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2021)第128号
发布时间:2021-07-2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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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明)作废公告
义不动产公告字 128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证明)类型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坐落 | 权利人 |
1 | 房地产权证书 | 义乌房权证江东字第c00100072号、义乌房权证江东字第c00100073号 | 江东路与篁园路交叉口 | 朱丽珊、朱绍军 |
2 | 土地使用权证书 | 义乌国用(2011)第002-03051号 | 江东路与篁园路交叉口 | 朱丽珊、朱绍军 |
公告单位: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告日期: 2021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