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1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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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分管公共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建等工作和交办的任务。分管文化科、图书馆、文化馆(非遗中心)。联系大剧院工程建设。联系公共文化、文化艺术类有关协会、学会、民办非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