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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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2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5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农业农村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反馈会后,相继召开党组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工作协调会等,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不断深化对巡察整改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坚定自觉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聚焦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剖析原因,深刻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明确责任抓整改。局党组在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强化了组织领导。制定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工作责任分解清单,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科室职能职责,对反馈意见分解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问题整改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牵头单位及时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局直属机关党委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一件一件抓、一件一件改,一件一件落到位、一件一件出成效。三是建章立制抓整改。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制定了《义乌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跟踪检查办法》、《关于加强外来蔬菜种植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等16项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权力、严肃纪律、堵塞漏洞、治理源头,实现整改成果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完成率100%,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6项,追缴资金58.68万元。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三服务”活动,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高标准、严要求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七必述”等制度,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和全局同志的监督、评判。坚持业务和党务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制订下发《农业农村局“清廉三农”建设实施方案》,积极打造“清廉三农”细胞,扎实推进“清廉三农”建设常态化制度化。
(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规范局党组和局属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和决策程序,完善“三重一大”痕迹管理,严格执行决策酝酿、会议决定、决策执行等集体决策程序,促进了权力运行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
二、关于“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高质量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全方位优化国企结对精品线建设,开工建设国企结对精品线工程69个,有效投资达到2.6亿元。整合星级和美乡村创建、黄旗村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行动等各项工作,强化星级村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复评,并建立健全星级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保持创建成果。2019年新增省级历史文化村落重点村1个、一般村3个;新增创建一星级和美乡村154个、一星样板村51个、三星村27个,新增创建各类省级示范村10个、省级示范乡镇1个。
(二)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牵头做好大棚房排查工作,组织大棚房第二轮排查“回头看”,协调推进“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累计排查农业设施11833个,面积10301.37亩;共完成整改587处,完成率100%。整治成果顺利通过金华市、省级验收。
(三)严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订下发《关于加强外来蔬菜种植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义农通〔2019〕32号),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管理。2019年,市镇两级检测机构共完成定量检测454批次、定性检测12865批次,合格率100%;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12家。
三、关于“服务‘三农’工作不够深入扎实”的问题的整改
(一)瞄准“零跑”强服务。围绕“最多跑一次、最好零次跑”的要求,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农业农村审批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事项无需办”“材料无纸化”“办事一网通办”相关工作,“掌上办”实现率100.00% ;“一证通办”实现率100%;网上办结实现59.42%,部门间办事一次不跑实现率100%。推动“一网通管”工作,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执法监管,实现监管执法标准化、信息化。落实先照后证“双告知”管理,认领率100%,共办理农业审批事项12.92万件,群众满意率100%。
(二)聚焦“消薄”促增收。全面梳理各镇(街道)“三资”代理存款现状,开展村级资金息差情况专项调研,研究资产盘活政策。定期梳理、统计消薄项目,分批兑现消薄专项扶持奖励22个项目,涉及63个村,共计补助资金1487万元,帮助村集体解决资金难题。统筹谋划市级消薄项目,建立国企助推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对机制,推动“8+1”市属国企和9个镇(街道)整合资源、盘活资产,成功落地义浦同城“飞地抱团”跨县域消薄结对项目,2019年,全市共谋划实施消薄项目107宗,已投入使用63宗,已产生收益2624万元,惠及117个村。
(三)统筹推进精准扶贫。启动2019年度低收入家庭动态调整工作,结合“三服务”百日攻坚行动,牵头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集中走访活动,全市共调整落实4681名党员干部,结对4077户低收入家庭,共走访帮扶4437人次,处理问题521件。利用扶贫政务公开平台,健全信息发布机制,维护群众知情权,并确保政策执行公开透明。
(四)提升农村三资和基层小微权力监督管理水平。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全面代理等制度落实的通知》,全面推进会议记录台账和合同台账、村集体资金全额纳入镇街联管、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等制度的执行落实。落实全市14个镇街开展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村社306个,至目前,已有10个镇街全面开展工作,其中福田等9个镇街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年底前全面完成。组织对重点村社开展审计,并加大监督检查,推进财务公开明查暗访常态化、经常化。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精髓,以思促学、以学促思;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举办党纪党规培训,对全体干部开展“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再宣传再教育,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锤炼、党性锤炼、作风锤炼。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谋划,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安全维护,并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舆情安全防范和应对能力。
(二)强化制度落实。制定舆情处置、宣传信息上报和信息员管理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完善《义乌市农业农村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切实强化日常指导和督促检查。
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认真”问题的整改
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对照党章党规检视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我整改、自我提高,真正做到对党忠诚、严守底线、保持定力,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种常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并就两名同志个人重大事项漏报问题开展了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共同提高,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七、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及时抓好整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入党思想汇报、谈话记录、转正申请材料不规范和个别党员补课流于形式等问题,严格落实党员学习请假制度,由各支部书记对请假党员及时进行一对一补课;落实相关人员对两名入党申请人重新谈话,3名同志思想汇报或转正申请重写,由所在支部和局机关党委严格把关。
(二)规范党员十二分制管理。修订出台《农业农村局党员五(吾)带头“十二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结合党员五(吾)带头和工作职责细化“十二分制”管理的加扣分项,强调计分规则,并将“十二分制”管理纳入各科室(站)负责人年终考核。
(三)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学习掌握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和党员发展流程,严把党员入口关,按照中组部发展党员流程,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四)扎实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党组织换届选举制度和流程,按照规定明确委员选举的岗位要求和党支部职数配备,及时理顺机关党组织关系,完成直属机关委员会公推直选,组建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指导下属9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或委员补选工作。
八、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严格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加强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将年度考绩考核、民主测评、廉政情况等内容全面纳入干部选拔全过程,保证干部选拔的质量。2019年全局共提任中层干部18名,全部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公开公示、任前谈话的程序进行
(2)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全面核查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和出国境情况,对1名同志予以诫勉处理,1名同志予以提醒谈话,1名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修订出台《农业农村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规范申请办理、证件领用、归还等各环节工作,做好行前安全告知,对出国(境)后交回的证件严格进行签证信息和审批情况一致性核查,提高管理水平。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从严查处“违规购置赠送购物卡”问题。对巡察反馈的农机管理站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实,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
(二)从严查处“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对巡察反馈的
局本级违规发放工会福利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实,及时组织收回局本级违规发放的工会福利费33143元,并依据义总工〔2015〕7号《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会员购买高温防暑慰问品计9928元;对1名同志予以诫勉处理,1名同志予以谈话提醒。严格落实工会管理规定,加强工会费用管理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合规。
(三)从严处理“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对公务接待工作开展“回头看”,主要查看是否有公函接待、是否有审批单、是否公务卡结算、是否有菜单等等。修订《义乌市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务接待报销“五单制”(公务卡消费单、公函、接待审批单、发票、菜单),明确公务接待要厉行节约,不能有烟酒招待,不能有珍稀保护动物出现在餐桌等。
(四)从严处理“在市域范围内有偿租车公务出行”问题的整改。对巡察反馈的农机管理站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实,及时组织收回违规发放的租车费7000元,对1名同志予以谈话提醒。严格落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单位公共交通费使用的相关规定,杜绝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再次发生。
十、关于“缺乏主动担当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积极招引农业产业项目。在全国率先启动农业“标准地”改革,创新建立农业“标准地”“一三五七”规则体系,开展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精准农业“标准地”项目产业发展方向。深入实施“1(精品线)+3(部门、镇街、国企)+1(项目库)”联动招商机制,编制农业招商引资宣传手册,班子带领10个招商小分队会同镇街、国企人员赴各省上门招商,强化项目对接和推进落地。2019年,全市完成农业“标准地”项目232个,面积6.88万亩;共对接招引各类农业项目72个,已落地开工48个,涉及农业资金超200亿元。
(二)严格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监管。针对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资金拨付不够及时问题,制订下发《关于拨付2019年度省“美丽宜居示范村”专项补助资金的通知》(义农通〔2019〕34号)、《关于拨付2019年第一季度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义农通〔2019〕17号)和《义乌市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跟踪检查办法》(义农通〔2019〕41号),加强对省、市奖补给镇(街道)、村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后续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针对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发放不到位的问题,及时抓好督查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规范资金发放程序,强化全过程监管,经镇街核查、公示,农业农村局资料审核,确定2019年全市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121344户,补贴面积187191.97亩,发放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16.27万元。针对粮食生产功能区项目跟踪服务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目前所有建设项目均已验收合格并拨付补助资金;出台《义乌市2019年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义粮区办﹝2019﹞1号),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拨付粮食生产功能区水稻生态补贴资金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建设资金,完成2018年度义亭镇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的验收认定与资金拨付,完成2019年度粮食生产功能区提标改造项目(面积5790亩),并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列入三类农业“标准地”,有效遏制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
(三)深层次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制定配套设施补助标准、创优办法等一系列政策,通过优多劣少、分档补助、垃圾分类“红黄旗”的方式,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二是改革监督制度。新设专职监督员制度,每个行政村成立1-3人的专职监督队伍,切实增强垃圾分类监督力量。开展终端阳光房设施整治周活动,整治问题300余处,提升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质量。三是开展评先创优。新增省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示范村2个(潜溪村、新乐村);新增金华市级优秀村79个,优秀村创建比例达78%;启动市级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活动,新增示范村32个,涌现了“红梅指数”“积分兑换超市”等特色做法。四是加强宣传推广。首次开展垃圾分类特色宣传月活动,全市共组织各类培训13场,宣传覆盖面超过5万人,切实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水平。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依托党组中心组、“三会一课”、警示教育月等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市纪委“干事受礼”和“五不”典型案例、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等有关通报,举一反三,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纪律作风防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四风”和“五不”专项整治、因私出国境管理专项治理等工作,强化考勤、请销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修订完善《义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人员管理制度》,严肃正风肃纪,做到真管真严。
十二、关于“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执纪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确保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层层压实“一岗双责”,充分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2019年,局机关纪委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1次,对其中14人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对1人进行通报批评,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
十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肃处理“食堂账目存在白条列支情况”问题。对巡察反馈的局机关食堂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实,对1名同志予以批评教育。结合机构改革和办公用房搬迁,将食堂统一纳入机关事务局管理。
(二)严肃处理“部分下属单位违规支付雇员体检费”问题。
对巡察反馈的局机关食堂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实,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的再发生。
十四、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述廉制度,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一岗双责”履责情况。
(二)加强对分管科站的教育管理。班子成员每季度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1次,每季度与科站负责人廉政提醒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约谈。加强对局属单位班子成员分工和“三重一大”痕迹管理制度执行的监督指导,严格落实局属单位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确保工作分工符合要求。
(三)加强对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管。对巡察反馈的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实,及时收回2016年市农业龙头企业协会对理事以上会员强制性收取会费共计47.4万元,并定期不定期开展自查抽查,举一反三,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十五、关于“专项资金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及时抓好整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江东街道沙溪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万鸿养殖场补偿资金、5个镇街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误工费发放不规范和部分镇街和美乡村建设资金没有专款专用等问题,及时督促镇街抓好整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严格资金发放和使用监管。严格落实项目审核责任制,完善项目资金审核拨付程序,做到谁拨付谁监管。建立随机抽查机制,每半年随机抽查2-3个镇(街道)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函告整改或扣减、中止奖补。严格落实植物疫情监测责任制,对植物疫情监测记录表仍存在流水式集中记录、补记等不按要求填报现象的,一律不予发放误工补助,取消监测点资格。完善种子巡察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交叉核验,严格回访检查,切实加强对种子巡查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强化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跟踪评价和监督管理。建立资金绩效评价机制,每半年随机抽查2-3个镇(街道)项目绩效完成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函告整改或扣减、中止奖补。
十六、关于“国有资产监管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对巡察反馈的国有资产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实,制订国有资产监管整改计划和《原农业局三家经济实体注销清算工作方案》,成立清算领导小组,发布清算公告,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清算工作。目前已完成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等3家经济实体银行账户注销。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党组将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切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三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政治建设,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提升局党组各项建设。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已经部署正在进行的整改事项,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跟踪督查;对需要长期坚持并切实抓好落实的,定期分析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切实把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持续推动义乌“三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抓巩固提升。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坚持两促进、两提高,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干实农业农村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和美乡村、农业招商、农业“标准地”等工作,谱写义乌“三农”发展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9980012,邮政信箱:义乌市农业农村局(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行政2号楼),邮编:322000(信封上注明“对义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信箱:YWSNYL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