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19-212131
政务综合类
通知
关于批转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义政办发〔2019〕12号
2019-02-25
主动公开
GYWD01-2019-0021
有效
发布时间:2019-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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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机制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完善
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机制的意见
为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解除土地被政府长期使用农民的后顾之忧,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12号精神,现对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的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运行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 参保范围、对象
1.范围:本市范围内土地纳入市级以上政府建设规划范围的,被政府(指市或镇街,下同)长期使用至征收止的面积超过承包地面积60%的行政村(或100人以上的自然村)。
2.对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享有土地承包权且承包的80%以上耕地已被政府长期使用至征收止的农户,其家庭成员(指享有承包权的人员)可依据本通知自愿参保。下列人员不再列为参保对象: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职)人员;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
(3)已参加我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
(4)未满16周岁的人员;
(5)全日制在校学生;
(6)其他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土地被政府长期使用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标准参照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低档缴费标准。
三、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土地被政府长期使用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员,可按月享受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低档待遇标准。参加土地被政府长期使用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人员不享受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四、参保登记和个人账户管理。
参保登记和个人账户管理参照《义乌市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义政办发〔2009〕6号)执行。
五、参保程序和内容
1.村级申报:由村级填报《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基本情况表》《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情况说明书》(计算全村比率)、《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情况表》(计算各农户比率)、《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花名册》,并由村经办人、村负责人签名,加盖村公章,连同与政府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使用合同(协议)及市级以上政府对该地块长期使用规划,流转款收、付凭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复印件等资料,送所在镇(街道)审核。
2.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根据村提供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实地验收。将通过审核无误的申报材料返回村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镇(街道)报市农业农村局复核。
3.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农林局根据镇(街道)审核提供的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参保人员名单,并将复核情况反馈给镇(街道)和村。
4.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村将市农业农村局复核确认后的资料送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六、参保后复核程序和内容。土地长期使用费参照征用费标准一次性付清的参保村,不再进行复核;土地长期使用费分期支付的参保村每年复核一次,复核程序和内容参照义农字〔2009〕55号执行。
七、本意见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1.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基本情况表
2.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情况说明书
3.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情况表
4.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花名册
附件1
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基本情况表
村名: 时间: 年 月 日 | ||||||||
一、被使用土地村基本情况 | ||||||||
村民小组数 | 农户数 | 人口数 | ||||||
耕地面积 | 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面积 | |||||||
使用总面积 | 涉及农户数 | 涉及人口数 | ||||||
二、被使用土地农户基本情况(附清单) | ||||||||
涉及农户数 | 涉及人口数 | 涉及使用总面积 | ||||||
三、土地使用单位及使用土地基本情况 | ||||||||
使用单位 | 地址 | |||||||
使用面积 | 土地座落 | |||||||
土地类型 | 使用费支付方式 | |||||||
使用价格 | 使用起止时间 | 签订合同时间 | ||||||
土地主要用途 | ||||||||
四、审核意见 | ||||||||
村级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村经济合作社(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情况说明书
填报单位: 镇(街) 村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全村家庭承包地 总面积(亩) | 全村被长期使用 总面积(亩) | 全村被使用比率% (被使用总面积/家庭承包地总面积) | |
村审核意见(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镇(街)审核意见(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附件3
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情况表
填报单位: 镇(街) 村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户主 姓名 | 家庭成员 姓名 | 家庭承包地 总面积(亩) | 被使用面积(亩) | 各农户比率% (使用面积/家庭承包地总面积) | |
小计 | ||||||
村审核意见(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镇(街)审核意见(公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附件4
义乌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被政府长期使用农民
基本生活保障参保花名册
村社(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参保时间 | 缴费金额 | 备注 | 手机号码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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