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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财科
无
2018-03-05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8-03-05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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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卫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预案,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报告、监督管理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院前急救等机构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许可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维护良好医疗秩序。
7.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拟订执行基本药物的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负责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
8.负责完善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制订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和卫生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1.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人才和全科医生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绩效工资改革。
12.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指导开展科研项目、科技成果及成果转化推广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3.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4.负责政府举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本建设、信息化、设备、资产、财务、价格、统计、采购等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公办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政府出资人职责。
15.负责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建设健康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深化医药卫生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全民健康教育和全民健康促进工作。
16.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保障;加强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卫计委部门预算包括:卫计委本级预算、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心血站、卫生进修学校、急救中心、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和计划生育协会预算。
二、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卫计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其他支出。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8355.25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收入预算1835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9.27万元,占55.18%;政府性基金收入6725.27万元,占36.64%;上级补助收入434.40万元,占2.37%;上年结转1066.31万元,占5.81%。
(三)关于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支出预算18355.2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教育支出445.8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04.7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35万元、其他支出7486.7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692.8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09.22万元,项目支出11853.18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54.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29.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725.2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44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20.92万元、其他支出6725.27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29.2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2067.21减少1937.94万元,主要是卫计委本级减少488.63万元、疾控中心减少643.01万元、中心血站减少363.74万元、卫生监督所减少302.44万元、急救中心减少80.73万元、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减少56.89万元、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减少52.68万元、计划生育协会减少28.01万元、卫生进修学校增加78.19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类)445.85万元,占4.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62.50万元,占7.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920.92万元,占88.0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事务445.8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医护人员医学继续教育等进修培训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528.9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3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210.27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计生协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及卫生监督所在职、离退休人员、临时人员工资及医疗保险和体检经费,单位办公经费、车改补贴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事务195.2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基建、信息、财务监管、设备招投标等业务的开展。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项)事务400.51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物业管理费、高校招生体检费等和爱国卫生发展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爱国卫生业务培训、交流合作、科研及推广等工作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事务2736.68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开支、设备设施运维、专用设备的购置,以及开展疾病防控、应急处置、监测检验、健康教育、研究指导等各类专项业务工作。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事务84.12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突发疫情处置经费、卫生监督执法专项整治、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经费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经费等内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应急救治机构(项)事务 364.67万元,主要用于急救中心在职工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事务 743.03万元,主要用于中心血站单位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事务200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事务602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经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事务28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后遗症治疗、国际商贸城流动人口服务中心运行费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费等。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事务36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经费、计划生育公益金和计生协会工作经费等。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事务0.43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带病回乡复退军人药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事务1319.96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农村计生户奖励扶持资金支出。
(六)关于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02.0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692.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
2.公用经费56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伙食补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定额车辆经费7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162.8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7.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7]28 号)】
(七)关于义乌市卫计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725.2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4642.98万元增加2082.29万元,主要是卫计委本级增加1283.54万元、疾控中心增加800.11万元、中心血站增加0.64万元、卫生进修学校减少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6725.27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6725.27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委本级农村计生户奖励扶持资金支出、疾控中心二类疫苗采购支出和血站采供血业务相关的项目支出。
(八)关于义乌市卫计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22.85万元增长56.67%。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各地医疗卫生系统及其他单位考察、学习义乌经验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引进优质医疗机构的力度。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66.86万元增长6.19%。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急救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心血站和疾控中心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急救事业的支出力度。(此项由安排有经济科目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定额车辆经费的单位作出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义乌市卫计委本级、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中心血站、卫生进修学校、急救中心、卫生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爱国卫生发展中心和计生协会等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8.87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567.8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7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义乌市卫计委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0.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82.26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义乌市卫计委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4辆,其中,无应急机要通信用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卫监所)、无行政执法专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疾控中心2辆、急救中心13辆、中心血站2辆)、其他用车1辆(中心血站)。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套)(疾控中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义乌市卫计委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万元)和农村计生户奖励扶持(965.6万元)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65.6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