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330782000000/2017-427651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劳动、人事、监察/工资职称
通知
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
义政发〔2017〕58号
2017-11-27
主动公开
GYWD00-2017-0006
废止
发布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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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及我市实际,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