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3-2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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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7日至9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19年10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建设局党组把巡察“回头看”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第一时间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反馈会后,局党组照单全收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不见成效决不罢休的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明确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4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多次向市巡察办、巡察组、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汇报,明确整改方向;并根据“六方会谈”意见,进一步完善整改工作。按照“六见”要求,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目标,制定下发《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明确36项具体问题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建立销号制度、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坚持从严从快,聚焦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要求和整改措施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整改工作台账,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对账销号等举措严格落实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进一步查找差距、深化整改。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巡察“回头看”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4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已办结4件,办结率为100%。截至目前,巡察反馈3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32项,追缴资金3.0118万元;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教育提醒33人,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7人。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房地产长期谋划。编制完成《2021-2025住房发展规划》和“十四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初稿,下步根据市“十四五”规划统筹要求,进行整合完善。加大招引合作,牵线国内品牌房企在义开展调研,积极引导优质房产项目参加“2019中国十大作品(居住类)”评选。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印发《义乌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义乌市房地产开发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二)加大房地产领域风险防范。积极开展问题楼盘处置工作,打通办证通道,累计发函办证2000余宗。化解信访矛盾纠纷300余起,问题楼盘的信访维权呈平稳下滑态势。制定下发《商品房预售信息公示办法》,进一步增强预售审批透明度。
(三)调整公租房管理政策。重新制定《义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完善公租房申请条件设置。根据市级有关信用应用的工作精神,积极引入信用奖励机制。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完成351户公租房轮候家庭的租赁补贴发放。
(四)加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制定《2020年施工扬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文明施工扬尘治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和尾气排放达标等工作,配合生态环境分局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工作。组织专家对镇街工程项目扬尘治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开展受监项目全覆盖检查,累计检查工地350个次。修订完成《义乌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实施细则》。
二、关于“推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建筑企业扶持力度。深入了解企业扶持需求,结合“三服务”活动,走访企业67家和召开全市建筑业行业座谈8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报市政府下发《关于扶持我市建筑业持续发展若干意见》,新政策在企业升级、创优奖励方面金额有所调整、类型有所扩大,同时增加对引进建筑企业、加强纳税激励等方面的奖励条款。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开展与有意向进入我市企业的洽谈对接,转变思想拓宽招商对象范围和内容,主要领导带队赴北京、天津、深圳等地进行招商引资。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完成投资攻坚各项考核任务,在部门投资攻坚竞赛中位居前列。
(三)大力推进物业改革工作。2019年新增物业管理小区54个,完成物业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物业企业监管力度,完成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费专项督查工作,共检查承接我市物业服务项目的企业54家,并对违规收取装修押金问题较为集中的物业企业进行约谈。印发《义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
(四)加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开展在建工地、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的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召开全市在建工地项目工作会议,通报存在问题。开展在建工地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共检查在建工地42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5份,停工通知书26份,对问题严重的23个项目,移送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专项检查,严格执行“三个严抓”“三个一律”,共发放停工通知书2份,整改通知书10份,移送扬尘违法案件5件。
(五)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推动园林绿化建设,实施园林绿化体制改革,建立园林绿化设计单位库,加强对园林设计方案的把控以及园林工程的监管。报市政府下发《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联合财政局下发《义乌市绿化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明确绿化建设专项资金补助;出台《关于加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通知》。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深入检视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项认领责任,深刻剖析根源,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自我批评深刻具体、相互批评不留情面,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形成班子合力,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结合主题教育,组织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书目。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对标自贸区、干实试验区”撰写调研报告,并专题召开调研报告成果交流会。
(二)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对照年度工作安排,梳理2019年中心组学习情况,认真查漏补缺,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形式。
五、关于“意识形态重视不足,工作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意识形态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相关工作的通知》对党组意识形态责任以清单形式进行分解明确;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当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研判。制定下发《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制度》《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信息安全应急管理制度》《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二)加强舆论引导。调整内部网络舆情管理职能,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扎实做好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对网络舆情做到及时关注、及时回应。
六、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下属支部的党课审核,并将检查审核情况列入党员“十二分制”管理范围。加强基层党务干部培训,举办建设系统党支部书记、委员和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进行实务知识授课。制定下发《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谈心谈话制度》,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并列入党员“十二分制”管理。督促局属各党支部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和主题党日计划,并列入日常督查检查内容。
七、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问题突出”、“干部人事文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认真对照组织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及时向组织部请示汇报,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组意见,坚持集体研究决策,会前充分酝酿,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2019年建设系统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组织部要求,全程按规范流程操作。
(二)规范干部人事文书。按标准对干部人事文书进行规范,对事业编制人事档案进行查漏补缺,出台档案整理移交制度。督促各下属单位对欠缺资料进行梳理登记,并收集整理。
八、关于“‘党员干部五(吾)带头’氛围不浓,敢闯敢干的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监管,强化部门联动。严格挖掘、占用城市道路施工项目审批,简化审批流程,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开展辖区道路日常巡查,及时掌握未经审批项目动态,联系相关部门对接未经审批占道挖掘工作。建立局领导带队开展城市家具巡查机制,利用周末或非工作时间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完善巡查机制及部门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执法。
(二)创新思路,深入基层一线。加大危旧房日常检查力度,每月安排入户检查;深入一线调研,完善出台《义乌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办法》。
(三)深入推行文明出行。将不文明出行监督列入每月正风肃纪检查内容,并纳入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九、关于“精品意识不强,城市管理缺少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日常监管。推行路段长巡查制度和周末领导带队城市家具巡查,全年查出问题3211件,整改3211件,其中移交其它单位491件。加大对市政、园林设施养护的考核力度,2019年度零星维修单位累计扣分216.5分。
(二)完善内涝紧急预案。完成积水严重点的疏通、改造和井盖更换工作,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制定易积水地段专人定点责任表。全面落实易涝积水点应急方案,并制定低风险等级积水点应急预案。
十、关于“建设工程领域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建筑行业信用制度。对照浙江省行政处罚基准,梳理诚信惩戒匹配标准,进一步统一诚信惩戒标准和惩戒与行政处罚的匹配性,防止诚信惩戒随意性和防范廉政风险,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按照国家、省级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修订《义乌市建筑市场不良信息发布裁量基准(2019版)》。
(二)加大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力度。组织人员对2017年以来的案件进行梳理、剖析,修订完成《义乌市建筑市场不良信息发布裁量基准(2019版)》。
(三)强化考核惩戒力度。在日常管理考核外,实地抽检零星维修单位各标段的工程签证、道路巡查报告以及现场情况。修改完善《义乌市市政设施处养护工作考核细则》《巡查质量要求及考核办法》,制定《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十一、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采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违法违纪案例剖析、逢会必学廉政法规等多种形式教育明晰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切实筑牢思想防线,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震慑力,提升教育效果。通过正风肃纪和其他专项检查,及时纠正问题。组织开展全系统“一家两制”自查自纠工作,对所有人员的“一家两制”风险等级进行重新审核确定。
十二、关于“出入境证件管理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全面核查系统干部职工出入境证件和因私出入境情况。出台《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规定》,规范证件管理、出国(境)审批等环节,充实、细化审批因素、环节,对出国(境)后交回的证件严格进行签证信息和审批情况一致性核查。
十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有力”、“紧盯‘重要岗位’力度不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清廉义乌”任务落实力度。创新征收监管机制,公布《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管理规定》;制定并下发《义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心档案查询制度》(试运行稿);转变有机更新镇街考核模式,实施实地数据采集,实现全覆盖实地走访。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变更稽查和督查力度,加强建设单位对10万以下工程变更合规性审查、稽查强化建设单位变更制度完善和廉政风险点控制。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园林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完善“清廉住建”实施意见,重新制定《义乌市建设局关于推进“清廉住建”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清廉住建”领导小组,细化各项任务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
(二)紧盯“重要岗位”,防范廉政风险。一是全面梳理房地产监管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规范房产预售许可流程,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法定程序和许可条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二是建立建设工程监督执法标准,结合省建设厅自由裁量标准,制定下发《义乌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试行)》,明确工程监督一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基准。三是加大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事中、事后监管监督。组织各镇街、园区和平台公司开展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招标代理抽查考核;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配合行政服务中心下发《义乌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等文件,制定下发《建设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修订)》。
十四、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全面梳理剖析,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园林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及《义乌市政府性投资项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执行变更程序。修改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园林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通知》,完善竣工审核验收办法。
(二)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全面核查相关项目工程档案,补充完善资料。制定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工程档案资料审查机制以及人员考核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
十五、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行政经费列支。全面落实相关问题整改,加强财务相关培训,组织开展系统财务支出相关业务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群团活动,严格按照规定列支经费,落实长效管理。
(二)规范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收缴。督促相关企业完成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的补缴,并做好部门间的沟通衔接,不断完善审批程序,优化服务。
(三)规范物业“两金”收缴。涉及的相关房开项目已完成住宅业务保修金和物业维修专项金的上缴。重新梳理“两金”收缴业务流程,调整优化“两金”交纳时点。
(四)规范污水处理费收缴。与义乌市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督促代征单位按时缴纳代征部分污水处理费。
十六、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整改要求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拓思路、拟订方案,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全力推进问题楼盘欠缴土地出让金清缴工作,提前完成收缴任务。
十七、关于“上轮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明确公务接待范围,严控接待标准,加强对业务接待公函、人员名单、菜单明细、发票等相关资料的审核,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和报销流程。
(二)完善小额工程招标制度体系。修订完善《市政处小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市政处小型项目招标库准入及清退管理办法》《市政施处小额项目候选企业库动态管理与评价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牵头组建市级园林专家库、设计团队库、施工单位优选库。
下一步,建设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市委全会精神以“一个目标、两个样板、三步走”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市委巡察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以整改为契机推进城市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坚持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半篇”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二是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力促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三是落实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党员干部“五(吾)带头”。着力构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效突击队,为打造国际一流样板城市、建设以世界“小商品之都”为特色的样板城市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580062;邮寄地址:义乌市市行政三号楼1102室,322000。
中共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