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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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0782000000/2018-200882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检察勤务保障部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2018-03-02 00:00:0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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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3-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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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8.立案侦查或者协助侦查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汇总)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院属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单位决算。

  纳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义乌市人民检察院

  2.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

  二、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7,060.8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44.53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967.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6,96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3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8.6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96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0.86万元,占83.4%;项目支出1,156.32万元,占1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60.81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4.53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75.66万元,增长14.44%。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8.5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6,584.84万元,占94.9%;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74万元,占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19.42万元,支出决算为6,93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94%,主要原因是有追加的预算。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936.92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追加的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3.5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7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追加的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1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0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追加的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追加的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9.9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2.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项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23.9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项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10.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1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等;

  公用经费40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费、维修(护)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28.6万元,占1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追加的预算。其中:

  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追加的预算。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6万元,支出决算为64.82万元,完成预算的85.7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采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务用车申请程序,加强车辆维修、保养费管控,厉行节约,减少车辆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1.38万元,占48.41%,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0.84万元,下降25.6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数减少后,车辆经费支出也有所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44万元,占51.59%,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16万元,下降0.48%,主要原因是前来参观的其他地区检察院数量基本与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3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改革,采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公务用车申请程序,加强车辆维修、保养费管控,厉行节约,减少车辆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1.3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3.6万元,支出决算为3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区检察院前来参观学习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前来参观的其他地区检察院数量基本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74批次,累计2,57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3.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区检察院前来参观学习等支出。接待2,571人次,274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义乌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44.9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56.09%。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物业费及保安专项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物业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57万元,执行数为80.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干警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支付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物业费。

  保安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5万元,执行数为6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干警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支付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保安费。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4.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51.18万元,下降28.2%,主要原因是年内项目有所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4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方面的检察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反映法律援助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20.其他(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项):指反映政府性基金方面的支出。


附件

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