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6-200465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办公室

  • 发文字号:

    科技局

  • 成文日期:

    2016-04-0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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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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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义乌市科技局(地震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与上面分别对应省科技厅、省地震局两个厅(局)。 

  一、基本情况 

   义乌市科学技术局内设办公室、计划与成果、产业与社会发展科、科技金融等4个职能科室。人员情况:全局工作人员39人,其中在职行政工作人员15人;挂职领导2人,退休人员11人;其它临时人员1人。下属两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义乌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人员编制10人。 

  二、主要工作 

  科技局的主要工作计划是:2016年,我局工作将以提高科技创新和自我发展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我市经济紧密结合为出发点,把科技创新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助推剂,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科创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一)深入开展科技主体培育工作 

  1.建立成网络的科技工作指导体系。在每家已认定的科技企业培养1-2名科技专员;以科技统计人员和企业服务人员为中心,建立分镇街指导体系;以科技大市场为依托,建立科技中介机构指导体系。 

  2.对科技主体进行动态监管和复核,指导其如实填报研发费用。 

  3.加强企业科研活动组织和主体创建业务培训。 

  (二)进一步完善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功能 

  1.进一步完善科技大市场功能。利用前沿技术对义乌科技大市场进行提升,形成“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五位一体的网上技术市场。改革市场运行模式、提升科技中介服务,全面打造线上线下结合的O2O模式的技术市场,促进义乌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义乌产业转型升级。 

  2.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科研平台体制机制。一是规范管理,加强对科研平台的指导,规范月报、季报制度。二是推出特色服务,协助科研平台推进“机器换人”工程相关服务,引导科研平台与镇、街开展全面战略合作,协助科研平台与2-3家行业龙头企业共同搭建企业研究院。三是加强对平台典型案例宣传,提示平台知名度。 

  3.进一步加强北京中关村异地孵化器的建设与管理。完善孵化器运营方案和项目招选办法,建立优胜劣汰良性循环机制;加强义乌——北京两地对接,积极承接项目转移及产业化;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项目落户义乌并实现产业化;积极引进创投机构,争取新增一只创投或产业基金;加强孵化器运营团队培养,为我市孵化器建设管理提供运营经验。 

  4.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省厅国际合作处及省对外交流中心的联系,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国际科技对接,为科创新区建设做好项目储备与推荐。 

  (三)深入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1.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不断完善有关改革;着力推进创新券、种子资金、科技风险补偿等政策实施;加强与创投机构对接,争取与浙大网新、大兆资本等创投机构签订基金合作协议;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积极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充分利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义乌孵化基地、浙江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义乌分公司等平台公司,引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 

  2.完善竞争性分配办法。扩大竞争性分配的实施范围,根据不同领域的特点和科技需求合理开展资金分配等事项,挖掘并扶持一批好的项目;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机制,先省级项目、后市级项目,分步实施科技报告制度。 

  3.认真做好科技政策兑现工作。优化政策季度兑现程序,简化审批程序,对扶持资金使用做出合理规划;简化资金拨付程序,与财政局共同商讨,出台相关政策,简化程序、缩短流程;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对相关实施细则中没有明确的问题、情况,及时协调业务科室解决并统一标准和对外解释。 

  4.充分发挥科技资源管理系统作用。根据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和工作需要,不断发掘科技资源系统优势,确保系统运行高效稳定,支撑全局科技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认真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1.修订相关配套文件。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政策对《义乌市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订,保证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时效性。 

  2.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加强《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宣贯,加大地震应急和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依托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地震综合台站,积极开展中小学生防震减灾知识宣传。通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六进”等活动,提高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与应急避险能力。  

  3.加强台站管理,做好运行维护工作。按照《浙江省地震监测台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做好我市地震综合台站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做好观测记录台账,保护好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落实好新的地震烈度区划图,确保抗震设防要求的连续性和科学性。 

  4.着力推进义乌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义乌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十三五”期间,争创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 

  三、2016年科技部门预算指标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从科技局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科技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事业单位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及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两家单位。科技局主管2016年收入预算10028.21110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9336.111105万元,占93 %;单位支出户结余90万元,占0.89%;省补资金602.1万元,占6. % 

  (二)科技局部门收入安排情况 

  收入合计:9829.967834万元,公共财政预算:9147.867834万元,单位支出户结余:80万元,省补资金:602.1万元。 

  (三)科技局部门支出安排情况 

  1、按项目类别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96.067834万元;项目支出:9433.9万元,其中经常性经费支出8.7万元,非经常性经费支出:9421.24万元。 

  2、按功能分类细化分类 

  (1)行政运行经费包括:工会经费:4.760355万元:基本工资50.2236万元;住房公积金28.562131万元;奖励金6.358392万元;医疗费0.69096万元;其它工资福利支出4.6952万元;津贴补贴120.5508万元;奖金50.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2.83396万元;定额公用经费34.667万元。生活补助1.236万元;办公费23.2370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79万元;伙食补助8.64万元;定额交通补贴21.84万元 

  (2)经常性项目包括:其它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8.7万元; 

  (3)非经常性项目包括:对企业政策性补助9402.2万元;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0.64万元;防震减灾工作经费2万元;地震台网运行经费3万元;科技政策宣传经费3万元;小规模科技活动经费2万元;基本建设项目经费3.9万元 

  四、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拟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义视察、调研、工作指导、兄弟县市来访及科普活动等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已实行车改,无此项支出。  

    

                                                 义乌市科技局 

                                                2016年6月8日 


附件

义乌市科技局2016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