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义乌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11330782355345411A/2021-390964
市农业农村局
2021-06-30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3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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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举债行为,合理控制债务规模,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新增债务的通知》、《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义乌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义乌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请于4月15日17点前书面反馈义乌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金尔旭,联系电话:89980187。
附件:《义乌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义乌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