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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782002609178U/2020-530497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裁分类:

    其他

  • 文件名称:

    义乌市佛堂镇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 发布机构:

    佛堂镇

  • 发文字号:

    佛政〔2019〕164号

  • 成文日期:

    2020-06-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义乌市佛堂镇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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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0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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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办、各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财务管理,提升我镇社区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义乌市社区财务管理办法(试行)》(义社组[2010]3号)文件,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原则

  (一)社财街管原则。镇财政办负责各社区的财务监督,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负责社区财务会计核算;除蟠龙、江北两个已设置单独建账立户的社区外,对其他社区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单独建账、分户核算。社区经费使用必须坚持“事先请示、事后签字”。

  (二)收支双线原则。社区财务必须“收支两条线”,所有收费当日须足额存入义乌市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截留和坐支;除已立户建账的蟠龙、江北两个社区外,所有支出统一由社区联管账户支出。

  (三)量入为出原则。社区要不断规范和加强社区经费收入和支出的管理,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保持收支平衡,强化经费保障,确保社区工作正常运转。

  (四)离任审计原则。社区领导离任前,由镇党建办向镇财政办提交申请,镇财政办安排审计;社区报账员(出纳)调动或离职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编制移交清单,移交人、接交人、见证人都要签字,并报镇财政办存档备案。

  二、收入管理

  (一)财政补助。主要指市财政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各项补助和奖励经费。

  (二)镇下拨。镇财政下拨的各种专项补助经费。

  (三)捐赠收入。主要指驻社区单位、部门及个人赞助给社区的经费。

  (四)环卫服务收费。主要指镇划拨回社区的由社区负责收取辖区范围内的住户、门店卫生保洁费和垃圾清扫清运费(含夜市),江北、蟠龙、大成、渡磬社区收取的卫生服务费任务数内部分,镇和社区四六分成,大士、吴溪、云黄社区实行七三分成。超过任务数部分二八分成。

  (五)镇及各部门委托收取的各项费用。如“义乌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养老保险金”等。

  (六)非经营性收入。社区公房的出租,需委托镇国资部门评估后公开招投标进行招租,产生的租金按总额的20%社区留用(最高20万元),其余部分上交镇财政。夜市、摊位费等全额返还社区。

  (七)其他收入(利息等)。

  三、支出管理

  (一)支出分类及范围

  1.人员经费:指在职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包括伙食补助。

  2.公用经费:指社区正常运转所需的除人员经费外的费用,如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体检费等。

  3.创建经费:指社区自行保洁包干费用,包括负责辖区内除物业、环卫所清扫保洁以外的所有道路、房前屋后、池塘、水沟、空闲地、垃圾房、绿化带等区块的清扫保洁工作;负责垃圾房、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清洗保洁工作;负责牛皮癣、乱涂乱画及其他违规广告物的清除工作;负责垃圾房、投放点、垃圾桶内及周边的垃圾清运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前屋后杂物、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4.零星工程经费:指社区范围内(社区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公共区块,未撤村进居的城中村暂不纳入)的零星工程,主要指道路砌石、人行道、小区道路、健身路径、窨井、雨污管道等公共基础设施维修与维护,绿化缺株补种与养护、强弱线乱拉整治等其他建设性工程。该项支出由社区两委会议决定后向镇相关科室提出申请,经办科室凭社区两委会议纪要、零星工程审批表落实相关程序后,镇财政全额保障。

  5.固定资产购置经费:对社区需要更新的办公设备,购置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由社区自行购置;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一般设备为1000元、专用设备为1500元)的应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购置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或单位价值不足千元需批量购置的物品,经社区财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向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党政办对更新、购置的必要性进行核实后提出拟办意见,再由镇联系社区领导签字同意并报镇长审批后,由镇实行政府采购,费用原则上在每年镇财政拨付的社区日常工作经费(10万/年)中列支。对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社区固定资产纳入镇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范畴,社区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社区主任是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6.专项活动经费:社区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经费,必须经社区财务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向镇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镇联系社区领导签字同意并报镇长审批后方可执行。活动结束后凭正式发票、活动经费明细清单、经镇审批同意的申请报告方可入账。

  7.奖励支出经费:主要指卫生劳务费计提。卫生劳务费计提在社区分成的卫生服务费的80%以内,按15%提取发放,社区自行年终结算。

  (二)审批权限及流程

  1.审批权限。坚持“集体研究、分权限审批”原则,根据资金额度分级审批,单笔开支1000元以下的由社区主任、书记签字后交联系社区领导直接审批,1000元(含)-10000元(含)由联系社区领导审批后报镇分管财政领导、镇长会签审批。10000元以上、50000元(不含)以下经费支出的需经镇财金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按程序报批。50000元以上经费支出必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2.审批流程。坚持“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社区经办人、负责人及联系领导对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负直接责任;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准确性及审批程序进行审核。

  (1)单位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正常人员经费由社区按义社组(2018)1号文件标准造册,各社区经办人、负责人及联系领导签字后经党建办、财政办审核再报分管财务领导和镇长审批,涉及人员经费变动的,由党建办、纪委等相关科室提供依据后执行;伙食费全额拨入社区食堂,食堂经费的收支需单独建账,原始凭证按会计档案规定妥善保管,随时备查,各社区经办人、负责人对食堂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负直接责任;公用经费由各社区经办人、负责人说明详细用途及支出渠道并签署具体意见,报联系社区领导审批,再经财政办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镇分管财务领导和镇长审批。

  (2)创建专项经费。①房前屋后杂物清理、脏乱差整治、占道经营整治、建筑垃圾清运等项目,按镇城管办统一规定价格结算。费用结算所附照片要求:每车装满垃圾的情况(结算几车就要有几张照片),要体现车牌号,并且有时间、地点水印;挖机、气割、吊机等器械按照作业时间结算的,要有开工时间、结束时间水印的照片及其他作业照片。②常规清理类:民工工资,根据作业难易程度、天气情况、道路情况等因素,按照80-100元/日核订单价。经费结算凭付款凭证、民工报销清单、照片(带时间、地点水印)。③结算发票、结算申请单由各社区经办人、负责人及联系领导签字后报城管办审核,再经财政办审核后,按审批权限报镇分管财务领导和镇长审批。

  (三)日常支出要求

  1.建立备用金制度。为方便各社区的零星支出,核定社区出纳备用金5000元,用于小额现金支付,除应急救援、处置突发事件外,单张发票1000元以上的须实行银行转账。

  2.严格报销制度。所有支出款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凭证(500元以上须开具正式发票),不能用白条支付(对个人支付工资、慰问的除外)。付款凭证必须用途明确,报销前做到领款人、经办人、主任签字、加盖社区书记财务监督章等手续规范完备。对不合理的开支,不真实、不合法、手续不全的凭证,社区主任应拒绝审批,社区报账员(出纳)应拒绝支付。

  3.严格支付方式。参照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等规定,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小额现金除外)。单位之间往来,无论额度大小,均应采用银行转账(汇款)形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

  4.严格支付标准。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培训费,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慰问经费由各社区自行承担,镇不再重复慰问,职工因工伤、生病住院慰问,每人次最高不超过1000元(临聘人员减半),职工去世慰问最高不超过2000元,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慰问最高不超过1000元,对同一工作人员因相同事由的慰问,一年内(自然年度)不超过一次;组织活动经费,参加上级组织活动比赛要求统一着装的可购买服装,每人不超过300元,其他的原则上不允许购置服装。竞赛活动奖金设置,获奖人数不超过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一,一等奖最高800元,二等奖最高500元,三等奖最高300元(奖项与市里镇不重复享受)。

  四、票据管理

  (一)规范票据。各社区所有收费一律使用由镇财政提供的“佛堂镇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佛堂镇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等及指定专门用途的各类专项收费票据等。严禁自行购买、印制不合法票据。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负责社区收费票据的发放、结报、核销工作。

  (二)票据使用。各社区报账员(出纳)在领用票据时应根据社区实际情况,领用量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的正常用量。票据开具人员必须根据会计规范要求开具有关票据。票据必须按号码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空号,填写时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并全份一次复写,全部联次内容一致,大小写金额相符,不得弄虚作假。票据填写时应逐项、逐栏填列,大小金额不得涂改。其他内容涂改需加盖收费人私章并仅限修改一次。严禁收费票据私自转让、出借、代开、盗用及超范围使用。因填写错误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作废票据必须全联保留,交回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

  (三)票据监管。严禁伪造、变造、私印财政票据;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发生票据遗失或被盗等,当事人必须将遗失、被盗票据的名称、编号及数量等情况及时汇报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并写出情况说明,经社区主要负责人审查核实,当事人自费登报声明,经镇财政办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镇长审批后方可核销。镇财政办定期对票据领用、缴销、结存情况进行清点核查,确保做到台账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如发现任何违规操作,则上报镇主要领导与镇纪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票据报销。各社区的非税收入票据应于每月20日前向镇票管员结报,由镇票管员审核、查验收入缴存专户情况,并在存根上签字。再由镇票管员向财政局结报,结报后的票据存根由各社区报账员(出纳)保存,不得自行销毁。

  五、人员管理

  (一)专人管理。各社区要挑选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强烈责任心的社区工作人员或镇下派干部担任社区报账员(出纳)。

  (二)工作职责。社区报账员(出纳)应及时登记现金流向,按规定做好账目登记;及时分类整理有关凭证票据、保管库存现金、收款票据;审核本社区支出原始凭证,定期办理报账工作,协助做好财务公开、财务监管工作;及时做好食堂经费收支的单独建账,原始凭证按会计档案规定妥善保管,随时备查。

  (三)业务培训。各社区报账员(出纳)应主动加强会计业务知识的学习;镇财政办每年组织对社区报账员(出纳)进行业务培训,以促进和提高社区报账员(出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统一事项

  (一)统一银行账户。镇财务设立一个“社区联管”账户,社区的所有支出都统一由总出纳从联管账户拨付。各社区的所有收入均应存入“义乌市政府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二)统一备用金。参照支出管理——日常支出要求——备用金制度施行。

  (三)统一报账日。规定每月10日、25日为社区报账日,各社区报账员(出纳)在每月25日之前结记好本社区的现金日记账及联管专户银行日记账,并向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报账、对账。

  (四)统一财务公开。社区财务每月公开一次,各社区的财务公开报表统一由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在次月10日(节假日顺延)前向各社区提供。由社区报账员(出纳)于15日前在各社区财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各社区联系领导负责监督。

  (五)统一档案管理。各社区会计档案由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镇农村财务核算中心要设立专室专柜,并建立好会计档案的调阅、交接、销毁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会计资料的收集、装订和归档工作。

  (六)统一资产管理。社区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应由社区指派专人负责,责任人要做好资产的登记造册和日常管理工作,因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造成单位资产人为损毁或丢失的,应由责任人自负。责任人因工作调整等原因不再负责资产管理的,应及时认真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如本制度与上级部门出台新的财经纪律有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由镇财政办负责解释。

  附件:各社区财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佛堂镇人民政府2019年9月12日

  佛堂镇党政办 2019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

  各社区财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蟠龙社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鲍建明、王志刚、贾燕玲、何智明、丁慧

  二、江北社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王忠林、王佩勇、王旭君、陈平、陈忠德、丁秋枝

  三、大成社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王宏晖、邵锋、王云飞、朱燕春、鲍忠法、丁力、贾文革

  四、渡磬社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高钱山、陈根章、郑忠平、李立标、叶邦杰、杨贤棋、陈惠娟

  五、吴溪社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王晓忠、陈少明、丁兴友、许浪娟、丁光明、叶英秀

  六、大士社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朱润林、毛丹萍、王井献、丁予建、丁景潮、丁予盛、王春艳

  七、云黄社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胡俊、郑其明、郑金昌、郑其军、郑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