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18-212138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意见

  • 文件名称:

    关于义乌市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 发文机关: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义政办发〔2018〕172号

  • 成文日期:

    2018-12-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登记号:

    GYWD01-2018-0019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关于义乌市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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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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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提高公共实训基地服务能力,切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加快建立适应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建设一批综合性、公益性和示范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坚持以用为本,弘扬工匠精神,聚焦领军人才、载体平台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大力促进高技能人才提质增量,为义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人才资源支撑。

二、主要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中国制造2025”,以先进制造业为导向,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依托现有职业技能人才培养力量,加大资源整合与协调力度,争取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技能人才培养相配套、与社会需求相衔接,特色鲜明、资源共享、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国内一流、省内领先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三、管理运行

(一)建立管理机构。成立义乌市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负责公共实训基地整体规划、政策制定、运行监管、效益评价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统筹协调,协商解决基地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其他重大问题。管委会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和人力社保局局长担任副主任,成员由人力社保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经信委、科技局、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机电技师学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人力社保局负责牵头基地整体工作协调和推进,发改委负责指导基地发展方向,教育局负责指导职业院校与基地开展实训对接、项目合作等,财政局负责相关补助政策的资金保障,经信委、科技局、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等按各自职能分别负责相关企业、单位与基地开展实训对接、项目研发、技术攻关等,机电技师学院负责基地具体运行。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技师学院,承担管委会日常工作,人力社保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机电技师学院分管副院长担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二)建立运行机构。成立义乌市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运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人员从机电技师学院抽调。运营中心在管委会和管委会办公室的指导下,负责实训基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三)建立运营机制。

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管委会负责基地重大事项决策,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重大事项是指基地功能布局、使用政策、运行监管、效益评价等事项。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基地发展实际,经过充分调研和必要协调后,拟订决策事项书面材料,报管委会同意后予以实施。

日常运行管理机制。在管委会和管委会办公室指导下,运营中心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基地运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予以实施;研发推广基地公共实训项目,加强与企业、协会和其他职业院校的深度合作;承担基地实训师资培训及资格认证工作;协助承办技能竞赛及实训学员考核鉴定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运营经费筹措机制。公共实训基地相关实训设备资金、后期维护费用、人员管理经费由机电技师学院承担。根据公共实训基地承担的技能人才实训、技能鉴定、技能竞赛、职业标准开发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人力社保局依据政策给予补助奖励。我市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等,依据相关制度申请使用实训设备、实训场地的,按成本价收取耗材、水电等费用。

四、优惠政策

(一)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经审核组织本市户籍劳动者和在本市就业的市外劳动者开展公益性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含见习实训期间参加培训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按取证数给予基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参照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执行。

(二)高技能人才培养贡献奖励。基地对我市企业职工及社会人员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按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高级技师1000元、技师600元、高级工300元的奖励。其中经审核列入校企合作培养项目或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实训的,按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给予上述标准两倍的奖励。

(三)世赛项目补助。基地承办世界技能大赛省级以上选拔赛的,按每个项目(工种)给予20万元补助;被指定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集训基地的,按每个项目50万元给予补助。补助资金从人力社保和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用于基地购置或租赁设施设备、购买工具耗材,以及技术指导专家、教练、选手生活补助、城市间交通费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顺利推进。实践证明,建设公共实训基地,是提高职业培训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水平的有效手段,是新时期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先进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性,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扶持力度,确保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顺利推进。

(二)科学管理,提升公共实训基地实训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共实训基地科学化管理能力,同步提升公共实训基地实训软件和硬件水平。要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职业培训发展状况,对公共实训基地实训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注意提升技术标准和设备设施先进水平,适时增加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的新项目。突出公共实训和技能鉴定的核心功能。技能实训项目以企业和培训机构无力开展的高新技能实训项目为主,重点突出“高(高端职业和技能)、新(新兴职业和技能)、长(长周期技能开发)、前(前瞻性技能开发)”。技能鉴定服务侧重高端和新兴职业,主要开展示范性鉴定和试验性鉴定。

(三)优化服务,切实发挥公共实训基地服务效能。公共实训基地要面向全市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企业开放,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特点。要建立企业、培训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实训基地紧密联系机制,提高利用率,扩大服务覆盖面。重点开展单个学校和企业无法承担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培养区域劳动力市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依托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供高效的组织管理和高水平的技能评价服务。与此同时,做好新职业新技能的研发试验,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同业交流活动,开展师资培训,推动高技能人才宣传等各项工作。

六、附则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往文件中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如遇上级政策重大调整的,以上级意见为准。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