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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名称:

    义乌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机构:

    统计局

  • 成文日期:

    2018-01-1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义乌市统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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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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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义乌市统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并附2017年信息公开汇总表。本年度报告在义乌统计网上刊登,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义乌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5522533,传真:85410557,通信地址:义乌市江东中路2号市政府四号行政楼四楼,邮编322000。

一、概述

2017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义乌市党委政府网站集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统计局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层推进、整合共享、保障安全”原则,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对网站进行整改,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满足社会公众获取统计信息的需求。

市统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相关要求,不断规范统计信息公开内容,创新统计信息公开形式,提高统计信息公开水平,巩固统计信息公开成果。一年来,市统计局完善了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了主动公开统计信息的公共平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市统计局于2008年在局机关设立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专门配备1名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宣传,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为认真贯彻《条例》和《规定》精神,市统计局修订了《义乌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定了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并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具体要求,市统计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主要内容为按月度时间节点和专业领域划分的统计数据信息发布的日程安排,并根据安排,按时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61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

1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161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

市统计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7年,市统计局共新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条数为16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工作动态108条,占67%;统计分析34条,占21.1%;规划总结13条,占8.1%;人事信息4条,占2.5%;财政信息2条,占1.2%。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信息的公开力度。一是继续加强统计数据信息的发布工作。发布以《2017义乌市统计年鉴》、《2016年义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统计月度数据为主的大量统计数据信息,信息内容涉及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人口和劳动力、国民经济、价格水平、人民生活及主要社会事业和经济行业的基本情况。二是加强统计分析信息的提供。为了让公众更好地通过统计数据,了解义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市统计局结合各阶段的经济运行情况,适时提供本市各类进度统计分析,2017年义乌市统计网刊登相关统计分析34篇。  为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市统计局在做好新闻发布会、电话咨询、现场接待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统计网络平台,进行义乌市统计网集约化管理,加强网站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建设,提高信息公开效果。积极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平台,拓宽信息公开发布渠道。根据信息公开咨询的实际情况,市统计局在咨询处理过程中,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采取多种咨询方式,以获取较好的处理效果。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市统计局通过开展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广泛宣传新《统计法》,提高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主动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表二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50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25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55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88190

2017年在市统计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对政府信息的解读和回应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在市统计局政务网站设立了政策文件和行政职责栏目,专门发布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信息,进一步增进了公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利用“法治义乌建设”宣传月和“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向社会公众进行统计普法宣传,同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统计相关问题。在咨询解答方面,结合最多跑一次,组织专人,利用专线,向公众提供统计数据查询、统计政策法规咨询、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问题解答等服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市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全部都已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表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3

受理申请总数

0

其中:当面申请数

0

网上申请数

3

信函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其中:同意公开数

0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市统计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需加以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二要拓展政务公开形式。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加强门户网站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方便公众获取信息。

  三要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根据《条例》和《规定》要求,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总结工作经验,提高公开效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附件

2017信息公开汇总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