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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02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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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概况
(一)义乌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财政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全市认真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具体财政政策。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深化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编制市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财政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预算外资金和市级财政专户。
4.根据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制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市区财政体制。
5.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收支,指导和监督市级各部门财务活动,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分析,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指导和监管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小汽车购置的审核、审批工作。
7.负责非税收入政策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督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执行相关政策,管理彩票资金。
8.负责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工程预决算审核。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概、预、决算的评审。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9.负责编制市级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和争取项目工作。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1.负责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订并监督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
12.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资金的使用实施财政监督。
13.管理全市国债工作。负责全市世界银行贷款、外国政府货款业务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的管理。
14.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资产评估和社会审计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等行业自律管理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5.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6.组织和管理全市财政人员业务培训,制定财税科研和教育规划。指导财税、财会社会学术团体工作。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17.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本行业发展规划中编制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1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义乌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控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按照省局的要求,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的征管体系,贯彻执行省局制定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5.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等管理工作。
7.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
8.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费)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9.承办省、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财政地税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义乌市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义乌市财政项目预算稽核中心、义乌市数字财政管理中心、义乌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义乌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义乌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义乌市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义乌市地方税务局契税征管中心的预算。
二、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2018年收支总预算14,946.27 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收入预算 14,946.2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612.85万元,占 91.08 %;上级补助收入115.4 万元,占0.77%;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998万元,占6.68% ;上年结转 220.02万元,占 1.47 %。
(三)关于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支出预算 14,946.27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89.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64万元,农林水支出1,11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7,249.75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933.81万元,个人交通补贴支出226.55万元,公共交通费支出30.74万元,项目支出 6,505.42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12.8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556.2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64万元,农林水支出1,114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612.85 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5181.04万元)减少1568.19万元。主要是2018年部门总预算收支减少,而且存在上年结转与单位支出户结余列支因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1,556.21 万元,占8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2.64万元,占6.92%;农林水支出1,114万元,占8.1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1,519.9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2)20106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国库业务35.5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业务方面支出。
(3)20106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98.69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信息建设方面的支出。
(4)20106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4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5)20106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582.5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方面项目支出。
(6)20107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行政运行5,090.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7) 201070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2,360万元,主要用于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支出。
(8)201070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税务宣传0万元,主要用于税收政策、税法宣传方面支出。
(9) 201070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信息化建设124.08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信息建设方面的支出。
(10)20107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事业运行278.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
(11)20107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税收事务-其他税收事务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税收事务方面项目支出。
(1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3.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9.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 2130699农林水支出-农业综合开发-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114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支出。
(六)关于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8,440.85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24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933.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定额车辆经费0 万元, 2015年已公车改革。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226.5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30.7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6]28 号)】
(七)关于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义乌市财政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10万元,比上年下降12.58%。主要用于上级及兄弟市来义乌进行重大政策调研、对口工作来义乌考察、培训等来局公务活动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认真贯彻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和《义乌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局本级、8个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20.85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7.8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83.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义乌市财政地税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2015年已公车改革。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义乌市财政地税局有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2018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