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51348517D/2021-372500
市商务局
2021-03-18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18 08:57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各相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推动促消费工作,2020年我市针对社零企业推出了相关奖励政策,现决定开展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6日—4月15日
二、奖励对象
1、2020年度在统计库(限额以上)内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2、2020年度新增入库(限额以上)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
三、奖励标准
1、鼓励社零企业业绩增长。
(1)在统计库内的批发企业,当年度纳统销售额不低于4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2)在统计库内的零售企业,当年度纳统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的奖励。
(3)在统计库内的住餐企业,当年度纳统营业额不低于400万元,且同比增长15%及以上的,给予3万元的奖励。
2、推动社零企业新增入库。
(1)对按年度新增方式纳入统计库,且入库当年销售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批发企业,在入库次年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对按年度新增方式纳入统计库,且入库当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零售企业,在入库次年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按年度新增方式纳入统计库的住餐企业,在入库次年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对按月度新增方式纳入统计库的批零、住餐企业,在入库次年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信用等级E类企业取消奖励;信用等级D级企业下调30%奖励额度。具体以企业在政策享受对应期期末信用为准。
四、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据实填写《2020年度社零企业纳统奖励政策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4月15日前将申请表扫描件发送至ywsswj806@163.com。
附件:《2020年度社零企业纳统奖励政策申请表》
联系电话:83801053 89926990
义乌市商务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