
根据义政办发[2011]173号文件《关于印发义乌市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义乌市统计局是主管全市统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1.职责调整:(一)增加粮食生产监测调查的职责。增加管理部门统计和统计中介机构的职责。增加指导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镇街政府统计机构职能。(二)承接省统计局、金华市统计局下放的职责和权限。(三)取消代管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的职责。(四)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和监督扩权强镇改革中交由镇(街道)具体实施的事项。(五)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各镇街统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的职责,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管理方面的职责。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
2.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和统计方法制度、统计发展规划;制定全市性的统计工作规划、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基本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指导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依据。(二)根据国家基本统计调查制度和市委市政府宏观管理、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经济、社会、科技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实施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制定全市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三)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完成农业、农乡住户、粮食监测调查、工业、交通、能源、投资、建筑业、房地产、科技、信息、文化、旅游、商贸、劳动工资、服务业、综合、核算等专业的统计调查任务。(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R&D资源清查等)、市情市力和其他专项调查,审核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五) 根据国家统计方法制度规定,负责建立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工作和限额以下个体商贸服务业的抽样调查工作。(六)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检查和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做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承办工作;依法健全统计单位登记、统计人员持证上岗两项制度。(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需要,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提供国外及国内、省内横向有关城市的基本统计资料;针对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难点和领导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建议。(八)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和完善统计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对全市各行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评估;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九)建立健全全市统计联网直报系统;负责维护义乌市统计局统计信息门户网站、人口普查网站、农业普查网站、经济普查网站;负责维护统计局ftp内网;负责统计局计算机硬件、软件维护。(十)培育统计中介机构,组织、指导、监督其统计业务活动。(十一)统一管理市本级统计事业费和其他专项统计调查经费。(十二)组织指导全市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组织开展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评工作。组织做好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工作。(十三)做好省、金华市对市各类考核的有关工作和市本级对有关部门、镇、街道办事处、规模企业等考评的有关工作。(十四)指导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管委会、镇街统计信息中心开展统计工作。(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根据职责,市统计局分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与核算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专业统计科、服务业科。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有:义乌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下属事业单位有:义乌市统计执法稽查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统计局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所属义乌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义乌市统计执法稽查队的预算。
二、义乌市统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义乌市统计局2016年收入预算778.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62.08万元,占98%;用单位支出户结余弥补收支差额15万元,占2%。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义乌市统计局2016年支出预算778.5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0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99.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9.28万元,定额交通补贴支出27.36万元,项目支出279.1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行政运行499.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13人,参公人员8人,事业编制人员3名,临时人员1名(内勤)1人的工资福利及日常公务支出。
2.专项统计业务9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限上限下服务业统计调查、劳动工资及人才资源统计、常住人口调查(浙江省5%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调查、“平安浙江”“平安义乌”调查、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调查、规模以上工业调查、统计信用评价、企业景气调查、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调查、群众环境卫生满意度及文明城市调查、科技统计等。
3.统计抽样调查75万元,划归义乌调查队9万元用于规下工业调查。其它资金主要用于规下个体整群抽样调查、服务业个体抽样调查、科技统计调查、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调查、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专项统计、委托中介机构项目采购或临时委托统计工作等。
4.培训支出15.9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继续教育培训支出费用。
5.考试考务安排支出1.5万元,用于考试考务费用成本支出。
6.信息事务5万元,用于微政务服务平台及网络维护建设,计算机网络维护及网上直报系统维护费用。
7.专项普查活动70万元,义乌市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2016年为三农普主要工作年,进行各种培训和预备工作。
8.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8万元,用于采购电脑、复印机等办公用品。
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62万元,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统计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无外事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来义接待、兄弟县市来义考察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省补资金。
2.专户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3.用支出户结余收入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支出户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其他收入:财政间隙资金、负债资金,不包括社保基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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