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30782051348517D/2021-405090
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无特定对象
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义商务发[2021]34号
2021-10-13
有效
发布时间:2021-10-13 14:05
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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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根据省(市)粮食局确定的早稻收购指导价格,经市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市场集团、农业发展银行联席会议研究,现将今年早稻收购价格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地早稻“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根据浙发改价格〔2021〕112号文件,我市2021年“订单粮食”早稻(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1350三等标准以上)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125元,根据浙粮〔2021〕25号文件,相邻等级的等级差价按照每50公斤2元执行,质量标准和奖励政策按照《义乌市商务局 义乌市财政局 义乌市发改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乌市粮食收购工作的通知》(义商务发〔2021〕23号)执行,标准为:订单奖励每50公斤早稻奖励30元,每亩最高奖励270元,早稻播种面积在25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再奖励每50公斤5元。种粮大户三等早稻合计每50公斤160元,二等早稻合计每50公斤162元。
二、本地早稻“订单粮食”外收购价格。根据浙发改价格〔2021〕112号文件,我市2021年早稻订单外本地农民种植的质量合格早稻,全市按每50公斤125元的最低收购价格执行,但不享受政府奖励,有关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三、省外基地粮食采购价格。参考早稻补库期间浙江省粮油交易平台上早稻采购成交价格(取8月11日-24日平台上已成交的平均价为每50公斤152.2元),按照基地粮采购价格略高于采购成交平均价的定价方法,2021年市级储备粮早稻基地采购价格为每50公斤152.5元。
四、相关要求。你公司要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收购品种、价格、质量标准,让农民卖“明白粮”。并积极开展创建粮食收购先进单位活动,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方便农民售粮,帮助农民及时解决售粮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义乌市商务局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义乌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