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767954643T/2021-368241
市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
2021-02-2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24 16:47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优化执法事项。
3、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管理规范并实施;承担城市管理的指导、组织、协调和日常城市管理的监督管理和考核职能。
4、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卫生保洁监管、政策标准制定;指导全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环境卫生设施设置、验收和拆除工作。
5、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和管理工作。
6、负责城市市容环卫、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等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工作。
7、负责全市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运行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8、牵头全市城镇垃圾分类、公厕革命、犬类管理等工作。
9、在全市范围内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2)、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4)、市政公用(含液化石油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5)、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关于部分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6)、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7)、公安、交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人行道违法停车和摩托车非法营运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8)、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饮食摊点行为和室外无证行医、游医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9)、水务渔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0)、农业管理(畜牧兽医行政处罚除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1)、建设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测绘管理行政处罚除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2020年10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新划转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自然资源、建设、应急管理、人防、地震、气象、生态环境、农村环境卫生等11个方面的6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要职能如下:全市环卫作业质量监管、环卫设施监管、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监管职责相应的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预算。
二、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和其他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63173.47万元。
(二)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收入预算 63173.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522.97万元,占97.38%;政府性基金收入1567.50万元,占2.35%;专户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83万元,占0.13%。
(三)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支出预算 63173.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7836.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9.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94万元、行政运行12449.42万元、城管执法支出884.3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600.3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7673.3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754.2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03.13万元,项目支出47111.05万元。
(四)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73.47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568.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605.08万元;支出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7836.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9.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4.94万元、行政运行12449.42万元、城管执法支出884.3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600.37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7673.35万元。
(五)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522.9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591.61 万元,主要是局本级垃圾焚烧费的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17836.09万元,占28.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24.81万元,占1.78 %;城乡社区支出(类)44212.57万元,占69.99%。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事务17836.09万元,主要用于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749.87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374.94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支出(项)事务12449.42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局本级机关运行开支,包括人员经费、车辆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款)城管执法支出(项)事务884.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专项购置、专项业务、设备设施运维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项)事务1600.37万元,主要用于局属环卫处事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经费、环卫日常监管考核等运行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事务27673.3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集团环卫服务费、福田大队、稠江大队房租、省补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经费等。
(六)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57.3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75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2.公用经费170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605.0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12.73万元,主要是局属环卫处转运站及公厕等改造项目为续建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结算工程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类)1605.08万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事务1022.5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转运站及公厕改造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事务582.58万元,主要用于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及填埋场环境整治支出。
(八)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7.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23.96万元,下降332.6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或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2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督查,兄弟单位学习交流以及环卫洁美杯考核、环卫相关业务活动等支出。1、局本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10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8号)、《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新划转了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自然资源、建设、应急管理、人防、地震、气象、生态环境、农村环境卫生等11个方面的63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2、局属环卫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1至11月份支出较少,2020年12月份公务招待费用结算在2021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86.4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87.63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47辆执法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
(九)关于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表预算情况说明
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48716.13万元。
包括基本建设项目1567.5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环卫处垃圾转运站、公厕改造等项目。
包括设备设施运维项目51.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无人机及橡皮艇、电瓶车等维修,维护费用。
包括设备设施运维项目4.4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环卫处智慧公厕小程序及地磅运维费。
包括专项业务项目18939.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拆除违法建筑及户外广告、非机动车道停车泊位施划、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PPP项目、信息采集外包服务、创建专项整治、垃圾处置终端项目、油烟在线监测经费、活禽禁售后续处置、犬类管理、省补/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租赁、评估、测绘、鉴定费等费用。
包括其他专项项目27403.70万元,主要用于三改一拆办工作经费、三改一拆招待费、对讲机租赁费、局本级招待费、市分类办招待费、市分类办工作经费、执法技能大比武、执法通租赁费、服装购置经费、法务经费、环境集团环卫服务费、福田大队、稠江大队房租、购买服务岗位经费。
包括其他专项项目750.44万元,主要用于局属环卫处党组织活动经费、委托业务费、考核监管工作经费等日常运行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本级及下属环境卫生管理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03.13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8031.2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5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974.28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7 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4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或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有义乌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PPP项目、义乌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PPP项目、义乌市塔山填埋场飞灰固化物填埋区工程等 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61522.97万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1567.5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用历年结余弥补收支差额:指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支出(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学奖励、核事故应急指挥、各类科研机构的补助支出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