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12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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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监管部门,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政府采购中心,义乌产权交易所:
根据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要求,为优质高效推进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部门研究讨论,我委编制了《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方案》,请各相关单位按本方案做好试点工作。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7年8月10日
义乌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规则制度、统一信息公开、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用信息和依法监督为重点,构建公开透明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切实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探索建立我市全国领先的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站在为“中国方案”提供义乌样本的高度,争当“勇立潮头、勇扛旗帜、勇当标兵”的表率,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交易服务全过程,以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不断提高交易服务水平和交易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积极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注重实效。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分类分项认真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标准引领,力争一流。立足于义乌“阳光招标”不断改革创新的先进监督管理经验,深化标准化+政务公开研究,探索建立领先的交易全流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整合信息资源,优化服务。紧扣“最多跑一次”改革主线,简化交易前置条件、交易流程,整合公开共享交易前置条件、交易信息、交易流程、成交结果、履约信用信息、质疑异议、举报投诉、行政处罚、服务收费、专家抽取和交易场所等信息资源,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实行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据信息“一系统管理,一张网公开”, 做到少跑、就近跑和不用跑,提高交易效率,降低投标人交易成本。
适应基层特点,便民高效。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二、试点范围及责任单位
纳入市“1+4"交易平台体系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主要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国企采购、农村产权交易、资源要素(排污权)交易。
牵头单位:行政服务中心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员单位:财政局、城管委、交通局、国土局、农林局、环保局、经信委,政府采购中心、土地矿产交易分中心、产权交易所。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试点范围涉及的公开事项,要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行业法规标准制度及国家、省有关政务公开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二)编制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依据以及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五公开”和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四)融入智慧政务公开平台。依托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与“中国义乌”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义乌平台、省和金华市交易平台融合,以“最多跑一次”的创新型服务模式为导向,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涉及的各数据平台互联互通。积极打造集服务政策公布、网上办理、交易信息公示、统计分析、电子化监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探索建立交易事项全过程实时查看APP手机运用软件等方式,实现交易流程各环节的信息实时推送,进一步提升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五)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体系。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建立政务公开考核监管体系,通过搭建政务公开电子化监管平台,实现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实时监管、自动预警,同时与第三方评估的常态化考核相结合,形成双向互补监测模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高质高效发展。
四、工作安排
(一) 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10月31日前)
1、建立组织机构(2017年8月20日前)。成立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工,明确各单位负责人及联络员。
2.制定实施方案初稿(2017年8月20日前)。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情况调研,制定试点工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方案初稿并上报。
3.完成公开事项梳理(2017年8月20日前)。公共资源交易小组将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按要求进行全面梳理,按条目方式进行分类细化,完成汇总上报。
4.完成标准总体框架(2017年8月20日前)。公共资源交易小组根据公开事项梳理结果,结合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梳理的公开事项进行分析,确定公开事项的关键要素,运用最新的管理方法和统一的数据格式,制定政务公开标准总体框架体系并上报。
5.完善实施方案(2017年8月20日前)。公共资源交易小组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依据总体框架体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规范、招投标管理、评标管理、专家管理、信用评价、交易平台建设、考核评价七个主要方面,进行细化任务措施,形成实施方案并上报。
(二) 标准制定阶段(2017年10月31日前)
1.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初稿(2017年8月31日前)。公共资源交易小组对政务公开标准总体框架体系进行内容充实、完善,梳理信息公开信息化系统需对接数据口,同时开展标准实施的配套制度制定工作,调查摸底公开过程相关规定(含单位内部规定,主动公开审查程序、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等),列出需补充的规定清单,制定相关规定,形成政务公开标准初稿并上报。
2.省、市相关部门指导完善(2017年9月30日前)。由省发改委和省质监局、市公开办指导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的初审、修改工作,按初稿组织试行,倾听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意见建议,及时检测存在的问题,结合上级指导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完善。
3.出台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试点标准(2017年10月31日前)。公共资源交易政务公开标准(征求意见稿)要通过政府门户网、公共资源交易网、移动终端、报纸等方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同时骋任市民监督团,结合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后出台试点标准。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7月底前)
1.精心组织试点实施工作。围绕试点范围,根据试点标准,有力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不定期召开协调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8年7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2.根据试点实施情况改进标准。结合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对照公开标准定期开展督查,接受政府考核、群众评议、人大监督的监督评估,查找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完善。
3. 健全对标准和规范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和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做到公开的信息准确、及时和全面,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增加群众获得感。
(三)组织验收阶段。(2018年8月底前)
对试点领域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完成省、市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抓手,其意义在于倒逼行政行为规范化、透明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抑制腐败,优化政务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
(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按实施方案时间节点抓紧编制完成本领域公开事项基本目录及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试点领域涉及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牵头单位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标准制定及后续实施工作;建立试点领域领导小组联动与协调推进机制,每个月上旬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由综合监管部门召集,成员单位参与,协调推进试点工作。牵头部门定期向省级主管部门汇报本领域试点推进情况。
(三)积极探索,强化创新。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开展社会评价或者第三方评估,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建立定期汇报机制,由综合监管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参与,要积极主动向省、市主管部门汇报试点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难点问题,积极争取省、市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
(五)强化督查,严肃纪律。建立激励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把试点任务纳入绩效考核。市里将组织专项督查,对进度要实行定期通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对试点工作不配合、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影响试点进程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