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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2 00:00: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0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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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五水共治”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2017年义乌市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金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浙中生态廊道建设为统领,以“河长制”为抓手,全力推行剿灭劣Ⅴ类水、“双九”治理等工作,在继续打好“五水共治”攻坚战、全面消除污染源的同时,打好“五水共治”巩固战和提升战。1-6月,我市7个省市控断面和3个出境断面全部稳定在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43条主要支流、61个乡镇监测断面中,56个达到Ⅲ类以上,达标率为91.8%,无Ⅴ类断面。根据义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将生态廊道建设领导小组与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设8个工作组,保留原7个工作组,增设生态廊道建设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五水共治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五水共治”办预算包括:“五水共治”办本级预算。
二、“五水共治”办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五水共治”办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五水共治”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补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支出、水体、其他农林水等支出。“五水共治”办2018年收支总预算5627.73万元。
(二)关于“五水共治”办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五水共治”办2018年收入预算562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58.1万元,占93%;省补资金收入245万元,占4%;上年结转124.63万元,占3%。
(三)关于“五水共治”办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水共治”办2018年支出预算5627.7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2.73万元、省补资金支出24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日常公用支出34.3万元,项目支出5593.43万元。
(四)关于“五水共治”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水共治”办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27.7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2.73万元、省补资金收入2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2.73万元、省补资金支出245万元。
(五)关于“五水共治”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五水共治”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82.73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41%,主要是增加了14个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节能环保支出(类)268.1万元,占5%;农林水支出(类) 5114.63万元,占9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34.3万元,主要用于借用人员伙食费和日常办公费用。
(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33.8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用、物业管理、督查考核、大型现场会、河长APP巡河通信服务费、“十三五”规划编制、满意度调查等费用。
(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事务5114.63 万元,主要用于14个镇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补助。
(六)关于“五水共治”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水共治”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无。
2.公用经费34.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3.定额车辆经费:无。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无。
5.公共交通费 :无。
(七)关于“五水共治”办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水共治”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五水共治”办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0%。主要用于接待省、金华市考核、检查、调研和兄弟县市考察学习接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18年增加了生态廊道、污水零直排创建等工作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五水共治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五水共治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五水共治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五水共治”办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费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0万元和省补资金24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