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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婚姻登记……义乌市民政局权威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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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养

问:我妈60了,老年证怎么办理?去哪办?如果不小心丢了,怎么办?

答:目前,我市老年证已实现无感智办,即义乌市民年满60周岁或70周岁,我局将主动为其办理或换发老年证,并通过快递邮寄发放到老人手中。

若有遗失申请补领,可携带身份证至户籍所在镇街365便民服务中心免费办理,或通过“浙里办”APP上“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板块线上申请补办。

问:我村有个低保户,70多了,没儿女的,上周摔了一跤动不了了,想问下能不能住到养老院?要不要钱?

答:60周岁以上特困和低保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保障对象生活可以自理的,收费标准按照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执行;部分不能自理的,收费标准按照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基本不能自理的,收费标准按照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5倍执行,由市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养老机构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因此这位老人如果去住养老院,是不需要自己额外付费的。

问:普通老百姓去住养老院,有没有什么补贴,怎么收费的?北苑这边有个康养中心,是不是一样可以入住?

答:养老机构的每月费用由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组成;入住第一个月会额外收取床上用品费,后面不再收取;水电费不超标就不另收。家里老人如果失能的,义乌户籍可以申请长护险,护理费最高可以补贴75%。具体的可以联系养老福利慈善科85271575、89908682进行进一步咨询。

康养中心收住老人以自理和半自理老人为主。为更大的满足老人“在家门口养老”的愿望,近年来,我市紧随上海、北京的步伐,先后开始探索发展嵌入式小微机构养老。目前为止,我市建设有赤岸镇毛店村、佛堂镇倍磊村、北苑丹溪社区、后宅北站社区康养中心四家小微养老机构,机构提供居家养老、助餐、日托、长期托养等服务,团队均为经过专业培训上岗的护理人员,且配备先进安全生命体征监测设备,使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专业服务。

问:我听说义乌给年纪大的老人发钱,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这个钱要怎么领取?

答:您说的应该是高龄津贴。高龄津贴制度,是指为80周岁至9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为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金的一种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从2023年 1月1日起,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扩大至拥有我市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所有老年人,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具体为80-89周岁每月60元,90-99周岁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月500元。高龄津贴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至本人市民卡,不需要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有异议的可申请补发。

问:最近有人上门为给我爷爷提供服务,说是政府免费提供的。我爷爷怕诈骗,没让进门。这服务是真的吗?可以享受哪些服务?是需要自己申请的吗?

答:是的。义乌市民政局于2020年5月正式启动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的服务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失能、失智、高龄等困难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

该项服务具体分为两类服务对象:

一类对象:每人每月免费享受8工时居家养老服务。

(1)具有义乌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失能程度达到1-3级(评估参照《义乌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标准》)的60周岁以上居家老人;

(2)具有义乌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100周岁以上居家老人。

二类对象:每人每月免费享受4工时居家养老服务。

(1)具有义乌市户籍并居住在本市的90周岁以上居家老人;

(2)具有义乌市户籍且居住在本市的70周岁以上独居、孤寡的困难居家老人。

申请途径:满足条件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或电话联系,因人户分离等原因造成住址变化的也可以进行电话咨询,咨询电话:义乌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89908681/1535689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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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有众扶

问:亲戚身体不好,没有工作;就一个女儿,家境也不好。像他这样没工作没收入的,能不能申请低保?

答: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110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低保金实行差额补助(如:一家庭人口3人,人均月收入350元,人均补差750元,家庭实际发放低保金2250元/月)。像你亲戚这个情况,是否符合低保,需要对其家庭在收入、财产、享受待遇等方面进行经济状况核查后再认定。具体情况可以咨询85271569、85301276,或者户籍所在地镇街。

问:申请低保户需提供哪些材料?能不能代办?

答:我市社会救助申请实行“一证通办”,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包括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及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填写《义乌市困难群众“一件事”救助联办申请表》即可。

线上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搜索“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支持本人申请和代人申请,填写代办人身份信息和申请人信息即可申请。线下可以向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问:我们村有个低保户,今年得了肺癌,家庭开支更大了,像他这样的情况,还有没有额外的救助?怎么申请?

答:低收入家庭因大病住院或特殊门诊自负合规费用在出院医疗结算时,医疗救助部分免申请,无感智办同步直接办理。因病医疗费用还是影响其基本生活情况,还可以再申请临时救助。

和申请低保一样,线上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搜索“社会救助一件事联办”,按指引申请,线下可以向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问:偶尔看到有人睡在桥洞下,这些是流浪人员吗?

答: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者等临时遇困人员。自愿接受救助的,可以到义乌市社会救助中心(宗泽北路336号)求助,或致电24小时救助电话0579-8552236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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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有姻缘

问:结婚证补证是哪些人需要补证?需要带哪些材料?要去哪里补?

答:目前我们的巡回补证主要针对的是2004年4月1日以前在镇街登记后来也没有补过结婚证的群众;1950年4月30日以来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群众,符合条件的,也可以补办结婚登记。

补结婚证需要的材料:双方有效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3张2寸红底合照,老的结婚证还在的话最好带上,便于查档。

我们目前刚结束在稠江街道集中补证工作,后续还将在后宅、北苑街道设置补证点,大家也可以直接到南门街373号市婚姻登记中心补证。咨询电话:0579-85333826、85323080

问:离婚一定要有冷静期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是否需要双方在场?

答: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协议离婚的程序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所以2021年以后选择协议离婚的夫妻,一定要经过30天冷静期。第一次申请需要双方带上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第二次登记除上述证件外,还需要带上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人2寸红底照每人2张。协议离婚一定要双方自愿并就子女、财产等事项协商一致才能办理,如果仅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问:两个人户口都不在浙江,可以在义乌结婚吗?

答:双方都不是浙江户籍的群众,可以凭借一方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义乌办理结婚登记。

问:一个是浙江户口,一个是外省户口,可以在义乌结婚吗?

答:可以,双方带上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3张2寸红底合照,就能够在义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问:双方户口都不在浙江,可以在义乌离婚吗?

答:双方都不是浙江户籍的群众,可以凭借一方持有我市签发的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在义乌办理离婚登记。

4

社会组织

问:我们要成立登记一家协会,成立协会复杂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登记注册协会需要四步:第一步名称预登记;第二步成立许可;第三步开成立大会;第四步登记注册。名称预登记、成立许可、登记注册这三步是要向民政局提交相关材料的。材料有点多,您可以记一下我们的咨询电话:85414112。节目结束后,我们再沟通。

问:你好,我想办一家幼儿园,是先去教育局还是民政局?

答:成立登记幼儿园,首先向教育局办理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可证后再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手续。

在民政部门登记主要有两个阶段:(一)名称预登记,材料包含:1.名称预登记申请表;2.可行性报告;3.举办者简介及身份证明;4.负责人人选审核表。(二)成立登记,材料包含:1.成立登记申请书;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登记的批准文件;3.验资报告;4.章程核准表及章程;5.社会组织廉洁自律承诺书、申请成立登记捐资承诺书、申请成立登记事先告知书。

涉及的资料,群众有不明白的,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5414112,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予指导。

问:我们是一家商会,现在不想搞了,需要注销吗?如果不注销的话,会怎么样?要怎么注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去哪里办?

答:如果不想再办了,那要注销的。商会连续两年不年检的,扣商会信用分10分,扣法定代表人信用分6分。情节再严重的,还要对商会进行行政处罚。

注销的流程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注销动议;第二,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征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第三,发布注销公告;第四,开展清算工作;第五,清算完成后向民政部门提交注销材料。

注销商会需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注销需要提交以下材料: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批复文件;通知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的公告;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书(需包含剩余资产处理情况);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印章和银行销户证明。

涉及的资料,群众有不明白的,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5414112,窗口工作人员会给予指导。

问:协会需要每年年审吗?要怎么去审?

答:需要每年年检的,全市的社会组织每年都需要参加年检,请按时参加。

协会经办人员用法人账号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网上填报年检报告书并提交。我们窗口工作人员对年检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协会经办人员把年检报告书打印出来,签字后把签章页再上传系统。我们窗口工作人员会把年检材料推送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完成初审后再推送给民政局。最后,协会工作人员提交年检报告书(一式一份)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到我们民政窗口,我们出具年检结论。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打我们的咨询电话:8541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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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民生工作(含社工等)

问:我是工商学院学生,明年毕业,可以考社会工作者证书吗?社工证考试一直都有的吗?专职社工明年还招吗?什么时候考试?

答:报考需符合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招考条件。具体可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进入“报名入口”,根据指引填报。社工证的考试,每年都有一次全国统一的考试,有意者可多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

2024年度的专职社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考,招考时间一般安排在上半年,有意参加考试的考生多关注民政局网站,网站会第一时间刊登招考公告。咨询电话:85271573

问:义乌户籍人员在外地火化的,能享受相关减免么?应该如何办理,是哪里办理?需要带哪些材料?补助资金的标准是怎样的,能全额补贴吗?

答:按照《义乌市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免费办法》,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对象包含义乌户籍在异地死亡并火化且骨灰安放在义乌市的人员。

可以到市殡仪馆业务大厅提交材料,届时殡仪馆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放至申请人市民卡。相关材料包括逝者亲属本人身份证、逝者身份证、火化证明、费用清单和财务收据。

资金补助标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是实际产生费用不超过义乌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规定标准的,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免除;二是实际费用超过义乌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规定标准的,按规定标准免除。具体的分项目标准可以拨打市殡仪馆咨询电话:85529465。

问:我前段时间不小心出了事故,有点严重,听保险公司说有残疾人补贴,是怎么办理的?二问:有多少钱?一次性的,还是每月都有?三问:现在村里建议我去住那种养老机构还是什么机构,说有补贴的,这个要怎么申请?

答:需要先去残联评残审核,民政这边负责发放两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行“免申请无感智办”,通过部门数据共享由镇(街道)、市残联、民政局直接审核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残疾人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或市内任意镇(街道)提出申请。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本市低保标准的40%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他重度残疾人分为四档,每人每月按照950元、475元、237元、50元分别给予护理补贴。

对家庭不具备照料条件,经民政局、残联批准由机构集中托养照料服务的残疾人,在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上浮100%。(困难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档、二档人员入住机构享受2200元/月补助)

问:我想开一家福彩店,请问我去哪里申请办理?

答:申办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直接搜索“义乌福彩”字样,选择想要办理的业务,如“自然人(法人)申办投注站”,并点击在线办理,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申办材料。咨询电话:85329302。

问:我们村旧村改造,好几个村合在一起,小区名字是怎么办理的?我们村这条路上有几间店面房,请问一下这个门牌是怎么申请的,需要带什么材料?

答:一般旧村改造的新建小区有三种命名方式:(一)原拆原建,旧村改造的沿用原地名;(二)多村集聚,或异地建造的,需要进行新小区命名;(三)在“浙里办”向建设局提出申请。

店面房涉及个人申请门牌号码的,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平面图到市政务服务中心1046窗口办理或在“浙里办”APP提出申请即可。

具体情况,可以记打咨询电话:854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