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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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政务/政务综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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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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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18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对2019年6月30日前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现行的3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2019年6月30日前以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下发的现行的34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238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49件,宣告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16件,拟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6件。
废止、失效和拟修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府部门政策相冲突;二是现行政策已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三、文件已经超过有效期的;四、涉及到行政机关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义乌市司法局
解读人:赵国中、毛铁军
联系电话:85522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