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11330782002609303G/2022-502508
义乌市教育局
2022-11-14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11-14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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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段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3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11月14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东中路369号义乌市教育局,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5543764@163.com。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 丁 靓
联系电话:85410842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