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义乌市档案局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义乌市档案局网站(http://www.yw.gov.cn/col/col1229135543/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义乌市档案局联系,电话0579-85035585。
一、基本情况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档案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实现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规范(试行)》和《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配套制度的通知》,义乌市档案局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不懈努力,取得了一些新进展。结合我局实际,积极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档案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发布专栏、公开等方式,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档案局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截至2019年12月,档案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义乌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对我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2019年度共公开信息24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32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9年共收到数字城市应用系统群众来信2封,我局对每一封及时有效做了回应。在微博微信回应和转发评论社会事件61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紧紧围绕义乌市中心工作,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整合,优化栏目配置,提高服务公众社会的能力;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要求;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机关公文信息公开的管理部门、范围、属性、审核要求;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编制工作报告要求,从制度上规范管理。
2020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国家级数字档案馆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手段。
义乌市档案局
2020年1月18日
附件2
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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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4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1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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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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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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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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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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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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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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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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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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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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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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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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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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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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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6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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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2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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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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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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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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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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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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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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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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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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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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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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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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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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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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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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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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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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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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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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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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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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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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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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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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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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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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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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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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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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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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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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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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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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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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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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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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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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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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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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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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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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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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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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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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