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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51348517D/2022-505784

  • 文件名称:

  • 发布机构:

    商务局

  • 成文日期:

    2022-12-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义乌市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的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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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9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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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3月25日,义乌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我市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义审调报〔2022〕10号)。针对审计调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我局认真对照,严格落实整改。现将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总体情况

审计报告收到后,我局高度重视,局领导立即组织粮食科、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储公司)相关人员对具体问题进行了分析,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措施,力求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立整立改”。目前,审计报告要求整改的问题共有12个,已整改12个,提出审计建议4条,已采纳4条。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粮食主管部门责任履行方面。

1.储备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制度规范,对涉粮的上级文件、工作要求和规范制度等进行全面梳理整理,切实加强对各项涉粮财政补助的监管,截至目前,共梳理上级规章制度20余项;二是建立粮食工作常态化议事机制,根据形势变化和具体实际谋划工作,夯实政府储备基础,保障粮食安全;三是完善制度。制定《义乌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规则》、《储备粮管理制度》、《义乌市储备粮检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完善政府储备粮食管理。

2.市商务局对储备粮安全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地方储备粮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库存粮食的监督检查,明确储粮库点不允许出租,已出租的到期后全部收回;二是督促收储公司全面梳理制度体系,健全储备粮安全基础制度,完善粮食超耗、储粮仓库出租等重大事项报备机制,制定下发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粮损溢管理制度、粮情分析会议议事制度等;三是召开年度粮食损耗专题分析会,全面及时掌握粮食损耗事故。

3.市商务局对订单粮收购工作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制定《义乌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明确订单粮食收购主体;二是督促收储公司梳理完善订单粮收购管理机制,细化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下发《义乌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粮食订单管理制度》;三是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根据农业农村局种粮补贴数据作为订单粮食面积核定数据。

4.商务局对储备仓库建设推进监督指导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十四五期间粮食储备库建设规划,推进中心粮库扩建工程,按计划抓好规划的落地;二是加快推进基层储备库建设项目,切实缓解仓容缺口问题;三是以粮食工作联席会议、局党委会为平台,常态化分析研判并谋划粮食工作,确保粮食安全。

(二)储备粮储存管理方面

1.储备粮储存仓容不足。

整改情况:①制定下发《义乌市粮食收储公司储备粮出库管理制度》,合理安排轮换计划,提高仓库利用率;②根据市政府下达的轮换计划及仓容需求,适时开展储备粮异地代储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轮换计划;③督促收储公司加快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的推进,及时投入使用,缓解仓容压力。

2.部分库点设施配套欠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储粮库点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的同时,联网至中心粮库监控室,消除监管盲区;二是以服务外包的形式落实监控室24小时值守,实行储粮库区全程实时监管的同时,视频资料保存90天,实现监管过程可追溯;三是积极推进基层粮库迁建项目,通过异地重建完善基层粮库点的硬件基础,为现代化储粮提供支撑。

(三)储备粮购销和轮换不真实、不规范。

1.部分储备粮订单不真实、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收储公司原业务部经理傅建宏已由市纪委移送司法机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督促收储公司制定订单粮食收购管理机制,规范粮食收购和销售工作;三是明确核实依据,协调农业农村局实现田亩测量信息共享,实现订单与种植面积无缝衔接;四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网络、海报张贴等形式多途径公开订单信息和12325举报热线。

2.储备粮轮换合同履行不到位。超期提货现象突出,且处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惩处机制,在拍卖公告及成交合同中完善逾期提货约束条款;二是明确惩处标准,在拍卖成交合同中明确约定逾期提货出库占用费及逾期货款利息收取标准,严格按标准执行;三是加强敦促工作,出库期间保持与客户的常态化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提货。

3.部分货款收取不及时,并存在购货方通过个人银行账户打款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督促收储公司修订储备粮出库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规范工作流程;二是加强监督管理,通过“交叉履职、纪检参与”的方式强化资金监管;三是发挥“科技+互联网”优势,超标粮处置过程中引入“车旺大卡”等APP,利用“实时定位、轨迹留痕和图片留档”等手段实现全程监管可追溯。

(四)公共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政府储备粮管理制度,规范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粮食损溢管理,明确粮食储存损耗和溢余处理办法。三是及时上缴溢余粮销售净收益。

(五)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方面

1.收储公司部分内部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重建制度体系,督促收储公司全面梳理现行制度,结合上级要求和政策变化开展修订完善,规范企业运营;二是强化制度执行,督促收储公司开展内控制度的系统性学习,提升队伍的制度执行力;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制度执行检查,检查结果在绩效考核中予以体现。

2.收储公司订单粮业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订单粮食收购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二是完善工作流程,督促收储公司建立订单粮食工作制度,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工作内容,规范订单合同管理;三是强化监督管理,通过“交叉履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纪检介入”的方式,有效加强订单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管。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报告共提出建议4条,我局已采纳4条。具体如下:

1.关于强化粮食主管部门职能的建议

为强化粮食主管部门职能,理顺粮食收储公司管理体制。一是建立粮食工作常态化议事机制。经市政府同意,建立粮食联席会议常态化议事机制,由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金华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落实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研究涉粮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明确收储公司管理机制。商务局、市场集团、国资办召开会议讨论研究了机制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明确收储公司是履行特殊保障功能的政策性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突出粮食业务导向占比不低于50%。

2.关于健全粮食管理制度规范的建议

今年以来,针对巡察和审计指出的有关问题,商务局坚持标本兼治,力求形成长效机制,结合上级政策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义乌市储备粮检查制度》、《义乌市储备粮食管理制度》和《义乌市地方储备粮仓储管理规则》等,立体式构建地方储备粮安全监管机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粮食出入库工作的通知》、《义乌市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明确粮食收购、销售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储备粮安全。

3.关于加强下属公司管理监管的建议

商务局、市场集团、国资办召开专题会议调整收储公司考核机制,明确收储公司是履行特殊保障功能的政策性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突出粮食安全政策导向,减少利润指标对薪酬总额的影响。2022年收储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内容已明确:商务局业务考核占50%,主要包括轮换管理、收购管理、出库管理、损溢管理等内容,利润考核由50%下降至20%。

4.关于健全完善公司内部管理的建议

一是重建收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根据政策变化、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系统性修订现行制度,共完善《储备粮出库管理制度》《粮食损溢管理制度》和《粮情分析会议议事机制》等粮食业务制度10项,修改更新《日常费用开支管理办法》《经营性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等公司内控管理制度12项。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学习,收储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内控制度学习,公司全员对于制度的掌握和执行力得到了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