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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18-20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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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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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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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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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0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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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口、口岸、物流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规划,编制陆港、口岸及物流产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行政管理、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建立运行保障机制,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4.统筹协调“义新欧”铁路项目建设管理和发展,推进铁路国际集装箱货运班列常态化运行。 

  5.加强陆港服务功能拓展和创新,负责协调公路、铁路、航空等物流平台的建设、通道的开通,推进多式联运发展。 

  6.负责陆港、口岸、物流产业的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工作,牵头协调陆港、口岸、物流重大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对重点引进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跟踪管理,协调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7.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区(监管场所)、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管理与发展;组织全市口岸系统的通关建设工作,负责口岸开放、临时开放申报工作;负责口岸建设项目论证、审查、报批工作。 

  8.组织、协调、监督口岸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依法打击走私、偷渡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指导走私、贩私大要案、疑难案的查处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9.负责物流行业管理、指导、协调、督查工作,负责物流行业技术进步和标准化、信息化推广,规范物流行业发展,指导和推动物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10.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物流行业联合执法和违法行为整治,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受理社会投诉,调解处理行业纠纷。 

  11.负责陆港、口岸、物流发展态势监测、统计、分析工作,研究分析全市陆港、口岸、物流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1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义乌市陆港与口岸服务中心预算。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其他支出等支出。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6833.05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3683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6.40万元,占7.27%;政府性基金收入34100万元,占92.58%;上年结转56.65万元,占0.15% 

  (三)关于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36833.0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72.53万元、其他支出341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52.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5.73万元,个人交通补贴13.98万元、公共交通费1.53万元,项目支出36289.35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776.4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76.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41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616.03万元、其他支出34100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76.4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915.07万元,主要是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促进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扶持资金等项目2017年从政府性基金列支,而2018年改从公共财政预算列支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0.37万元,占2.26%交通运输支出(类)2616.03万元,占97.7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43.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17.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45.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事务2270.55万元,主要用于陆港、口岸、物流发展等项目的开展和相关的专项资金补助。 

  (六)关于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3.7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52.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 

  2.公用经费75.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个人定额交通补贴13.9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4.公共交通费1.5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7]28 号)】 

  (七)关于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410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600.80万元,主要是有关专项资金补助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34100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34100万元,主要用于有关专项资金补助 

  (八)关于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201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本单位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7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和外单位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支出。随着“义新欧”常态化运行、“义甬舟”大通道建设、口岸开放等各项业务深化开展,与国家级、省级、及外省市相关职能单位的业务联系将进一步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因本单位已车改,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本级、义乌市陆港与口岸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8.32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义乌市陆港事务与口岸管理局促进保税物流中心发展扶持资金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