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
330782000000/2016-200446
财务室
2016年部门预算
2016-04-01 00:00: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6-04-05 15:34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义乌市水务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
义乌市水务局属行政正科级单位,成立于1956年7月。局机关现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计划与建设科、行政审批科。局属共有9个事业单位,其中2个为“参公”事业单位,7个为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
义乌市水务局是义乌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管理、水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组织实施水利规划、建设、管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3.依法实施对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统一管理;
4.负责全市防汛、防台、防旱,保障水资源和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水事纠纷和渔事纠纷的处理;
5.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和农村水利工作;
6.依法行使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的监督检验、水土保持工作、渔业行业管理及节约用水工作;
7.开展水利、渔业科技工作和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市级水利、渔业资金的管理;
8.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财务、职教和精神文明建设等。
9.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水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义乌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预算、局属义乌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预算、局属义乌市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站预算、局属义乌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预算、局属渔业站预算、局属义乌市农村水利管理站预算、局属义乌市水库管理站预算、局属义乌市河道管理所预算和局属义乌市水文站单位预算。
二、水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水务局2016年收入预算28604.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3208.52万元,占81.13%;专户资金收入4.288万元,占0.02%;上年结转收入5391.54万元,占18.85%。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水务局2015年支出预算28604.3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行政运行917.4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实务52.08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838.19万元,水利工程建设16784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65.5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817万元,防汛206万元,农田水利3410.24万元,水资源费安排支出496.8万元,信息管理129.37万元,农村人畜饮水72万元,其他水利支出89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4.16万元,培训支出10.8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03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00万元,水文测报支出397.57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48.8万元,住房资金4.2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2029.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12.3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1.20万元,项目支出27550.8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项)事务4.16万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支出。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10.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业务培训支出。
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事务1032万元,主要用于杨宅、枫坑等基建项目建设支出。
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事务500万元,主要用于江东水厂项目的建设支出。
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事务248.8万元,主要用于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17.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运行支出。
7.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52.0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行政许可公告及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8.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838.1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水务员工资和一河一档项目建设等支出。
9.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事务1678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10.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事务565.55万元,主要用于内河生态恢复工程、水库山塘巡查及水利工程质量监测等业务支出。
11.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事务817万元,主要用于水域保洁等业务支出。
12.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事务397.57万元,主要用于市水文站人员及项目支出。
13.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防汛(项)事务20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支出。
14.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事务3410.24万元,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支出。
15.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事务496.8万元,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维修养护、市属水库维修养护及渠系水利用系数测算等业务支出。
16.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事务129.37万元,主要用于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支出。
17.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事务72万元,主要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支出。
18、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事务89万元,主要用于取水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及维护经费等业务支出。
19.其他支出(类)其他专项支出(款)住房资金(项)事务4.29万元主要用于改制前企业单位住房补贴支出。
2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2029.06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设支出。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3元,比上年下降3.5%。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检查指导、学习交流和承办活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省补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及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事务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9. 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事务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10.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指反映水利相关业务的培训支出。
11. 农林水事务(类)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款)水利工程建设(项)事务指反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用于水利工程建设方面的支出。
义乌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