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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乌市油茶种植抚育改造补助细则》政策解读
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7-02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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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0年10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强油料供给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出台;2020年12月23日,省林业局制定了《浙江省油茶生产保供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调动激发我市农户油茶种植积极性,进一步加快我市油茶产业发展,增加健康食用油供给,我局牵头制定了《义乌市油茶种植抚育改造补助细则》(以下简称《油茶补助细则》)。
二、制定过程
2020年10月,在对我市油茶种植生产现状调查摸底基础上,经参考金华及周边县(市、区)相关政策和省内有关专家意见后起草了《油茶补助细则》初稿。为确保补助资金的落实,先后与市财政局进行了多轮沟通对接、面商,并对《油茶补助细则》初稿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形成了《油茶补助细则》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5月19日,通过义乌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1年6月1日,共收到0条意见。2021年6月2日,对《油茶补助细则》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在义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2021年7月2日前完成了内审、会签系列程序。
三、主要内容
(一)补助标准。
1.2021年-2025年新发展种植油茶基地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亩以上(含10亩),补助2000元/亩;从第二年开始连续二年,每年抚育补助600元/亩。
2.2021-2023年期间对2021年以前已种植的油茶基地实施抚育、改造,相对集中连片面积10亩以上(含10亩)且未享受过相关政策补助的,补助1000元/亩。
(二)补助申请。
补助由种植企业(户)自愿申请,填报《义乌市油茶种植抚育改造补助申报表》,报所在镇(街道)审核,镇(街道)审核汇总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审查核验。
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组织所在镇(街道)、相关单位人员组成审核验收小组,经审核验收后确定最终补助方案和资金。油茶种植补助资金由市财政保障,列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拨付到位。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
种植基地的用地类别必须符合国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要求。新种植或补植的油茶种苗必须是国家或浙江省推广的适生区域对应的油茶良种种苗(容器苗),苗龄二年生以上。种植密度:株行距2×3米-2.5×3米,每亩株数90-110株,挖大穴。新种植基地种植当年造林成活率≥85%,一年后株数保存率≥80%。2021年以前已种植的油茶基地抚育改造的株数保存率≥80%。相关建设内容和投资情况需要附相应的票据或凭证、图片、苗木标签(良种)等。
四、适用范围
义乌市范围内油茶种植基地。
五、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种苗管理站 王远照
联系电话: 0579-89906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