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索引号:

    330782000000/2023-543592

  • 文件名称:

    2023年政风行风热线(义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发布机构:

    义乌市政府网

  • 成文日期:

    2023-11-2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3年政风行风热线(义乌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点击关闭详细目录信息

发布时间:2023-11-29 09:42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问:家庭共济如何办理?

答: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共济备案”办理,其中“绑定查询”可以查询绑定情况,“支出查询”可以查询被共济人的支出使用情况。(家庭共济限使用历年账户余额,若历年账户余额为零,则共济人员无法使用。)

问:2024年度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金惠保缴费标准是?如何参保缴费?

答: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共分两档,三档缴纳标准为666元,二档缴纳标准为2386元。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学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含“金惠保”选缴保费300元。“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选缴保费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进入页面,选择“我要参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下一年度”办理。

大病保险选缴办理方式: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点击进入页面,选择“浙里惠民保”—点击“我要投保”,再按提示操作。

问:转外住院就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报销政策有什么规定?

答:参保人员经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因病情需要转杭州、上海、北京医保定点三级甲等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凭诊治医院出具的转诊建议书在诊治医院医保办办理转外就医备案手续。原则上应在转外就医前办理备案手续。经备案转院到杭州、上海、北京的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先个人自付10%,未经备案的先个人自费20%,再按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到杭州、上海、北京三级甲等以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无需备案,需个人自费20%。目前全国范围内只要联入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都可以直接联网结算,如果因特殊原因未联网结算,需凭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和身份证或社保卡等相关材料办理报销手续。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不予报销。

问:哪些特定人员(以下称特定人员)可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答:根据浙人社发〔2023〕21号文件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平台企业、村(社区)组织等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其招用的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下列特定人员(以下称特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一)大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 65 周岁);(二)实习学生,包括大中专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期性实习学生、签订实习协议或学校开具实习介绍函的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用人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三)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 16—24 岁登记失业青年;(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五)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六)在职村干部和专职社区工作者;(七)由第三方平台服务机构或平台统一管理,参与影视、舞台剧制作的群众演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特定人员年龄应不小于 16 周岁,参保的特定人员年龄达到 65 周岁的, 其工伤保险关系即时终止(处于停工留薪期的除外)。

不符合该七类人员需要参保五险。

问: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申请人请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单位申请时限)或一年内(个人申请时限)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具体材料申请表下方有标注)到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5号窗口)申请工伤认定:1、登录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或 百度查询“浙江政务服务网”,点击搜索栏上方的“省级”,选择“金华市”、“义乌市”并点击“确定”;2、在搜索栏输入“工伤认定申请”,点击“办事指南”,跳转到办事指南后,点击页面中间的“申报材料”,点击下载“空白表格”、“示例样表”,按示例样表填写空白表格即可。

问:参保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条件是什么?

答:浙江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是市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浙里办”办理或持身份证到全市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市外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到市内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先申请办理就业登记(须凭《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后,再办理参保手续。

问:我听说农村旧改的房子遗留问题处理办证有新政策出来,时间放宽了,请问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答:经我市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根据2023年我市最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相关问题的意见》(义宅改办〔2023〕2号),农村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时间节点从2014年3月27日之前,调整为2020年7月2日之前。如果需要办理的,请先向镇街申请历史遗留处理后,凭历史遗留处理意见、农村建房用地审批表、有偿使用合同、发票、权籍调查报告和身份证明文件等,经不动产权调备案后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问:我购买的商品房快要交付了,听说现在可以“交房即办证”,网上就可以办,请问怎么操作?

答: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针对房地产项目,我市已全面实施“交房即办证”的办理模式。您所购买的商品房,在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交接书后,可在交房现场专设场地或在自己家中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中“不动产智治”应用模块,点击“我要办”内“交房即办证”事项,提交登记申请和在线缴税,办理结果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告知,不动产证也可免费EMS邮寄到家。

需要注意的是,有购房人组合贷款购买商品房、购房人为未成年人、购房人信用分低于 80分、购房人为老年人且无本人身份证实名注册的电话号码等几种特殊情况暂不支持,需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现场办理。

问:我家的集聚安置套间快要建好交付了,我听说现在集聚安置的房子也可以在网上办理不动产证,请问要怎么办理?

答:集聚安置房办证现在也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申请,通过由房源主体产投集团线上推送房源信息数据的方式,实现不动产登记零材料不跑腿。具体操作是在您接收到提示短信后,登录浙里办APP刷脸验证完成申请,并在网上缴税,审核通过后,不动产证书将由EMS免费邮寄至您指定地址。

如需线下申请的,请您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区办理,所需携带并提交的资料有安置合同、安置情况表、购房款发票、权益凭证,以及相关身份证件。

问:我是义乌人,因为读大学把户口迁到了省外,现在身份证到期了,请问可以在义乌办理身份证吗?要带什么材料办理?

答:像您的情况户籍在省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是可以在我市申请换领新证的,你只需要携带到期的这张居民身份证,到我市就近的户籍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问:我小孩户口在义乌佛堂,今年8岁了,可以办理身份证吗?

答:可以的。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携带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上父母子女关系不明确的,还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问:我昨天办理了居民身份证挂失,现在身份证找到了,该怎么解除?

答:您只需要带上您找到的居民身份证,到就近的户籍窗口去办理居民身份证的解挂就可以了。

问:我户口在外地,现在结婚了,想把户口迁到义乌我老公村里,要带哪些材料,到哪里办理?那我还需要回老家去办理吗?

答: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42条: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一方申报户口投靠另一方的,凭结婚证和被投靠方所居住房屋属被投靠方或其直系亲属的权属证明办理。像您的情况,携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房屋权属证明及户主同意落户意见,到我市就近的户籍窗口办理就可以了。不需要到村里开具证明。

像您的情况,不需要回老家办理。您在我市的户籍窗口办理夫妻投靠时,可以申请网上一站式迁移,由“线上流转平台”代替您来回跑,您就不用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了,直接在我市窗口就可以完成整个迁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