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

发布时间:2020-09-28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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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对象:参加本市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受理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5.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

材料明细: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办理流程:向办事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经市就业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后,从次月起开始发放。

办理地址: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窗口(望道路300号)

咨询电话:96150    85263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