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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1 14:36: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01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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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
一、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指导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监督检查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
2.负责全市政府法制建设的综合调研;组织编制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草案;组织起草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建议,组织清理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承办市政府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审核、听证及上级人大、政府交办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征求、立法调研。
3.负责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开展对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的备案审查;协调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理行政执法投诉。
4.负责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制作、送达案件相关法律文书;负责拟订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统计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5.负责审理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当事人之间的调解工作;负责提起对重大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案审讨论;负责定期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的成效和问题,供市政府决策。
6.负责办理市政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被告的各类案件;负责办理市政府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定期对上述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建议,供市政府决策。
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176.52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176.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06万元,占83.88%;上年结转28.46万元,占16.12%。
(三)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支出预算176.5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5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日常公用支出39.29万元,项目支出137.23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0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0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8.06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8.0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29.23万元,主要是因我市2018年开始组建以全国权威法学专家为引领,浙江法学界专家学者和义乌律师作支撑的法律顾问团队,故市政府法律顾问费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6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48.06万元,占10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4.0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职工体检费用、定额伙食补助。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事务124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法律顾问费支出、法制工作经费支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经费支出等。
(六)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29万元,其中:
1.公用经费39.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一致。主要用于各部门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几乎一致。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来义考察我市??议体制改革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没有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