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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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7日—9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9日下午,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对市委巡查组反馈意见,中心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反馈会后,中心党组马上召开专题党组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王志坚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把握整改要求,明确目标措施。针对反馈意见,中心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中心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提要求、作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2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4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3个,整改完成率88.89%,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2项,追缴资金0.504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教育提醒8人,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6人。
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班子成员之间,通过专题会、周工作例会、每周一次日常谈话交流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增强班子成员之间凝聚力。
(二)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进行监督检查,消除不团结隐患,纪检组通过直接监督的方式,对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二、关于“创先争优意识不强,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2016年以来市级考绩无优秀,其中2017年考绩合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根据改革统一部署,结合公积金工作实际,采取合理合规的方式开通“按月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办理,于2019年10月31日在“义网通办”平台完成测试并上线。
(二)加强服务延伸,与各协作银行深入合作,开设服务延伸网点,方便群众“就近跑一次”。截至目前,在17个义乌农商银行乡镇网点和稠州银行31个网点,可以通过义网通办平台受理21个公积金办事事项,实现乡镇100%全覆盖。10个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80台自助机提供公积金查询服务。
(三)根据省住建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经过调试,中心业务系统已于2019年12月3日接入省信用平台以及市信用平台。自2019年12月16日起,中心窗口审批人员在业务系统中通过市信用平台信用嵌入功能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客户查询信用,并同步向信用平台反馈办理结果。同时,充分利用信用信息,新增“对信用分80分以下的个人不予公积金贷款”条款。
三、关于“‘三重一大’决策不规范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于2019年11月28日重新修订下发《“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会前、会后程序流程,参会人员表态顺序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二)对《细则》明确需通过“三重一大”会议决策的事项,必上会,并严格按照会议决议对所研究事项进行处理,杜绝以主任办公会议代替“三重一大”会议的现象。
(三)在2019年11月15日召开的“三重一大”会议上,严格按照会议程序进行,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规范会议记录,在会议资料整理完成后,请与会人员签字确认,并交由指定人员存档。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并下发《中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从学习范围、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管理等方面对中心组学习进行了规范。重新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丰富学习教育内容。
(二)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委机关工委等部门工作部署,丰富学习方式,就每次学习制定计划方案,全体党员干部就学习体会、政策理解等方面积极发言讨论交流,并就学习撰写心得体会,规范记录方式,并用测试的方式检验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果。
(三)利用上门送学、微信群等形式对未参加学习人员进行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在十二分制审定时,予以扣分。
五、关于“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不够深入,主动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会,加强意识形态分析情况交流讨论,通过集体讨论的形式,丰富意识形态分析形式,增进工作人员对意识形态情况的了解。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管控。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推广与建设,及时发布公积金最新政策及中心工作动态,窗口统一摆放《服务指南》折页供客户查阅。对公众所关注的问题,充分发挥网军队伍的作用,主动发声引导,及时发布热点问题解答,开展网评文章撰写。
六、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2019年召开12次支委会,按照“八个一”要求开展主题党日,并严格按照《机关支部标准化工作手册》规定格式进行记录。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做好会议情况通报等。
(二)建立党员学习交流群,通过微信群,进一步落实退休老党员的党组织活动,并对理论知识学习进行补课。通过微信群以及上门补课等形式,及时对退休党员理论知识学习进行督促跟进。
(三)召开退休干部座谈会,听取退休干部建议意见,并对退休干部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提出了要求。
(四)积极开展“突击队”建设、责任区块共建项目认领等工作,提高创先争优能力。
七、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对现有干部开展专业学习,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内审、信访、公文写作等教育培训,通过培训熟练掌握工作技能。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培养专业化干部。
(二)根据《干部任用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中心实际,于2019年11月28日重新制定下发《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从资格条件、方法和程序、任用管理、纪律与监督等方面进行明确。2019年中心内部未有干部调整,但对近期召开会议严格按照规定整理会议相关资料。
八、关于“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务制度的学习,比照新旧文件温故知新,并长期坚持。加强对费用支出途径及方式的梳理和系统化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费用进行列支。
(二)针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问题,于2019年11月18日周工作例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于2019年11月28日制定下发《财务管理制度》、《小额资金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并对本年度报销情况重新进行梳理。
(三)针对“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于2019年11月19日将多报销金额1040元退回核算中心单位支出户,并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于2019年11月18日周工作例会、12月6日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上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针对“慰问费列支不规范”问题,于2019年11月19日从单位工会账户将4000元慰问费转入核算中心支出户,并已调账完成。
九、关于“作风不够扎实,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对照规范服务狠抓业务学习,对照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内控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干实意识。
(二)深入调查问题产生原因,自2019年4月起,中心在接到信访件后,未能对问题引起足够重视。直至信访、投诉急增,中心在解决相关问题投诉过程中,才发现网上提取公积金实际办结时间,与短信内容不一致,导致群众误解。于2019年11月26日组织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举一反三,对10类2万余条短信进行了“回头看”,经过检查,中心发出短信属正常业务告知,未有其他错误。结合问责规定,作出人员处理。对分管领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责令职能科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及后续整改措施,从根源上解决工作不细致的问题。
(三)完成对现有制度的全面梳理,共计12项内部管理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痕迹管理实施细则、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制度、班子成员办事窗口坐班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小额资金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规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心自行采购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已于2019年11月28日以文件形式下发。通过钉钉群等形式,就新制度组织学习,督促全体干部职工牢牢掌握新制度、新规定。
(四)指定专人管理综合档案室,并抽调两人对现有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综合科对需入档文书档案进行补充移交。同时,安排档案人员前往档案管理部门对接学习,提升业务能力。
十、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于2019年11月4日召开第三季度廉政分析会,传达金华市巩固深化“三清理一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解读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对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对下步整改提出意见建议。11月7日召开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对支部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支部其他党员也对支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11月22日参观义乌市公安局廉政教育基地,并观看纪录片,开展广泛讨论。
(二)正式启动钉钉签到,对上下班考勤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未签到人员进行口头提醒。加强廉政监督检查,开展不定期检查,突击查核窗口工作流程,并随机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谈心谈话。
(三)于2019年11月28日对中心工作人员再次开展“一家两制”等情况排查,并于12月13日“三重一大”会议对“一家两制”风险进行审定。
(四)对照规范服务,建立领导带班制度,班子成员窗口值班,调研窗口工作;建立电话回访制度,每周对办事群众进行满意度回访,根据群众的体验反馈进行服务提升。
十一、关于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就各岗位工作职责,各领导对重要岗位开展谈心谈话。在此基础上,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一对一”谈话,并将范围扩大至全体干部职工,了解中心职工工作生活情况。
(二)实行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对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健全完善制度,增强风险防控意识。制定下发《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稽核审计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内部稽核审计监督作用,有效防范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风险。
下一步,中心党组将认真持续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将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中心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458086;邮寄地址:义乌市南门街639号,322000;电子邮箱:1664427406@qq.com。
中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