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
330782000000/2018-200899
办公室
2018-03-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02 16:01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义乌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
一、民政局概况
义乌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政府部门,下设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科、优抚安置科、社会福利救助科、社会事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基层政权科、双拥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市民政局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委员1名,副局级组织员1人,中层领导职数6正2副。现有在职人员19人,市政府派驻国企监事会主席(路港集团)1人(朱京义)。退休26人,雇员6人,购买服务岗位2名。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指导基层民政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
4.负责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承担伤残等级、烈士称号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市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等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抚恤优待对象等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救灾减灾工作,核查上报发布灾情,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组织制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指导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负责接收社会捐赠;指导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倒塌房屋争议裁定工作。
7.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和监督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8.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9.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
10.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依法管理、指导慈善事业;指导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老党员、老交通员、老游击队员的生活困难定期补助工作。
11.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12.负责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3.贯彻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政策,验审社会福利企业资格,对本市社会福利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14.主管老龄工作,拟订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15.负责移民安置工作及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小型水库移民有关扶持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革命老区扶贫工作。
16.负责民政事业规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
17.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1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本行业发展规划中编制安全生产方面内容,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组织实施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定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设,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应用先进、成熟、安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
1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预算、局属救助管理站预算、局属义乌市殡仪馆预算、局属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预算、局属社会福利院预算、局属婚姻登记中心预算、局属社会救助中心预算、局属殡葬执法大队预算、局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预算、局属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预算、局属中福在线销售厅预算、局属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预算和慈善总会预算。
二、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省补资金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支出等支出。民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5254.43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25254.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511.39万元,占49.54 %;政府性基金收入8764.53万元,占34.70%;专户资金3080.7万元,占12.2 %;上年结转897.81万元,占3.56 %。
(三)关于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支出预算25254.4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10.46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3.8万元、农林水支出315.37万元和其他支出10214.7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16.6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7.94万元,项目支出22609.81万元。
(四)关于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012.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94.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8018.5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36.65万元、农林水支出257.37万元、其他支出8018.53万元。
关于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511.3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455.38万元,主要是今年把省补资金里面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也计算入内。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082.22万元,占96.5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3.8万元,占0.91%;农林水(类)315.37万元,占2.52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行政运行606.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与参公在职人员支出、临时人员支出及车补支出等。
(2)拥军优属332万元,主要用于双节部队走访慰问双拥日常办公支出及长城公园管理支出。
(3)老龄事务365.5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所有支出、局本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支出、失能失智老人智能化管理平台支出等。
(4)民间组织管理64.8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所有支出、民间组织财务审计、系统网络升级及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资金。
(5)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130万元,主要用于地名普查和门牌、路牌支出。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4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及社区建设等。
(7)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65.9万元,主要用于下拨军干所经费、婚姻登记中心所有支出、慈善总会日常运行支出、义乌市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所有日常支出。
(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7.2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的五险一金。
(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1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
(10)死亡抚恤100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工作。
(11)伤残抚恤15万元,主要用于伤残军人在外就医差旅支出。
(12)其他优抚支出5397.6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及复退军人慰问及代管无军籍职工工资发放等。
(13)退役士兵安置15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及培训支出。
(14)殡葬5.2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执法大队的集体生态葬活动经、禁燃烟花爆竹专项经费及公务接待支出。
(15)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384万,主要用于下拨军干所。
(16)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2万,主要用于下拨军干所。
(17)社会福利事业单位406.5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和社会福利院的人员支出及工作基本支出。
(18)其他社会福利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福利企办专项培训支出。
(19)流浪乞讨人员救助341.95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站所有支出。
(20)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91.9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中心的人员支出、工作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等。
(21)移民补助650.67万元,主要用于移民资金发放。
(22)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534万,主要用于移民配套项目资金支付。
(2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万元,主要用于国民党抗战老兵保险支出。
(24)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部分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25)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4.8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
(26)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257.37万元,主要用于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支出。
(六)关于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8.9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781.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2.公用经费171.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定额车辆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48.0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2.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6]28 号)】
(七)关于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9375.7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048.14万元,主要是救助政策补助和养老体系建设补助项目资金预算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9375.79万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161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出。
(2)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816.53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中福在线销售厅支出。
(3)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398.26万元,主要用于怡乐新村工程尾款的支付、长城公园的修缮支出、低保资金发放、困难群众救助支出、养老体系建设支出、骨灰堂建设补助支出、殡葬基本服务减免补助支出、困境儿童生活费等。
(八)关于民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78.55万元,与上年执行数相比增长488.39%,主要原因为2018年年初公务用车购置预算60万元,远大于2017年预算数。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5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8.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务接待事项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5.48%(上年执行数32.12万元,其中车辆购置费26.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3辆殡仪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护送救助人员用车和慈善总会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殡仪用车的更新购置费远大于2017年年预算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民政局本级、局属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局属救助管理站、局属义乌市殡仪馆、局属社会福利企业办公室、局属社会福利院、局属婚姻登记中心、局属社会救助中心、局属殡葬执法大队、局属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局属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局属中福在线销售厅、局属水库移民管理办公室和慈善总会等13家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13.0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61%,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殡仪用车购置费预算。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民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政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辆,其中,慈善总会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4 辆(殡仪用车13辆、救助站1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3辆60万元,未安排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民政局有养老体系建设补助等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97.98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