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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16:41:0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2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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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义乌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司法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如下:(1)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提出深入推进法治义乌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建议;(2)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3)监督检查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4)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工作;(5)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6)承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7)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人民调解指导中心预算。
二、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318.69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预算331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2.29万元,占97.69%;上级补助收入42万元,占1.27%;上年结转34.4万元,占1.04%。
(三)关于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预算3318.6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12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207.8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2.7万元,个人交通补贴33.3万元,公共交通费6.44万元,项目支出958.38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42.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42.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04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4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8.6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588.8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和立法、大型会议等项目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类)3126.28万元,占94.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2.4万元,占5.8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095.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定额交通补贴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支出。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事务875.86万元,主要用于依法行政工作、行政复议及应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基层司法业务装备购置、党组织活动、政府购买服务等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事务76.4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特种技术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事业运行(项)事务71.9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公共交通费等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类)司法(款) 其他司法支出(项)事务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人民调解协会办公费等基本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28.27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支出(项)事务64.1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纳。
(六)关于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0.3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207.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定额车辆经费0万元。
4.个人定额交通补贴33.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费6.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单位集体参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组织的重大公务活动等方面。【用途详见《义乌市公务交通费管理暂行办法》(义财预〔2016〕28 号)】
(七)关于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义乌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8.48%。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各类司法行政业务和法治建设工作来访客人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批次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义乌市司法局本级、义乌市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等1家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2.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义乌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15.9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义乌市司法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义乌市司法局有普法宣传经费、法律保障经费、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依法行政经费等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