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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51348517D/2021-372500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1-03-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2020年度社零企业纳统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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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8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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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促消费工作,2020年我市针对社零企业推出了相关奖励政策,现决定开展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316日—415

二、奖励对象

12020年度在统计库(限额以上)内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22020年度新增入库(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三、奖励标准

1、鼓励社零企业业绩增长。

1)在统计库内的批发企业,当年度纳统销售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2)在统计库内的零售企业,当年度纳统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3)在统计库内的住餐企业,当年度纳统营业额不低于4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

2、推动社零企业新增入库。

1)对按年度新增方式纳入统计库,且入库当年销售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批发企业,在入库次年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按年度新增方式纳入统计库,且入库当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零售企业,在入库次年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按年度新增方式纳入统计库的住餐企业,在入库次年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按月度新增方式纳入统计库的批零、住餐企业,在入库次年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信用等级E类企业取消奖励;信用等级D级企业下调30%奖励额度。具体以企业在政策享受对应期期末信用为准。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据实填写《2020年度社零企业纳统奖励政策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于2021415日前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ywsswj806@163.com

 

附件:《2020年度社零企业纳统奖励政策申请表》

 

联系电话:83801053  89926990

 

义乌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6日

2020年度社零企业纳统奖励政策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