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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9-17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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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日-2021年1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6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对巡察工作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全盘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和自贸区建设的不竭动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及时召开局党委会、局务会、党员大会、中层负责人会议等,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巡视工作条例,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逢会必谈整改、逢会必抓整改,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局机关重要政治任务,真抓实抓认真抓,务必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制定《中共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定期报送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落实整改责任,传导责任压力,将整改问题细化分工,做到“五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明确整改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党委书记通过对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进行廉政约谈,督促各责任人落实整改,扎实有序地推进全局的整改工作。

(三)巩固拓展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针对市委第四巡察组的反馈问题,局党委把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相继制定系列制度文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巡察反馈问题44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38个、6个还在整改中。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教育提醒15人,开展民主生活会批评帮助7人,建立完善制度15项,追缴资金0.605万元。

一、关于助推“两个样板”建设,发挥规划引领作用还不够充分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专题会分析讨论巡察问题,形成工作计划。针对义乌特点制定梳理形成了2021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计划表。统一数据基准,完善“多规合一”底图,形成最新的全市基础数据底图,解决“多规未合一”带来的空间重叠和全市规模倒挂问题。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解决冲突图斑问题。组织业务科室和专业技术团队,按照省厅下发的技术规程,及时高效地开展城镇开发边界划订方案编制。

(二)细化国土空间规划层级,结合我市实际,用片区规划层级解决市县和乡镇两级空间规划之间的衔接问题,组织完成江东拓展区控规和东大门发展规划研究(东部)、西大门城市设计(西部)、双江湖新区发展规划和双江湖高教园区控规(南部)、高铁新城规划(北部),老城有机更新规划(中部)等分区规划,系统统筹跨镇(街道)重大片区的发展空间和功能布局,有效解决规划碎片化和各镇街各自为政的问题,为“东南西北中”城市结构拓展提供规划指引。以产城融合理念完善自贸区、西大门等片区规划。通过组织编制单位完善自贸区、西大门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了义西片区的用地结构和功能配套问题。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方案,从全市层面系统梳理了增量产业用地的发展预留方位。

(三)完善相关规划技术管理制度。优化选址论证报告制度,完善出让后完善方案评审制度。进一步完善科室联审制度,组织局详规科、审批科、市政科对工业用地上位规划、城市景观、建筑形态、交通组织和停车配建、规划指标等进行联合审查。严格规划条件管控,按《关于加强全市工业用地规划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剖析,及时查漏补缺,严格执行管控审批要求。严格全生命周期管理,配合经信局、属地镇街等部门对工业用地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提高工业用地利用质量和效益,实现土地利用管理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

二、关于落实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不够有力,统筹土地资源还有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准对接需求,建立项目储备库,3月27日完成2021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需求调查,并按项目重要性进行排序,建立了项目储备库和矢量图。同时,积极争取正向激励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3月底完成第一批已供地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材料梳理和指标申请。

(二)完成1999-2019年批而未供底数清查工作,完成批而未供数据提升清查采购工作,大力开展批而未供消化工作,按照闲置原因,实行分类处置,每宗制定处置方案,全年完成处置全市闲置土地总量233.5亩的50%(116.75亩)以上。

(三)函告相关镇(街道)继续加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复垦整改力度,到期无法完成的复垦面积将按集地券指标收购价格扣回相应奖补资金。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列入对相关镇(街道)考核内容,提高相关镇(街道)的整改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相关镇(街道)复垦工作做好指导,及时完成项目立项验收。对我市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进行梳理,摸清垦造耕地资源底数。制定出台《义乌市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办法(试行)》,强化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工作。对2019-2020年农转用地块进行清查,按无耕作层可剥离、难以剥离、建议剥离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议剥离的地块督促属地镇街做好耕作层剥离工作。完善我市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义乌市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实施细则(试行)》。

三、关于践行“两山”理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三年方案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问题再摸排工作,并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检查。2021年3月4日,我局商请义乌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镇(街)下发《关于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再摸排工作的通知》,全市面上部署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再摸排工作。市整治办下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督导核查情况的通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即查清存量,严控增量。

(二)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下文《关于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摸底调查工作通知》,要求各镇街在3月底前报送摸底调查成果。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起草《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积极稳妥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针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种植区块,按照流转期限、苗木价值、经营状况等因素分类施策,逐步恢复种粮属性,整治非粮化行为。进一步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已完成意见征求,于3月7日完成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经司法局审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市政府同意后将与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

(三)针对面上乱弃土破坏破坏耕地问题,加强源头防控,会同行政执法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乱倾倒弃土,破坏耕地林地的通知》(义自然资规〔2021〕88号)。《2020年度镇(街道)考绩细则》中关于全域土地精准管控方面的细则已将日常新增违法行为防控工作、违法占用耕地量和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量纳入考核,2021年度的考绩细则将延续2020年做法,以考核促进各镇(街)对破坏耕地问题的巡查监管力度。

(四)加强非法采矿案件主动巡查工作,强化属地管理,督促镇街严格落实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巡查力度。将非法采矿巡查纳入年度考核,强化局内部对非法采矿执法巡查的考核机制。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学习,通过以案带训提高工作效率基层执法监察人员办案水平。

(五)加强废弃矿山治理,全力配合镇街做好治理工程所涉的政策处理工作并督促镇街加大政策处理力度,确保工程尽早进场施工。对治理工程加强业务指导工作,指导镇街和治理责任人按治理方案做好监管、施工,在治理工期内完成治理工程验收。截至目前,未治理的4处废弃矿山均已实现进场施工,力争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初步验收,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交工验收。

(六)加强制砂行业整治,于4月6日提请市政府召集各镇街分管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制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已发函督促各镇街关停辖区内非法制砂加工点。5月组织相关部门代表成立检查组,对6个保留的经营性制砂加工点开展规范化整治提升验收。

(七)全面启动推行林长制,编制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从空间布局上,进一步明确不同区域林地功能定位,解决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矛盾。夯实林地用途管制,摸排各镇(街道)林地使用计划,加大林地使用政策宣传,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资源。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完成森林督查图斑销号工作,对林地审批项目实施常态化检查,充分发挥一线护林员作用,确保及时发现违规使用林地行为。下达《2021年古树名木保护行动方案》,指导镇街根据保护计划制定“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加强古树名木监管,全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挂牌、并与建设局联合发文公布《义乌市古树名木保护清单》,让更多市民了解古树名木家底,指导各镇街加强《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学习。镇街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发现问题立即报告,使古树名木得到及时保护,形成突发应急状态保护机制。

(八)编制《义乌市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建设规划》,下发《关于下达2021年绿化工作任务的通知》,将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以河道、铁路、公路两侧和森林公园、城镇周边及精品线路两侧等山体区域为重点,督促指导镇街落实山地珍贵彩色森林建设地块和委托第三方做好作业设计,完成设计16475亩。督促镇街按照山地珍贵彩色森林作业设计组织预算编制、招标,指导督促镇街按照山地珍贵彩色森林作业设计完成建设。加强绿化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下发3期通报,有效促进了建设进度。

四、关于执法监察宽松软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的原则。探索完善对新增防控力度的考核机制,进一步压实镇街属地责任,将新增违法管控纳入镇街“三改一拆”考核内容,将日常监管、新增防控等内容纳入局对国土所考核。印发《2021年“三改一拆”考核排名办法》,将新增违建管控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新增防控工作纳入各镇(街)“三改一拆”考核内容。修改《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日常监管、新增防控等内容纳入各国土所考核内容,对《国土执法监察工作考核细则》中对相关考核内容作了细化要求。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单位内部建立违法线索登记制度,进一步保障有案即查、有案必查。2021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9起涉嫌破坏耕地案件立案调查并申请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耕地破坏情况进行鉴定。2021年2月,义乌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建立了违法线索登记制度并向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下发了通知,要求严格按照制度实行线索登记,切实提高执法意识,强化履职担当。

(三)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大棚房”整治回头看,农村乱占耕地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属地镇(街),查清存量分类处置,严控新增发现一起,及时处置一起。

五、关于推动有机更新还不够有力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会同督考办加大农村有机更新工作考核力度,制定考核办法,从今年2月份开始对12个镇街实行月度考核。成立农村有机更新工作专班,从农业农村局、建设局、行政执法局、人民银行、社区建设办、档案馆等部门共抽调2名分管领导和7名业务骨干,以及我局1名分管领导和8名业务骨干,成立农村有机更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专班,专班人员4月1日已经全部到位,在我局集中办公,并设立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规划建设服务组、督查考核组,分工协作、抓好推进。

(二)起草了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有偿调剂办法,并征求各部门和镇街意见,在试行的基础上完善并上报深改会审议。结合农村有机更新和跨村安置,突破村域限制,允许全市域范围内的宅基地资格权在农民之间通过市场化方式公开规范调剂,解决私下买卖宅基地的隐患纠纷,并为农户解决部分建房资金。

(三)加强村庄建设用地规模核定政策宣传,将村庄用地规模核定纳入村庄规划审批数字化改革。梳理未完成规模核定村存在的难题,点对点做好业务指导。对9个涉及永农问题的试点村,通过全域整治项目或者规划调整的方式解决永农占用问题。

六、关于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未做深做实,融合发展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0年11月将《义乌市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上报至市编委,《方案》中明确要求按照省厅“一支队伍、一个名称”要求,整合现有国土监察、林业执法队伍组建义乌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并提出了自然资源执法队的内设机构、中层职数、职责编制等问题。《方案》中明确提出设置自然资源所,整合国土、规划、林业等职能,并从镇街划转原规划员、林技员,和原土管员人员组建自然资源所。我局将与市编委做好解释沟通,争取早日批复,实现国土、规划、林业的职能整合,组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和自然资源所。

(二)加强自然资源大讲堂培训力度。根据国土、规划和林业的工作特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5月25日已制定《2021年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学习培训计划》,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各类法律和业务培训,加强业务的融合。建立轮岗交流机制。中层干部选拔和一般干部双选工作中,原则上一般工作人员在岗位10年、中层负责人在岗位8年以上进行轮岗,加强国土、规划、林业人员的统筹交流,促进人员的融合。2021年,组织开展三次自然资源大讲堂活动,同时正在征求各业务科室单位的培训意向及需求,积极制定培训计划。

(三)坚持数字赋能,全方位梳理我局系统和数据情况,制定数据标准,构建数据资源目录。结合智慧自然资源系统建设,开展数据迁移融合、自建系统整合、垂直系统对接工作,积极探索RPA的新技术,解决数据重复录入和自动抓取问题。建章立制,修改完善自然资源数据管理办法。

七、关于“两个责任”压得不够严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和分工。每半年组织召开述职述廉会议,听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科室及下属单位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班子成员和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提升党风廉政专题例会质量。

(二)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突出制度执行的刚性和约束力,做到常抓常管常严。强化对全局重点工作的督查力度,充分运用局OA监管系统强化数字化监管手,跟踪督促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全面梳理分析改革前三个单位的人员处理情况,建立完善系统违法违纪人员台账管理制度。

(三)以基层站所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全面摸排岗位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对2015年以来8起被撤销的不动产登记和确权案件进行核查,倒查责任,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登记受理、审核要点、责任到岗。完善并落实了不动产登记质量自查互查机制、定期抽检和督查机制,确保不动产登记和确权工作高质高效办理。

(四)强化对基层站所的监督管理。针对基层国土所农户建房审批失职渎职案件多发的问题,各国土所健全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明确各个环节工作职责,规范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各基层国土所严格执行报批公示制度和集体会审制度,主动公布办事指南和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一反三,强化以案促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五)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邀请纪委领导、党校老师、法律顾问等为全系统干部职工讲授廉政教育课、法制课,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件剖析,建立“一案一剖析”机制,查找败诉原因,研究应对举措,提升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强化廉政提醒,分层级开展谈心谈话,确保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敲打警醒,建立健全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体。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基层站所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起到“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

八、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2021年1月份起已按每人每月充值250元至个人就餐卡,班子领导退回超标准充入就餐卡的金额,共计6050元,今后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发放福利,做到合情合理及时发放。

(二)2020年11月,金华市审计局对义乌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其中指出我局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已经根据金华审计局的整改意见落实整改,对部分应付款进行了清理,该上缴的上缴,该退付的退付。针对代征契税12355.88万元未及时缴库问题,我局及时与税务局对接,2021年3月31日已将涉及15家企业的123558834.01元代征契税解缴入库。针对5407.40万元收入在往来款科目长期挂账问题,我局及时向财政局申请办理了该笔资金往来款退付手续,2021年1月29日已将相关款项上缴国库。针对目录外涉企保证金清理清退不及时问题,40家企业土地复垦保证金126.1万元在财政专户往来款中挂账,因时间久远,办理退付有难度,我局将该部分资金先上缴国库,2021年1月29日已完成缴库工作。针对2011年至2016年收取52家企业土地履约合同保证金共计7134.53万元,制定了两步走的计划,第一步,先整理清单中涉及企业保证金,理清未退付原因。第二步,根据不同原因,进行分类处置。对已经满足退付条件的,通知企业尽快提交退付申请,及时予以退付。针对已经不具备履约条件的企业,直接将保证金转为违约金。需要根据复核验收结果决定的,发函给经信局,请经信局启动复核验收程序,根据复核验收结果决定保证金处置。目前已完成退付项目4宗,涉及保证金额共计310万元。 12个项目涉及保证金额1714.53万元,因企业原因未按约定履约,我局正在办理保证金转违约金的手续。请经信局启动复核验收工作的函已发至经信局。保证金退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涉及企业多,法律障碍大等客观原因,距离全部处置完毕尚有一定距离。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保证金清理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清单中项目的退付工作。同时对部分应收款依据相关财经制度,做好坏账处置工作,力争应付尽付,应收尽收。

(三)针对非税系统内押金、保证金往来款业务数据与财务报表数据不符问题,因我局由财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我局将及时与核算中心做好对接,查明原因,尽早整改。针对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资源原值比财务报表数少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经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自规局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4042827.98元,而资产管理系统内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1707374.98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比财务报表少2335453元。经与核算中心对接,差值存在以下原因:(1)为完成义乌市审计局提出的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局机关公务用车)问题的整改工作,通过收集回收证明或征集经办人笔录,形成调查(谈询)记录单等资料在资产云系统报废处置8辆公务用车,总价值1568684元,但未将资产处置审批表送至核算中心做账导致财务报表多了1568684元。(2)根据《同意“打药机”等59项266件资产报废处置》(【2019】147号)文件,于2019年8月由义乌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报废接收57件资产,因新资产云系统于9月启用,老系统未进行报废处置,最终系统处置于2020年3月审核通过,但未将资产处置审批表送至核算中心做账导致财务报表多了234995元。(3)因市森林公安局同志调至市公安局工作,于2020年11月将原森林公安局所用固定资产调拨至市公安局,但未将资产处置审批表送至核算中心做账导致财务报表多了345646元。(4)2020年3月新增34件固定资产(原值175980元),因实际使用单位为不动产登记中心随即调拨至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算中心做账时未做新增且将调出做成调入,导致财务报表多了175980元。(5)2020年9月,由义乌市公共资产存储中心调入通用设备24件,原值83950元,核算中心做账时重复做了两笔,导致财务报表多了83950元。(6)2020年,资产云系统录入“义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自主一体机”(原值750000元),该项目合同分三期支付,目前仍有尾款75000元未支付,核算中心根据付款凭证做账故财务报表少了75000元。(7)新老系统对接时初始数据未核对正确。针对查找出的原因,我局已经分类跟核算中心进行了对接,2021年2月底,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内资产原值与财务报表数据已经一致,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从3月份开始,我局每宗印刷业务都按照《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自行采购管理办法》,询价三家印刷单位,以最低报价中标。成立谈判小组,对目前勘测院车辆进行维修的4S店进行价格谈判,让价格优惠幅度最优化。不定期对车辆维修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维保的真实性,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义乌市勘测设计研究院车辆管理规定(试行)》。

(五)完善无人机使用管理,利用勘测院在无人机使用及配套设备上的优势,通过由勘测院代管的方式增加无人机使用率,与勘测院签订代管协议。局各科室单位有无人机使用需求时,勘测院无条件提供技术力量支撑,优先保障使用。

九、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认识,驰而不息推进“纠四风”整治工作,以基层站所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个别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构成违纪的要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变作风。

(二)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事项做到一次性告知,并指导完善相关手续。主动对接,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对于93家企业和50个农村小高层问题,我局主动与镇街、企业对接联系,加强部门间沟通,逐个分析了每家企业或每个农村的实际情况,以逐个上门指导或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处方式列出不动产登记材料清单,指导企业或镇(街)补充登记必需的材料、补办相关手续。全面研判、积极研究相关政策。积极研究用地、规划、登记等环节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途径,根据问题的难易程度,通过局“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或报请市政府决策的方式,按照“成熟一个解决一个”的原则明确意见,积极补办用地审批、消防验收、规划许可、规划验收及不动产登记等相关手续。对完成补办手续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进一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结合我局“智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对涉及我局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讨审批结果数据共享方案,力争8月底前实现数据共享。对农民建房一件事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征求相关科室、单位的系统优化建议,初步确定了优化方案,力争8月底前完成系统优化。研究完善优化不动产登记系统,提高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加强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宣传,研究林权登记模块的开发上线。

(四)加强对镇街业务指导,成立了农村有机更新工作专班,在我局集中办公,并设立综合协调组、政策指导组、规划建设服务组、督查考核组,分工协作、抓好推进,专班成立后,分四组先后赴12个镇街对接指导,并到佛堂、赤岸、福田、城西等镇街为镇村干部进行政策讲解辅导。

(五)提高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加强信访形势分析研判,每季度开展信访形势统计分析,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强化梳理排查化解、舆情关注和信息预警,加强与镇街属地联动,减少越级访。强化初信初访化解,规范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信访办理“两见面一到场”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加大信访积案化解,落实领导包案,科室(单位)负责人为主要化解责任人,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年度化解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加强信访规范化办理,严格按照上级明确的不同信访类型的办理要求对办件进行审核、答复,经查开展自查自纠。完善信访考核,对初信初访转重复信访、信访积案化解不力的单位实行扣分。由法规科牵头机关党委开展季度信访案卷评查,对信访案件办理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恰当等情况开展综合评查,倒查人员责任。

十、关于班子议事规则不够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党委会与局长办公会界限。2021年05月出台《进一步明确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厘清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的界限,明确参加人员和决策事项。

十一、关于基层党建不够扎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支部设置,全面梳理分析各支部党员构成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设置党支部并做好整改,4月份局直属机关党委已将相关支部的退休党员集中纳入局退休干部支部进行统一管理。积极响应全市深入推进离退休干部党建融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号召,动员全系统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社区党支部或者转入退休干部支部,强化退休党员集中统一管理。

(二)严格区分支部会议和行政会议。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区分党政会议记录人员,严格把控会议记录类别,杜绝再出现党政会议记录混同的情况。对规划院对会议记录进行整改,分开记录补正。

(三)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实际每年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红脸出汗”,认真查摆问题并提出整改举措,做到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同时实事求是做好支部活动记录。加强支部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主题党日”等活动请假人员及时进行补学或补课。完善退休党员的管理制度,结合局实际情况,落实好退休党员干部的学习管理。

十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谋划后备干部梯队建设,加强年轻后备干部的培养。安排年轻干部在基层一线、重要窗口、危难险重岗位磨炼,新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及军转安置干部必须在基层锻炼一年以上。加强年轻干部业务培训、建立轮岗交流机制、拓宽年轻干部成长进步渠道,全力打造“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新进人员培训一年不少于四次,并进行考试考核。运用年度绩效考核和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着力培养和选拔人才,解决中层干部队伍老龄化问题,争取本年度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0岁以下,85后中层正职占正职总数15%。

(二)加强关心激励干部工作。局工委举办各类工会活动,增进交流,排解压力,计划一年工会活动10次。强化关心关爱干部,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局领导班子和分线中层干部、中层负责人和各单位一般干部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及时发现干部工作员的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强队伍凝聚力。加强人才激励,拓展干部晋升平台和空间,根据市委办〔2014〕139号文件,“国土资源所所长纳入镇街领导班子使用范围”,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基层所长到镇街任班子成员。

十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加强学习,严格规范各项程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环节一个不能少。规范任前公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规范任职文件,以党委会讨论决定之日起算。

(二)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加强学习,规范考察材料,考察材料不能直接写明考察对象的拟任职务,考察材料规范严谨,要注明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相关信息。及时补录民主推荐、谈话人员名单、考察谈话记录等材料,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坚决改正中层岗位设置不合理现象。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不再保留职务职级情况,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为副股级岗位,不再保留陈某正股级。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矿产市场服务中心等3个下属事业单位存在党政分设情况,在接下来的支部书记换届(改选)中予以更正,杜绝党政分设情况。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今后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予以改正,局办公室主任、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相关涉及中层调整人员在中层干部调整中不得参会或列席党委会。

十四、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对2020年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题、《民法典》等课目进行补学。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确保党的理论、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列入学习内容,规范学习制度。强化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交流和研讨,着力规范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记录。

(二)提升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和应对能力。出台《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管理办法》。提高舆情分析研判水平,建立网络舆情应对队伍,每季度邀请专家进行培训,每月初报送本月舆情风险点。肃整网络舆情队伍,每月初报送舆情风险点。

十五、关于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巡察问题整改。在4月底前完成了省林业局下达的我市2021年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积极组织全市各镇街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工作,严格执行疫木清理全程监管制度,提高除治质量。定期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疫木监管责任,做好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推动构建执法长效机制。

(二)实施人才招引战略。加大勘测院的人才招引力度,根据勘测院岗位需求及人才缺口,大力引进高端性、专业性、紧缺型人才,计划2021年分两批招引人才31人(勘测院的人才引进计划:注册岩土工程师2人、一级注册结构师1人,财会等相关专业1人、计算机及软件开发等相关专业7人、地理信息及遥感等相关专业2人、物探等相关专业1人、岩土工程勘察等相关专业5人、新闻学等相关专业2人、测绘等相关专业10人,共计31人。)4月15日,我局经党委会讨论同意,开始组织开展20名专业性、紧缺型人才的招录工作。

(三)加强审计问题整改。针对5处房屋及构筑物问题:沪江路、民主路已拆除的2处房产已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已在资产云系统中注销完毕,已于2021年4月26日整改到位。土地大厦(义东路131号)、汽车库综合楼、电梯等已于2019年8月移交给市场监管局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财政局表示该情况在全市较为普遍,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一并处置,目前暂不单独办理移交手续。针对规划院、勘测院仍有59笔共计264.44万元未清理的问题:勘测院完善收款管理制度,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分类管理,落实每笔应收款项责任到人,完善应收账款催收机制,并启动了对非政府非平台(涉企涉个人)的应收账款的司法催缴程序,目前正在与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对接。规划院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已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查,分类管理,落实每笔应收款项责任到人,完善应收账款催收机制,现没有涉企涉个人的应收账款。

下一步,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驰而不息落实下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经常自查炉灶,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针对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确保整改落实落地。二是持续用力提升整体成效。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努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韧劲抓好整改成效在整个统计行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从而提升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三是久久为功完善长效机制。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继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各项制度,对已经建立的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对制度尚不完善的,抓紧调研情况、提出设想、建章立制、试点运行、规范应用。四是拓展深化彰显独特优势。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提升统计工作质效的强大动力,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转化运用指导工作实践,紧跟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步伐,紧密团结在自然资源和规划这面旗帜下,牢记嘱托、担当使命,认真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践行新发展理念,为我市加快建设“两个样板”城市、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作出更大贡献,力争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大庆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589099;邮寄地址:义乌市江东街道宾王路366号830室,322000。

中共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