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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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21年度义乌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1年,我市紧紧围绕高质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的目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财政职能得到较好发挥。
——财政支出积极有为。努力推进政府隐性债务化解,积极向上争取各类资金84.68亿元,有效增加地方财力。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拨付国资扶持资金418.47亿元,有机更新资金244.62亿元。清理优化财政政策,构建导向明确重点突出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1.82亿元。
——共同富裕推进有力。聚焦共同富裕,全年民生支出110.59亿元,其中教育支出34.35亿元。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全年三农支出总额63.44亿元。财力分配向基层倾斜,落实美丽乡村精品线资金8485万元,落实村级项目奖补资金2518万,新增公益设施50个。促进农村农民增收,拨付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2000万元。
——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拨付各类扶持企业资金25.12亿元,落实减税降费87.85亿元。全年保障疫情防控资金3.37亿元,各类医疗补助2.77亿元。坚守粮食安全底线,支付粮食生产补助资金4567万元,生猪生产各项资金4665万元。
——审计整改不断强化。市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实化制度化,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和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以“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应用为载体的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推进举一反三整改,防范“屡审屡犯”问题发生。
一、财政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对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49亿元,支出154.30亿元(均不包括转移性收支,下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7.97亿元,支出684.6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1亿元,支出3.6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0.40亿元(含社保风险准备金75.26亿元),支出71.8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局认真执行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决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项目库管理与预算安排不够衔接。一是2833个项目未终审就予安排预算。二是部分预算项目信息编制不准确。三是1857个已过有效期项目未及时清理。
2.土地储备资金未按规定建账核算。截至2021年12月底,义乌市土地储备中心177个在库储备地块未按规定建账核算。
审计指出后,财政局积极落实整改,已经和软件开发公司进行了对接,组织对超期项目进行了清理;土储中心将探索建立所有在库储备土地收储成本台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7个部门预算和两个镇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税收入执收不到位。3家单位未按规定上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未及时收取矿产资源处置收入、机场管理费等,涉及金额5715.38万元。
2.资金绩效意识不强。一是未制定评价考核制度。客运航线财政奖补资金、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行动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未制定;缸窑村文旅产业项目运营考核办法未制定,在原约定任务未完成情况下,仍全额支付年度运营费。二是考核执行不严。1家单位全民健身中心PPP项目已投入运营3年多,其首期运营投资额尚未审定,年度绩效考核也未进行。三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多计13个镇街2020年度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140.00万元,2个镇未及时拨付2019年度耕地保护以奖代补资金797.34万元。
3.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一是4家单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的情况。二是4家单位分别存在补助对象资格或减免条件审核不严,重复报销和计算错误等问题,涉及金额129.51万元。三是2个镇均存在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直接发包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四是2家单位存在工程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等内控管理不到位。
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6家单位已上缴或收取资金5778.35万元,拨付资金812.91万元;同时制订完善奖补评估或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制度执行。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储备粮管理审计情况
对我市2019年至2021年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了粮食主管部门职责履行、储备粮购销存真实合法效益性以及资金资产管理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储备粮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主管部门未及时建立完善地方粮安全监管、粮食库存检查等制度,对粮食收储公司储备粮安全、储备仓库建设等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二是粮食收储公司的粮食损溢管理、粮食出库管理、粮情检查制度内容不够明确。
2.仓容不足部分设施欠完善。截至2022年底我市尚有储备粮仓容缺口4.42万吨,在建的3个迁建基层粮库推进不快。义亭粮库等3个老旧粮库单仓仓容较小,未进行粮库智能化改造,监控等配套设施不完善。
3.内控不严导致补助被套取。粮食收储公司订单合同签订、审核、订单登记、订单奖励等环节内控不严,缺乏有效监督,8人利用虚构订单账户、种植土地挂靠他人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97.9万元。
4.销售轮换管理不规范。一是粮食销售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限收取20%的预付款。二是粮食收储公司334.34万元溢余粮销售收入未上缴财政。
5.粮食应急保障不够完善。一是应急成品粮储存不理想。抽查4家粮食企业、91家单位食堂发现,1家企业、62家食堂的粮食储存数量低于规定要求。二是粮食安全应急演练未进行实战演练。
审计指出后,被套取的财政补贴资金97.9万元已追回,溢余粮销售收入334.34万元已上缴市财政;主管部门牵头对储备粮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规章制度30余项。
(二)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审计情况
对2019年至2021年钱塘江流域水生态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间工作协调衔接不够。一是部门间未建立常态化重污染企业名单共享机制,导致少收2021年新增的2家高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36.67万元。二是职能部门对清淤工作缺少监督指导,2019年至2021年各镇街共清淤35.79万方,由各镇街自行组织开展,缺乏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指导。
2.水资源保护利用管理不完善。一是水域保护规划长时间未更新。现行《义乌市水域保护规划》于2009年4月印发,实施至今已超12年。二是2019年至2021年新建的两条生态沟渠,监测点位设置和监测频次未达到规范要求。三是未根据近三年实际取水情况核定取水计划。抽查26家工业企业取水量发现,2019年至2021年实际用水量仅占计划数的40 %、50.47%和41.84%。
3.部分资金征收管理不到位。一是2022年1月至3月污水处理费399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二是少收2家重污染企业污水处理费2.77万元;2家企业1.68万立方米水资源费0.31万元未及时催收。
审计指出后,399万元污水处理费已上缴国库,已补收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等39.75万元。
(三)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对我市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不够规范。一是从重大产业项目、高税无地企业中评选A类企业缺少评选规则和标准。二是未严格按规则开展评价。14家企业在同一评价年度有2个以上不同评价结果;12家2019年度评为A类的企业,未按评价办法规定剔除承租企业数据。三是评价工作缺少内部复核控制机制,从取数到结果计算均由同一人负责。
2.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完成不够理想。一是2020年度义乌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创建计划中确定的9项年度绩效指标,有5项未完成。二是三年实施方案中确定的52个重点(标杆)项目总体进度较慢。
3.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部分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一是3个项目陷入停滞。二是尚未建立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储备库。三是6家印染企业未完成产能备案手续。
4.未按文件规定在市级小微企业园中评出D档园区。在2019年度市级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时,未按照文件要求在市级小微企业园中评出10%的D档园。
审计指出后,主管部门规范了亩产效益评价机制,修改小微企业园评价办法,加强对企业投资统计工作的指导,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项目、开展智能化改造。
(四)“5+4”稳进提质政策核查情况
今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组织各级审计机关对“5+4”稳进提质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第一阶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22年4月底,已计提的“腾笼换鸟”专项经费7378.29万元一直未使用。
审计指出后,主管部门制定下发了《加快落实“腾笼换鸟”专项经费使用指导意见》,计提的专项经费已按预算进度使用。
三、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一)促进就业方面
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招引六条意见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兑付审核不到位。一是在企业稳岗培训补贴审核中,多发3家信用评级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补贴32.32万元,2家企业未参训人员补贴14万元。二是多发项目制培训、劳资专管员项目制培训补贴10.07万元。三是多发6名已享受公租房补贴人员人才租房补贴2.28万元。
2.培训日常管理不严。抽查部分培训项目,发现存在多班合一、班次人数超规定、培训课时不足、他人代签考勤等问题。
审计指出后,已收回多发补贴54.44万元。
(二)弱势群体保障方面
对长期护理保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长护险业务管理不够精细。一是77名参保人的长护险待遇共计3.81万元,滞留在承办机构银行账户,未及时发放到位。二是家庭护理员护理培训受训率仅46.01%。三是对日常巡查发现的5名失能状态改善人员,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复评工作。四是2家护理机构认定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五是长护险失能评估专家库入库标准未细化,专家选取、动态调整机制未建立。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兑付存在差错。11人存在重复补助或补助未发放到位的情况,涉及金额1.00万元。
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纠正多发和少发资金4.84万元,对5名失能改善人员开展复评。
(三)住房保障方面
对异地奔小康项目、公租房租赁补助、农户危旧房改造和拆迁安置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住房安置推进不快,工作不规范。一是2017年起因危旧房整治、工程拆迁的农户405户,截至目前均未安置。二是376户旧村改造户享受了异地奔小康政策补助。三是两个异地奔小康项目的物业费,未通过先缴后返方式收取。
2.保障对象审核不够到位。一是公租房租赁补助对象审核把关不严。6户家庭不具备准入条件,142户家庭条件变化未及时发现并清退。二是1名五保户重复享受异地奔小康安置政策,11户家庭重复享受公租房租赁补助3.78万元。三是10户不符合配租规定住户未及时清退。
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已收回旧村改造户享受的财政补助979.78万元,对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进行清理,补贴予以停发或清退,对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完善。
(四)城乡绿化美化方面
对城市内河水系激活工程运维资金及镇街绿化项目补助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城市内河水系激活项目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主管部门未明确,且缺乏绩效考核及考核结果运用细则,导致考核工作未能有效提升工程运维绩效。二是运维费核定不合理。运维费兑付时未考虑财政出资情况,多计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2.绿化项目申报质量不高,管养及考核不到位。一是绿化项目申报质量不高。申报补助的76个绿化项目中有23个因项目变更调整等原因取消申报,2个项目未开工建设。二是镇街绿化项目管养工作不到位。抽查35个项目,发现7个项目存在管养不到位情况,部分项目现场杂草丛生,绿化被破坏。三是日常绿化养护考核工作不严。8个项目总体观感较差,而考核打分却在合格以上。
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将扣回历年多拨的运维费补助1450.8万元;下发《关于绿化建设专项补助项目情况的通告》,就绿化管养不到位的问题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绿化工程项目申报、日常养护和过程管理。
(五)疫情防控方面
对2021年度疫情防控专项经费进行了审计。202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疫情防控专项经费34695万元,实际支出33711万元,其中:核酸免费检测费用9113万元,酒店专班6697万元,全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6999万元,医疗机构疫情专项补助4208万元。
四、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公共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情况
2021年对15家单位25个公共投资项目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涉及资金22.49亿元,同时结合镇街和国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相关单位的工程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立项发包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镇街零星项目审批滞后,发包不合规情况较突出。抽查发现,镇街项目先实施后审批,立项手续未办理,不按规定发包的情况较为普遍。二是招标管理仍存在管理漏洞。粮食收储公司负责的廿三里粮库迁建工程等10个项目,存在投标人涉嫌串标的情况;粮食收储公司零星工程年度标中标单位存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情况。
2.项目现场管理待提高。一是8个项目存在工程量确认等应签证未签证情况,涉及金额约51.8万元。二是3项变更未办理审批,变更金额50.08万元;3份工程变更单审批时间在竣工验收时间之后;2项变更增加不合理,涉及金额6.95万元。三是两个项目涉嫌偷工减料。
3.工程验收管理不规范。一是3个项目存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缺失情况。二是4个项目存在竣工图纸与现场不符情况。三是石塔二村旱改水暨垦造水田项目检测报告出具前就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却发现检测不达标。
审计指出后,各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收回多计工程款1793.10万元,严格制度执行,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变更、工程签证、隐蔽工程验收等管理。
(二)义乌江美丽城防工程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义乌江美丽城防工程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征用审核不够严谨。3个镇街多支付滩涂、水面等国有土地征用补偿款426.43万元。
2.项目管理欠规范。一是3个标段存在设计单位管径绘制错误、预算单位编制预算价远高市场价、监理单位对水泥材料进场审核不严等问题。二是3个项目存在拆分发包情况,且发包决策过程缺少比价、询价记录。三是17个标段中有16个存在工程变更、验收记录、工程签证等资料不全问题。
3.财务管理工作需加强。一是多计美丽城防绿色债资金利息298.08万元。二是安全文明施工费未按规定实行标外管理。三是违规现金发放58户土地补偿款25.68万元。四是土地借用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等未记入“待摊投资支出”科目。
审计指出后,3个镇街已收回多付土地补偿款426.43万元;主管部门通过严格工程发包、完善中介管理等方式加强管理;通过调整项目利息计提、规范设置会计科目等规范财务核算。
五、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4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对外投资管理不到位。一是聚焦主业推进不理想。部分下属子公司成立后未实际开展业务或已无业务开展,但未及时退出。二是1家下属企业对参股公司监管不到位,委派的董事、财务人员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关联交易现象突出。
2.企业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收入未及时收取到位。2家企业未及时收取消薄产业用房租金、绿化养护、旅游业务费、客运班车劳务费等费用3647.61万元。二是1家企业为非控股公司提供无息借款300万元,存在国有资产损失的风险。三是超范围列支费用13.14万元。四是财务核算不规范。垫付的拆迁补偿款19092.61万元长期应收未收;下属单位420.68万元收入未及时确认;项目无收益面积租金成本511.12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摊销。
3.企业资产出租处置不规范。一是资产处置不规范。下属汽车维修分公司186只废旧电瓶被私自处置;营运车辆处置不规范。二是资产管理不到位。2020年10月购置8辆作业车辆长期闲置未使用,公司所属镇街粮库出租价格不合理、租金起算时间不合理。
审计指出后,4家企业积极整改,已收回拆迁补偿款等资金19931.05万元;收回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追回超范围列支费用和报废电池处置费16.07万元;已收回15客运线路运营单位欠款;对闲置和报废资产按要求进行处置。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对6家部门、2个镇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闲置或失管。3家单位分别存在全新购置的碎纸机闲置未用;公务用车加油未实行“一车一卡”管理;租用土地长期闲置;项目协议终止后未办理资产交接;对厂房收购后的资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2.资产登记处置不规范。一是2家单位待报废的电脑等资产未及时处置。二是3家单位未建立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制度、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和软件资产台账。
审计指出后,8家单位制定完善了固定资产、软件资产和公务用车等相关管理制度,对闲置土地和厂房对外招租,对账外资产进行清点登记,对报废资产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对2个镇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后续工作不到位。一是1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组织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自验工作。二是部分整治地块耕地质量不高,抽查2个镇11个地块,发现3个存在坍塌和未种植粮食作物的情况。
2.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抽查13个土地整治项目,发现3个项目未种植农作物。
3.设施农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不严。一是设施农用地管理不规范。19处设施农用地项目审批期限到期后,未办理续批手续也未恢复原用途;9处设施农用地审批时未明确到期时间;1处设施农用地存在改变实际用途情况。二是临时建筑监管不严。34处临时建筑审批到期未续批也未拆除;1个房地产项目售楼部和样板房未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
审计指出后,相关单位积极落实整改。截至2022年5月底,2个镇街非粮化整治后续工作开展不到位、土地整治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和农用设施地和临时建筑管理不严等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加快政策措施落实。围绕“5+4”政策体系和经济稳进提质工作要求,加快政策落地,加快财政资金兑付,稳政策稳内需,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外贸外资、努力实现“经济要稳住”。
(二)加大财力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强收入管理,强化非税收入征管;调整财政体制,优化财力分配,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向上争取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拓展收入渠道来源。
(三)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标准体系建设,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确保重点领域财政支出,加快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