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6-2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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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的使用管理,有效保护耕地,提高粮食生产潜力,市农业林业局、财政局对《义乌市中央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实施办法》(义农林〔2016〕124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义乌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义乌市农业林业局 义乌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