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6 17:0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6日至9月1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31日,市委巡察组向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义乌市公安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是上下层层带动,绝不敷衍。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为组长,两位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班子带头落实整改。组建6人整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指导等工作。相继召开3次局党委会、6次局级专题研究会,每位局领导分头多次召集分管单位开展部署会商,研究推动问题整改。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层层联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完善、落实整改措施,绝不敷衍了事,杜绝“走过场”现象。
二是落实“三个清单”,绝不遗漏。经多次完善,形成了我局党委《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反馈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一件都落实到位。采取了“周督查、半月汇总”模式,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并与市委巡察组保持同频共振,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三是实行交叉互评,绝不作秀。对整改措施的要求“一一对应、一一回应、一一处理”,绝不只停留在文字描述。按照单位内部研究、整改专班逐条分析、局领导互提意见、局长逐一审定“四级商研”,以刮骨疗伤的态度,真刀真枪抓整改。11月27日义乌市“六方会商”会后,再次召集相关责任人,针对会商提出的问题,对所有整改措施部署开展了再次梳理调整工作,经过两天集中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整改方案和“三张清单”。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绝不护短。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责任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的整改事项,坚决重新整改;对相关问题负有责任的人员,不论目前是否仍在岗、是否为领导干部、是否有“大好仕途”,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坚决兑现“终身负责制”。
五是着力长效机制,绝不停滞。巡视巡察工作是一项长期战略。我局于2018年10月19日成立了局内部的巡查工作组,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延伸巡查触角到基层的要求。此次市委巡察过程中,我局也主动提交了部分自查问题。在下步坚持做强巡查工作组职能,做实双重巡察的同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把解决问题、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作为整改工作的落脚点,对原有规章制度、工作机制进行了全面梳理,着力废止一批、完善一批、制定一批。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3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现已全部办结。截至目前,巡察反馈6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6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2个,整改完成率97.1%,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31项,追缴资金40.53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立案2件、了结2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5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8人,批评教育5人,通报批评17人,提醒6人,辅警辞退2人,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12人。
一、关于“突出政治建警,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全面领导还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发挥党委示范引领作用。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集中学习讨论,重点学习讨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制定《新时代公安工作实施意见》,积极谋划新时期公安工作举措,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义乌市公安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修订)》,常态化开展党委理论学习。
(二)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要求检视查摆问题,局党委书记代表局党委班子进行检视剖析,并带头开展个人检查,其他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其开展相互批评。通过谈心谈话、走访座谈、征求意见、设置意见建议箱等方式向全市各镇街、部门、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全局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
(三)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重新下发了《义乌市公安局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操作规范》,对重点工作开展督办。推进全局“创枫”行动,上溪所获评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经验做法在全局推广。完成出入境、交管等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有序推进执法执勤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安装工作,其中100台已到位安装,其余资金已到位,采购合同已签订。
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还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两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加强线索核查深挖,抽调6人专班对全市建筑工程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侦办,调集全局240余警力集中收网,抓获建筑工程领域涉嫌串通投票罪的犯罪嫌疑人75人,采取强制措施26人。开展“1.24”统一收网行动,同步在10余个县市抓获涉黑成员30名。陆续开展了“净土”、“云剑”专项系列行动,打击套路贷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深化“打财断血”,2019年以来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查封、冻结、扣押各类非法资产,共17案总计约3.01亿元人民币。
(二)强化重点案件攻坚。抽调刑侦、经侦、治安、法制及部分派出所的民警36人,建立重大案件攻坚队。聘请局业务骨干,及上级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办案专家对办案民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全局民警的办案能力。对重点案件进行梳理总结,针对办理的重大涉黑恶案件,逐案整理侦办报告;对中央督导级、公安部、省厅下发件、领导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线索件进行“回头看”工作。在局党委会议室内对21条信访件挂牌督办,截至目前均已化解。
(三)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对办案纪律不严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进行严肃问责。由法制部门开展自查行动,对不严格执行执法办案纪律的5名民警进行问责,涉案单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违纪案件进行自查剖析。开辟局警示曝光栏,对局内部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廉政教育,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分批组织民警到局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分管局领导进行授课,全年18批900余人接受了警示教育。
三、关于“平安建设形势不容乐观”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降警情、控发案”。对纠纷、通讯网络诈骗警情问题突出的7个单位进行挂牌整治,对未达标的派出所予以考核扣分;制作反诈周报,发动派出所及社会力量通过各微信工作群转发,实现全领域覆盖。建立禁毒工作约谈制度和禁毒工作督导通报制度,共发通报27期;成立双层打击架构,由刑侦分局禁毒大队研判组、派出所力量构建专业禁毒打击队伍。针对交通警情,排查事故多发点段,治理源头隐患9处;深化“一创一治”“逢五逢十”系列行动,每周2次组织“最严管治”行动,严厉查处变更车道、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推进交通事故快速处置,通过轻微物损事故快处快赔机制、“警保合作”机制处理交通事故1800余起。2019年下半年侵财警情同比下降17.3%,黄赌警情同比下降29.3%。
(二)突出命案等重特大案件防控。开展“控发案、降警情、保平安”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行动以来,全市命案零发生,2019年1至11月纠纷警情同比下降10.4%。建立各级基层调解组织520个,调解矛盾纠纷2500余起,对三级调解组织建设开展检查并下发通报。开展2019年“法治义乌建设宣传月”活动,全局各单位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8000余份。
(三)深化“以房管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制定发布了《义乌市公安局流动人口抽查考评工作机制》;由市局党委委员金志茂牵头,每月开展全市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实地抽查工作。邀请业务专家开展出租房屋智能化建设信息系统培训。依托“新义乌人家园”微信公众平台对出租房屋房东和流动人口开展法律宣传。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开展三个月开展流动人口排查登记,共计登记流动人口98301人。全年全市出租房屋智能门禁安装量达到26100套。
四、关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反诈骗工作。发动全警扎实开展反诈宣传,对反诈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稠江所民警进行问责;分析高发诈骗案件特点,制作反诈周报共计15期;加强与各类媒体的协作,巡察反馈后共落实各类媒体宣传报道10篇。与金融办建立信息共享及金融风险联合排查整治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防范金融风险。排摸投资平台类风险企业情报信息48条,其中关于投资类平台人员涉稳信息33条,涉众型金融犯罪线索15条,进行重点跟踪关注,受立非法集资案件18起,对30人采取了强制措施。依托经侦预警平台、微信公众号共发布经济犯罪预警信息274篇。强化反诈中心作用,巡察反馈后共冻结银行卡545张,止付359张,止损268.7万元。
(二)强化经侦案件打击力度。针对2017年以来案件进行大清理,每周听取案件办理进展情况,针对知识产权案已移送起诉47起,采取强制措施5起。开展“控增量、减存量”行动,经侦逃犯库逃犯数同比去年减少49人,下降率为40.89%。成立追逃专班,加大境外追逃工作力度,全年归案“猎狐”逃犯29人,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9起86人,整治恶意逃废债企业15家16人,查处非吸类案件19起71人,2019年以来通过预警平台防范案件156起,为市场经营户挽回损失3.16亿元。
五、关于意识形态和理论学习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突出理论学习和制度建设。下发《义乌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班子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制责任。下发《义乌市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判社情动态、网络舆情动态及公安职能范围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组织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暨“义乌公安文化大讲堂”第九场报告会,由局党委班子作“公安意识形态工作”主题报告。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调研成果交流会。今年以来,局党委班子成员已完成调研文章15篇。
(二)强化“扫黄打非”案件查办主动性。开展集中打击招嫖小卡片行动,期间共刑事拘留30人,行政处罚78人。强化网吧、寄递行业日常监管,网吧电脑、快递物品中涉黄涉非问题进行检查。深入开展打击涉黄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涉黄警情较2018年下降23.2%。
六、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支部组织设置。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章党规纳入每月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反复学,学透弄懂。根据《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撤销技防协会党支部,并对禁毒大队、人口分局党支部进行改选。
(二)进一步规范党建阵地建设。按照“六个有”的标准,完善监察处等部分党支部党建阵地建设。对警令处党员监督岗进行规范,在党务公开栏发布最新信息。积极培育看守所、后宅派出所两个党建示范点和稠城派出所、上溪派出所两个品牌党支部,带动全局整体党建阵地建设的提升。开展支部标准化建设和红色示范所队创建督导检查,并发检查通报2期。
七、关于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日常规范。召开党委会组织局班子成员和政治处相关人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义乌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义乌市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对未严格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的人员进行问责,并印发《义乌市公安局民警(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予以规范。
(二)巩固大部制改革成效。面向全警开展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情况调查研究,对大部门大警种制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义乌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三)优化警力结构。开展现任中层干部评估考核和空缺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新提任、转任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35.3岁,6名35周岁以下人员提任中层正职。调整后,中层干部平均年龄降低1.6岁,35周岁及以下中层干部占比提高7.6个百分点,30周岁左右年轻干部占比达到14.7%。90.7%的新提任、转任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安排在实战一线岗位。
(四)强化人才选育。制定下发《义乌市公安局行家里手培育管理办法》《义乌市公安局人才选聘管理办法(试行)》《义乌市公安局以师带徒制度实施办法》,成立“张俊才痕检工作室”“老傅工作室”,范军“五小”工作室。开展民警轮训、新警培训,并邀请各警种骨干和行家里手充当授课教官。
八、关于财务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财务制度。修订和完善了《义乌市公安局机关工会财务管理规定》《义乌市公安局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义乌市公安局食堂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针对机关工会会费的收取、往来款项的清理、窗口业务的收费管理、食堂收支等经济行为进行了规范,建立了月检查稽核及检查结果运用制度。
(二)强化资金管理。对未收取工会费用进行补收,完成了年度23.36万元工会会员费的收取工作。开展涉案暂扣款清退工作,共清退涉案暂扣款140.2万元,案件保证金122.14万元;对监管场所内经公告未认领的18.03万元往来款项提交市财政。按月开展对单位食堂、窗口业务的巡查检查,对食堂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九、关于“交通秩序管理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问题的整改
(一)有针对性解决难点、堵点。召开校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义乌市中小学校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对中小学周边交通实施“一校一策”治理。与商城集团共同研究,对市场经营户实施错峰出行,同时优化国际商贸城周边12条可变车道的时段设置。完成了城北路、义东路、宗泽路、丹溪路等分流通道上32处节点改造,以及丹溪路与工人路路口等7处堵点改善。常态化优化调整路口车道布置,巡察以来对18个路口车道进行了调整,去除多余斑马线11条。
(二)强化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抽调派出所、交警750余名警力,强化电动车(三轮车)“三个一律”和“六个不得”专项整治。在佛堂镇、赤岸镇、苏溪镇、后宅街道等有条件的镇街,试点开展交通安全“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头盔革命”“红色护卫岗”等系列创建活动,强化重点路口、村口“不戴头盔不出厂、不出村”劝导。在全市事故防控重点路口、路段、斑马线处安装智能交通感应报警器,24小时提醒行人、电动车驾驶人。结合“三服务”活动,深入欧意等6家重点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巡察反馈以来,共查处电动车违法3.63万起,免费发放头盔4.3万个,早晚高峰重点路段头盔佩戴率达到93%以上。
(三)突出交通违法、违章人性化处理。认真查摆违法处罚投诉情况,针对反映问题组织一线民警、辅警开展执法培训285人次。在江东街道临江等小区试点推行“半封闭+微循环”措施。提升闲置车位利用率,通过严格执法、增设标识标牌等举措,优化金福源、通惠门、楼店、新马路停车楼等停车楼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对在贴单后未离开时,车主及时开走的,开具告知单并不予处罚。巡察以来,开具告知单47条,收回贴单23起。对交警网上处理平台进行升级,对网上办理交管业务进行优化。
十、关于队伍管理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加大队伍管理力度。对违纪民警严格处理,并对层级领导追究问责。组织中层干部、辅警骨干、新警开展廉政教育,汇编反面典型案例,以案示警,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意识。建立民警家属微信群52个,强化民警八小时之外管理,实时通报民警值班加班情况、各地各部门反腐典型案例、廉政提醒等内容。抓实谈心谈话和上门家访,每月排摸分析队伍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苗头隐患,实时掌握和了解队伍思想动态,定期会商解决办法和措施。实行重点人和重点事全年排查,每季上报,半年销号的工作机制,对重点人员采取“一对一”的帮教措施。
(二)严格辅警队伍管理。强化辅警问责力度,并对辅警层级管理领导进行同步问责。2019年问责辅警228人,其中辞退49人,因辅警违纪问责民警12人。建立警务辅助人员问责情况每月通报制度,全年下发通报10期。开展辅警队伍“严纪律、正作风、提素质、优形象”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查摆问题,清理整顿。严把入口关,建立辅警黑名单,对新录入辅警进行考试考察,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2019年开展了12批新辅警招聘,择优招聘了682名辅警,分别开展了8期岗前培训和10期在职培训,累计受训1836人次。
(三)着力整治涉警信访。下发《义乌市公安局关于规范信访内导案件办理的规定》《“最多访一次”责任倒查追究工作机制》《“最多访一次”首问限时办结责任制》,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行动和“无信访积案公安局、无信访基层所队”创建活动。对信访工作情况每日通报、每月分析,对信访总量靠前的单位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结合“轮值轮训,战训合一”工作将信访化解列入常态化培训课程,提升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全年共授课14次,培训380人,信访总量下降4.16%,初信初访同比下降15.7%。
(四)落实暖警爱警惠警举措。提升基层所队伙食水平,提高单位食堂运营补助,明确食堂伙食补助范围,以及结存资金使用方向,对食堂伙食征求意见,根据民警建议调整食堂结构。加大协会、基金会关心慰问力度,巡察后共走访慰问38人次,发放慰问金384500元。及时调配警力,对北苑、江东、稠江等辖区居住人口数量和治安警情增长较快的派出所予以警力倾斜。
十一、关于“正规化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数字证书管理。对违规查询民警进行问责,层级领导同步问责。开展警示教育,梳理局典型案例并组织学习,并在“警示曝光栏”中通报。对信息安全相关规定进行梳理,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开通数字证书接入实时提醒功能,并强制采用复杂密码。建立异常查询分析研判制度,每月底将疑似异常查询人员数据提交督察部门复核,发现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公务用枪管理制度。对执行枪支登记管理不规范的民警进行问责。明确枪支管理分管领导和专管员,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公务用枪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对部分单位存在的问题下发督察通报进行提醒。对全局配枪管枪民警开展枪支管理使用学习培训,并组织进行“全国公安机关配枪管枪民警‘应知应会’试卷”测试。
(三)规范密级文件管理。下发《关于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局各单位依据《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工作规则》中设置的59小项,开展保密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共整改问题12项。针对警令处、警务处、国保反恐分局等7个涉密文件比较多的单位,组织保密管理员开展保密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公安厅关于重申保密工作有关纪律的通知》《公安机关定密管理暂行规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文件管理的通知》,对保密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十二、关于“执法办案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修改完善取保候审案件操作规定及常见案件取保候审适用基准、前科查询核查机制、退查案件双审机制、办理案件移送工作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工作规定等各项机制,堵塞执法漏洞。实施“每案必清”,针对侵财警情,逐条核查,要求每条警情均有笔录,并每周挂网通报。针对疑难案件开展内部会商和联合会商,巡察后已与政法委、检察院开展讨论11次。
(二)强化执法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五级审核责任制和每案质量审后评判机制,通过网上实时巡查或倒查,从警情处置到办案区管理,再到涉案财物管理和案件办理,实现全流程监督。通过钉钉APP的简道云平台对退查案件进行管理,并实时跟踪。结合信访工作,对初信初访案件实行及时的评查,从源头进行督促,有效避免或减少信访积案的发生。实时跟踪外单位移送案件,并及时进行催办。对今年外单位移送的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梳理,目前已办结152起。
(三)加快案件办理速度。对全局采取强制措施用时较长的案件集中进行清理,每周开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梳理,对取保候审超三个月的案件梳理后于12月16日在义乌法制钉钉群通报。针对已经受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跟踪,由法制部门进行网上巡查监督,每季度通报刑事办案用时情况,对问题责令整改并视情提交绩效考核。对疑难复杂取保候审案件实行中层交办,全年交办22起,全部办结。
(四)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利用钉钉平台搭建“学法与测试”“办案辅助”平台,为民警碎片化的学习法律、即时性地查询法律依据提供支撑。鼓励民警参加全国法律统一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人数稳居金华市局第一。常态化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不定期安排办案部门中层和骨干民警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测试。组织执法管理室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学习,巡察后开展新警培训两次,中层领导培训1次。对执法办案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民警,列为执法重点人并安排到法制部门跟班学习,全年已安排两期32人。
(五)严肃执法过错问责。对执行办案规定不严格的相关责任民警开展问责。通过严把案件审核关,认真核查信访举报件,仔细倒查检察监督案件等方式,实施从案件受理、办理到处理的全流程监督管理。将无故拖延办案、怠于取证等列入法制考评的重扣分内容,对执法问题特别突出人员予以问责。结合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每季度定期开展检查监督,重点针对伤害、经济类警情和案件,存在问题严格按每季度执法质量考评进行扣分。对三季度初信初访案件17个案件进行评查,对涉及立案、拖延办案问题重点监督整改。
十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班子“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级管理工作,召开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局党委压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关文件,确保“两个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推动召开由“四套班子”参加的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将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内容纳入《中共义乌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义乌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责述评会,每位班子成员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评述。
(二)强化“三清理一规范”工作。以问题为导向,要求全局民警、职工进行“三清理一规范”有关事项的补报,对重点人员做好谈话提醒,坚决纠治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违规持股、低价购房和利用“一家两制”实行利益输送等问题。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做到“三个必查”,即对拟提拔人选、转任重要岗位人选和信访反映对象的报告事项做到每件必查,每年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共核查拟提拔对象110人、现任中层副职119人。采取“双轨制”报告方式完善申报流程,实现队伍精细化管理平台与纸质申报同时开展、同步留档,消除监管盲区。
十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机制建设。下发《义乌市公安局一般性政府投资(含改造修缮)项目简化程序招标管理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对项目的立项金额、立项审批程序、监理单位使用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修订和完善了《义乌市公安局自行采购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报审批自行采购项目的流程,对项目必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再提交党委会研究审议。下发《义乌市公安局汽车维修站若干制度》等制度规定,对于车辆维修配件采购项目的操作流程、招投标、审计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
(二)开展查漏补缺行动。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采购制度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对项目立项的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变更等问题进行明确。对2017年以来各基本建设项目和一般性改造修缮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开展检查并落实整改。对2016年以来的采购项目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建立销号清单,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
下一步,公安局党委将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认真做好市委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影响班子整体功能发挥的问题,影响护航义乌平安建设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转变作风,不断提升义乌公安服务党委政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坚定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委领导、各党支部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不断查找和解决全局党建工作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是进一步净化警营生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以实际行动不断强化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责任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要切实坚持问题导向,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制度建设对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全局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
四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把作风建设融入到党的思想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全面提高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534259,邮寄地址:义乌市公安局机关纪委办公室,邮编322000(信封上注明“对义乌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zhishujiguan@163.com。
中共义乌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