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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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3日-12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于1月19日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全面把握整改要求,并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环卫处、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问题一项不漏、任务细化到岗、措施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重点任务,协调重点环节。各班子成员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逐条逐项抓落实,各责任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巡察反馈问题32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8个、正在整改4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0人;政务处分0人;组织处理4人(解除劳动合同4人);诫勉2人;教育提醒26人,建立完善制度15项。
一、关于“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还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部门责任。召集17个部门对我市学校、医院等五个区域,环城路、宗泽路等八条道路职能不清问题开展专题协调会。
(二)开展巩固提升。开展文明城市巩固提升行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类案件80起;办理城市家具案件292起;落实门前五包积分制管理,累计对1547户实施了信用管理;办理广告类案件 53起,拆除清理各类广告896块;查处人行道违停车辆1.1万余辆。
(三)强化联合执法。各大队依托“四个平台”,与属地镇街各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87次。
(四)提升工作成效。梳理2021年度商城e管家案件超期事项清单,分析处置存在的堵点、难点,并完成《义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立案结案规范及部门分工(2022年第一版)》,明确了部门分工与联动机制。
(五)推进机制建设。已重新制定实施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商城e管家平台案件督查,完成2022年1-2月督查通报。召开联席会议,对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与沟通。强化首办责任制,开展一月红黄旗竞赛考核。
二、关于“垃圾分类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专项检查。2022年1月17—21日,联合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对全市82个党政机关、35个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银行、通讯公司等)垃圾分类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共发现问题116个,并下发督查通报;2月14—18日,对14个镇街“两定四分”点位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共督办整改问题170个;1月24日,会同江东街道、稠城街道,对吾悦广场、义乌之心进行检查,查处问题4例。
(二)制定竞赛细则。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考核,教育局制定了《垃圾分类校园创建检查方案》,商务局落实大型商超垃圾分类工作科室责任制,卫健局制定了《2022年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落实垃圾分类月月考自查自纠制度。
(三)强化宣传教育。开展“八进”活动10次,开展专职监督员培训等各类培训活动133次,利用全市1807个“两定四分”点位开展“零距离”宣传。
(四)开展考核督查。开展2月垃圾分类考核,交办整改问题380个;1-2月共处罚466例金额13.98万元。
三、关于“违建管控力度有待加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核查整改。经核查,江南四区共11户对原坡屋顶进行拆除及改造,我局组织人员进行了5次拆除。
(二)开展宗地企业违建整治。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企业130家,整改面积7.73万平方米,并持续开展长效动态整治。针对“义乌市创福塑胶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超过3000平方米的违建问题”,分类进行整改。
(三)开展年度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全局共拆除违法建筑130处4.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违法建筑38处0.27万平方米,累计销号“三张清单”问题30处。
(四)健全新增违建防控机制。整合基层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物业管理等单位力量,提升新增违建快速发现能力。实行队员、中队、大队违建管控三级责任,快速处置新增违建。
四、关于“文书使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核查整改问题。已收回纸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进行存档。经核实,北苑大队2名队员使用的纸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需要印制的,共发放文书20处。
(二)修改法制考核规定。将文书检查结果列入季度考核,督促各单位按规定做好电子文书审批和纸质文书领用登记管理。
(三)强化文书闭环管理。已制定并下发《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文书管理规定》,实行“队员-中队-大队-局机关科室”的闭环管理;已抽查1个大队的文书管理使用情况,未发现问题。
五、关于“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问题核查。经核查,17起超期案件中,3起因主管部门未回函导致无法继续办理,剩余14起案件中,12起已办结,其余2起正在办理中;针对案审中提出的义乌爱心针织有限公司的问题,经原评估机构复核,评估报告真实有效。
(二)紧盯办案期限。每月梳理超期案件和即将超期案件,通报相关大队,未能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2022年,各大队按照规定提交局案审会集体讨论重大案件8起,均形成了明确决议并按照决议下达处罚决定。
六、关于“数字城管基础较为薄弱,信息化建设有所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联系建设、水务、市政等部分,了解城市管理类业务系统建设情况,相关需求已列入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
(二)初步拟定试点区域范围,视频智能分析功能已列入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
(三)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已编制,并通过专家论证,现正在资金落实阶段。
(四)开展建成区主要区域城市家具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城市家具电子库,落实相关事部件的部门职责。
七、关于“指挥系统建设不够深入,离‘实用好用’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分析“商城e管家”指挥系统存在问题,列入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
(二)流程重塑再造,与96150、基层四平台等系统打通及移动处置功能开发已列入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
(三)定制化开发问题上报界面功能已列入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
八、关于“以数辅政不够,数据分析运用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商城e管家2022年2月各部门处置反馈情况进行汇总。
(二)上报案件自动判重功能已列入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
(三)热力图功能已列入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
九、关于“渣土清运未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监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市共有39家存在建筑垃圾清运的工地,均已安装出入口视频监控。
(二)完成试点工地的智能视频监控安装,并接入渣土车数字监管平台。
(三)强化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目前已实现运输车辆偏离审批路线行驶自动报警功能。
(四)已对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开展排查并制作台账,目前我市共有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公司10家,建筑垃圾回填场所15家。
十、关于“执法微应用场景有待拓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业务电子台账功能已列入商城e管家2.0建设方案。
(二)电子围栏已上线,设置电子围栏泊位2.4万个,更新车辆2万余辆。
(三)宠物犬证服务迭代升级项目已编制建设方案,并上报市数字社会专班与数管中心。
十一、关于“有关重要精神和文件学习不够,没有及时学习传达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全省和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新闻发言人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形成制度文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了一季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案,安排学习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
(二)草拟2022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领域有关要求和全国、省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三)2月25日,局党委召开一季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参会人员认真做好会议准备、讨论、发言、记录等工作。
(四)已制定局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按制度开展工作。
十二、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对网信办交办的舆情进行再核实,未回复的舆情均已进行回复处理。
(二)对发现的舆情及时通过平台上报;对交办的舆情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答复。
(三)各单位已通过系统每日报送相关清单。
十三、关于“责任链条没有压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巡察组反馈的廉政风险排查走过场等问题进行核查,共排查出六名队员,目前已拟定了处理意见。
(二)制定了《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各支部已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三)建立了局机关纪委联合督查信访科、政治处等科室的督查检查联动机制。
(四)组织学习了市纪委监委编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六)。
(五)针对近年来执法局所发生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计划在全局开展主题活动;制定实施《关于开展雇员队伍“知规守纪 廉洁履职”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加强雇员干部教育管理。
十四、关于“检查‘后半篇’文章没有做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1月26日,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参加稠江大队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沉浸式”工作体检情况进行面对面反馈大队进行责任认领,并开展针对性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制定问题整改方案。
(二)2月9日,政治处会同机关纪委分组对各大队进行检查,针对稠江大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和交流,要求问题整改见人、见事、见结果;2月25日,稠江大队进行问题整改反馈并责任落实细化。
(三)完善了《2022年机关科室绩考办法》,建立科室在制度执行、工作落地上的闭环管理,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视情予以扣分,与季考、年度考绩相挂钩。
十五、关于“执法廉政风险依然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渣土运输领域的问题,已制定《关于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含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及考核细则,并开展整治。今年以来,开展错时执法326次,开展跨镇街交叉检查(执法)1次,累计排查整治乱倾倒点15处,办理城市建筑垃圾类案件80起。
(二)针对户外广告领域的问题,已于2月22日组织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业务培训,制定下发《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并开展整治,今年以来办理案件 53起。
(三)针对违法建筑领域的问题,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落实建筑垃圾及户外广告风险防范机制,各大队已对办结的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类案件,按照不少于50%的比例进行电话回访;执法一科已对办结的建筑垃圾、户外广告类案件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电话回访。
(五)制定文书管理制度,建立闭环管理机制,已开展1次专项抽查检查。
十六、关于“雇员队伍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2月21日对接公安局、金融办等部门,对在职雇员的违法违纪和征信情况进行核查。
(二)对核查发现存在问题的雇员,分组开展谈话调查,并根据情况进行解除合同、诫勉、批评、谈话等处理。
(三)对雇员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进行排摸,并听取所在单位意见,有序开展轮岗交流。
(四)已制定雇员“知规守纪 廉洁履职”专项教育整顿活动,重点针对雇员廉政、规范化、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整改提升。
十七、关于“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员退回试岗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了《队伍管理、作风建设、党风廉政相关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每位公职人员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
(二)编印了《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二)》。
(三)2021年不定期对基层单位开展“应急紧急集合演练”6次,14个基层大队都建立了“微信家属群”,共同做好“八小时内外”的管理。
(四)2022年1月30日局召开了中层正职参加的作风纪律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和查处。
十八、关于“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对苏溪大队2021年值班记录偏简单情况进行核查。苏溪大队已对2021年值班记录进行补充完善,规范了值班记录登记内容,每日对值班记录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计入绩效考核。
(二)拟定“三讲三新”主题活动方案、干部职工关心关爱“十举措”和全年工会活动计划初稿,计划开展读书会、毅行、文化沙龙、老干部慰问、家属研学等团建活动。
(三)持续深化苏溪大队省级“枫桥式”基层中队建设和“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积极打造福田大队市级“双建”示范点,稠城大队、北苑大队、佛堂大队着力创建金华市级“枫桥式”基层中队。
(四)拟定《2022年执法局春季大练兵、秋季大比武方案》初稿,做好全员集中轮训和各条业务线上专题培训安排。
(五)已完成《义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立案结案规范及部门分工(2022年第一版)》,再明确、再强调结案标准与处置时限。建立商城e管家局红黄旗考核,明确问题采集和问题处置反馈标准。
十九、关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2年2月25日已开展人行道违停采集培训;3月1日已建立采集账号管理台账,所有采集账号均与执法人员相对应。
(二)2022年2月16日,下发了新的《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我局车辆管理各项事务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三)将台账管理纳入绩效考核,每季度进行检查。
(四)制定法律文书联审表,明确违法停车法律文书审核流程。
(五)完成违法停车办案差错追究机制及相关绩考办法。
二十、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工作作风方面的54个投诉举报件进行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有受理投诉时言行不够规范、与信访举报人员沟通解释不够、依法办案的程序执行还不够到位三个方面。针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思想上要重视、责任上要压实、措施上要有力、制度上要有效四个方面的要求,并在局内部发文通告各大队和机关科室(处)。
(二)已重新制定信访工作规范化流程,对信访举报的办理和处置流程进行规范。
(三)扎实开展信访大化解攻坚年行动,已下发《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大化解攻坚年行动实施方案》;围绕降总量目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流动摊点和噪声污染三大信访重点领域整治,自行梳理交办三批257件交办件,已化解246件;上级交办6件已化解5件,并对新增积案进行滚动交办,压实责任。
(四)已下发规范用语相关文件,并对各大队规范用语学习情况开展了督查,同时进行了电话暗访抽查,总体情况较好;2月,督查信访科、法制科联合对案件进行了两次督查检查;3月上旬抽查各大队73起案件并完成了电话回访,对其中2起案件当事人有反映的案件进行执法记录仪视频比对,未发现当事人反映的情况。
二十一、关于“基层大队车辆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车辆信息漏登的大队,已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在局四季度考核中加倍扣分。
(二)已于2022年2月16日修改并下发《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
(三)结合单位内部审计开展单位一季度车辆管理台账检查。
(四)开展车辆管理数字化改革,车辆出辖区审批、车辆报修已通过钉钉平台实现网办。
二十二、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申报、绩效管理、资产管理等审核程序已在省预算一体化平台实现网办。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针对下属单位环卫处2021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内部审计。
(二)已完成《关于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务交通费报销管理规定》的修改完善。
(三)已完成对讲机采购工作,并在日常监管考核过程中投入使用。
(四)已制定巡查轨迹定期抽查机制,下发《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并按规定做好落实。
(五)对报销台账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根据《义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岗位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规范填写台账。
二十三、关于“直属机关党委对支部书记培训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3月9日完成 16个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集中培训。
(二)积极筹划一季度支部书记党务知识测试。
(三)总结提炼“党建+执法+服务”等特色亮点工作做法,着力打造“一队一品”。
二十四、关于“党务公开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绩考办法,对江东大队党支部一季度党建工作进行扣分,并将“党务公开要点”列入全局2月主题党日专题学习内容。
(二)拟定《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推进清廉机关 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
(三)计划3月中旬对支部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专题检查。
二十五、关于“支部组织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对机关、廿三里大队党支部一季度党建考核扣分。
(二)拟结合3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局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要求,严格落实联系单位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二十六、关于“干部梯队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根据干部职务、年龄、性别等各项情况进行分类并做好队伍结构分析。
(二)进行年轻干部梯队建设,完成年轻干部“听说读写、比拼闯干”培养计划和“八个一”系列活动方案初稿。
二十七、关于 “落实干部任免事项要求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将三重一大决策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规章制度等学习内容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已将市委组织部下发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等制度装订汇编成册,作为下一次干部选拔时的重要依据。
(三)2022年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时,已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并做好班子间沟通。
二十八、关于“干部考察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将市委组织部干部考察标准做成汇编,制定我局干部考察的操作手册。
(二)已明确下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将扩大考察范围和完善考察程序。
二十九、关于“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明确下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时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原则,并做好与组织部和纪委的沟通汇报。
三十、关于“任职发文环节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任职发文环节已按照文件制发要求完成整改。
三十一、关于“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未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要求各大队按照文件要求,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并对使用时长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修改考核细则,将不规范使用的情况在季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二)已完成《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规范办法》初稿,规范队员音像记录行为。
三十二、关于“部分案件处罚力度不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巡察组反馈的案件及内部通报中的问题进行核查,2起建筑渣土案件符合当时要求;内部通报的问题均已在通报时做好整改。
(二)1-2月共审核案件1300余件,均符合自由裁量规定。已完成1-2月案件评查,未发现不符合自由裁量规定的案件。
(三)已修订完善建筑垃圾领域的自由裁量标准,3月1日开始实施。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举一反三,着力巩固整改实效。持续强化整改举措,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检查,巩固成果;对已作出部署的,还未实施到位的,强力推进,确保在限定时间落实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一抓到底。二是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党建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第一责任”、推进“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分解责任。强化责任科室及人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建章立制,规范完善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根据新情况新要求,进一步促进制度规范,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机制。重点抓好各项制度落实,确保制度真正发挥作用,扎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580123;邮寄地址: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1808室,邮编:322000;电子邮箱:zfj85580123@126.com。
中共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