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7-427651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劳动、人事、监察/工资职称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义政发〔2017〕58号

  • 成文日期:

    2017-11-2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0-2017-0006

  • 信息有效性:

    废止

【已废止】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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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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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及我市实际,决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 

    

    

  义乌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