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网上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改善完善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
3.负责办理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点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镇(街道)、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异常信访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和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政策规定,推动上级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检查、指导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6.承担市政府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具体办理工作。
7.开展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收集汇总信访反映的人民意见建议。
8.负责管理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指导全市网上信访和政务服务热线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信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信访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访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支出等支出。信访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742.80万元。
(二)关于信访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0年收入预算742.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88万元,占91.26%;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64.92万元,占8.74 %。
(三)关于信访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访局2019年支出预算742.8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32万元、社会就业支出43.4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48.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9万元,项目支出254.99万元。
(四)关于信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信访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7.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7.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88万元。
(五)关于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2.80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63.6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64.9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99.32万元,占94.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48万元。占5.8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89.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事务210.07万元。主要用于规范化建设、疑难信访问题化解、越级信访处理、律师接访、公务接待、差旅费、会议培训、新增设备购置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社会保障和就业(项)事务43.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六)关于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7.8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48.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27.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定额车辆经费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10.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1.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6]28 号)】
(七)关于信访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信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信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查检查、复查复核、信访处置、业务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9.2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信访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9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信访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信访局有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3.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