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2 16:33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一、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编人员400人,内设科室有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督查信访科、装备计财科、综合执法一科、综合执法二科、信息审批科,下属单位:稠城、福田、江东、稠江、北苑、佛堂、后宅、廿三里、城西、苏溪、上溪、大陈、义亭、赤岸、站前,共15个大队。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市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二)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优化执法事项。
(三)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规范并实施;承担城市管理的指导、组织、协调和日常城市管理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
(四)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卫生保洁监管、政策标准制定;指导全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环境卫生设施设置、验收和拆除工作。
(五)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城市市容环卫、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等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七)负责全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八)牵头全市城镇垃圾分类、公厕革命、犬类管理等工作。
(九)在全市范围内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2.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4.行使市政公用(含液化石油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5.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部分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7.行使公安、交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人行道违法停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8.行使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点行为和室外无证行医、游医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9.行使水务渔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0.行使农业管理(畜牧兽医行政处罚除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1.行使建设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测绘管理行政处罚除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十)在佛堂镇行政区域内,除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外,还行使以下职责:
1.行使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2.行使经济发展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3.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4.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5.行使劳动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6.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7.行使林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8.行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9.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0.行使市场贸易发展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1.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2.行使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3.行使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十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
深化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创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执法监管“一次到位”。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围绕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职能,在2019年,开展各项整治行动:
1、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拆除清理各类违法广告1.9万块 ,办理户外广告类案件204起,罚款28.6万元;排摸整治电子显示屏近3255处。
2、开展犬类专项整治。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万余份、开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80余次、上门服务活动400余次;安装文明养犬宣传镭射灯153盏、签订承诺书3.1万余份。建立犬类信息管理平台,犬只免疫牌、免疫证与电子犬牌三合一,免疫登记犬只4.2万余只、登记发牌1.7万余块。处罚违规养犬行为1900余起,捕犬1.7万余只。按照“三个100%、三个一、三个好”的要求,在江东街道银河湾小区开展金华首个养犬管理示范小区创建试点,金华市养犬管理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3、开展“门前五包”专项整治。完成主次干道沿街商户的签订工作,各镇街对背街小巷、社区沿街商户的签订工作也基本完成,目前共计签订责任书7.6万余份,对涉及门前五包的违法行为共查处1.87万余起。
4、开展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施划人行道停车泊位10548个,其中机动车泊位7147个,非机动车泊位3401个;查处违法停车行为约20.58万起,清理僵尸车155辆,查处拆除占用泊位、私设车锁410处。发放非机动车爱心牌9987份,处罚7671起,罚款约14.8万元。清理乱停放共享单车4.87万辆,2269名不文明骑行人被阶段性停用。
5、开展夜市整治。制定出台了《义乌市夜市管理实施方案》,从5月份开始对各镇街夜市管理进行攻双月坚竞赛考核,检查交办夜市管理存在问题117次,交办问题1000余个,取缔夜市4个。
6、开展垃圾分类整治。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市月度攻坚红黄旗竞赛活动,倒逼各镇街垃圾分类。深化垃圾分类相关法规的贯彻执行,对拒不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管重罚,并纳入信用监管信息系统,全年共立案处罚垃圾分类违规行为14185余起,处罚金额59.6万元。
7、加大环卫保洁力度。截至2019年7月底,环卫处承担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为1727.74万平方米,其中机扫1313.44万平方米,占总清扫保洁面积的76%;人工414.3万平方米,占24%,市场化运作面积为1090.65万平方米,占63.1%;管辖转运站51座,城区公厕116座;共清运处理生活垃圾583309吨,其中填埋处理121159吨,焚烧处理462150吨,日均垃圾清运处置量达2180吨;共清运处理粪便8795吨。
8、开展环保整治。一是强化餐饮油烟整治。督促全市新增餐饮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于未安装或安装不到位导致油烟超标排放依法进行查处,全年立案查处油烟超标排放案件68起,处罚金额36.5万元。二是强化噪声污染整治。对学校、医院等重点场所周边的噪音问题进行重点巡查,噪声污染有效降低。全年噪声污染类案件查处278起,罚款41.13万元。三是开展扬尘防治工作。配合做好标化工地建设、工地扬尘控制,要求施工工地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重点查处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查处相关案件287起,罚款202.3万元。四是规范建筑垃圾清运。按规定备案清运公司41家、车辆1224辆,积极培育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置厂试点,东耀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已投入运行,可日处理拆房建筑垃圾2000--3000吨、装修垃圾约800吨,大件垃圾约70吨。通过组织联合整治、交叉整治,办理城市建筑垃圾类案件418起,罚款 376.5万元。
9、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整治。以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燃气经营站(点)、户外高空广告等为重点,展开拉网式排摸风暴式整治,拆除存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421处2.32万平方米,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320块0.38万平方米,捣毁燃气黑窝点27处,查扣钢瓶1807只,查处燃气类违法案件395起,罚款62.452万元;依托镇街“四个平台”,与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做好小微企业违法建筑整治及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等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队员6430余人次,检查燃气供应站点及经营企业2740家(次)
10、开展农水渔整治。一是开展水务渔政专项执法。立案查处破坏渔业资源案件112起,罚没款5.24万元,清剿各类禁用渔具5118件,联合公安部门刑拘13人。抽检初级水产品30批次、全年完成水产品例行风险监测12批次,合格率100 %。完成航慈溪、八都溪2622平方米涉水违建的拆除,共拆除各类涉水违建面积5968.4平方米。二是积极开展农业专项执法。全面落实农药实名制销购。通过省农资产品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对74家农药经营门店进货、销售信息进行台账化监管,信息化监管系统安装率达100%。查处农业类案件39件,处罚金额达18.5108万元,完成农产品40个批次抽样送检年度任务。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2019年,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一网通管平台,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落实监督检查机制。依托一网通管平台,积极开展跨部门专项整治、双随机检查、主体自治、四个平台联动等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权力寻租空间,现共完成检查任务181780余件。
1-5月,开展市场主体市容、户外广告,餐饮单位餐厨垃圾分类等日常检查,以规范市场主体门前环境、店招广告及户外广告的设置,提升市容环境;敦促餐饮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共开展日常检查71576起。
6-7月,开展以一般市场主体市容环境监督、一般市场主体户外广告、一般市场主体大型户外广告、一般市场主体垃圾分类等内容的专项监管检查,促进市场主体做好门前五包、户外广告设置、垃圾分类等工作,切实优化市容环境,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09251 起。
8-12月,发布一般市场主体市容环境监督双随机检查任务17个,开展双随机检查7713起,四个平台联动2015起,主体自检自查记录3389起,切实提升检查的效率,减少检查频次,减少检查过程中的权力寻租空间,优化营商环境。
落实审批事后监管保障机制。打通“义网通办”、“一网通管”数据传输,将告知承诺制审批信息自动生成监管任务,确保事后监管及时规范,完成告知承诺检查1200余件。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19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3090件,同比上年度增长23.3%;予以许可12421件,同比上年度增长56%,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19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214464件,同比上年度增长59%;罚没总额6205.5万元,同比上年度增长87%。其中,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140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66%;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26件,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012%;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实施总体情况 | 许可种类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受理数 | 申请数 | 许可数 | 不予许可数 | 撤销许可数 | 总数 | 行政许可 | 特许 | 认可 | 核准 | 登记 | 法律法规设定的其他许可 | 法定 听证 |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3090 | 23090 | 12421 | 10669 | 0 | 12421 | 12421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实施总体情况“许可数”应当与许可类别“总数”相符。
3.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表二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处罚种类 | 罚没金额(万元)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案件 总数 | 警告 | 罚款 | 没收 违法 所得 | 没收非法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暂扣许可证照 | 吊销许可证照 | 行政拘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14464 | 214316 | 70 | 28 | 50 | 6205.5 | 307 | 307 | 307 | 303 | 4 | 74 | 74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 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单处一个种类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表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强制执行 | 听 证 | 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 | |||||||||||||||||||
总数 |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法定 听证 | 行政 机关 认为 需要 听证 | 听证程序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总数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 | 拍卖、变 卖 等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行政强制执法 | 听证告知 | 当事人放弃听证 | 组织听证 | 审核通过 | 审核不通过 | ||||||||||||
件数 | 金额(万元) | ||||||||||||||||||||||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37 | 9 | 28 | 140 | 93 | 46.8 | 47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听证程序“法定听证”“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当事人放弃听证”“组织听证”总和应当与“听证告知”数相符。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统计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表四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单 位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听证组织实施情况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
行政收费(件) | 行政征税 (件) | 其他征收(件) | 征收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数 | 总数 | 涉及金额(万元) | 总 数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执法行为 | |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无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