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符合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11330782002610881M/2023-543732
其他-
通知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市财政局
义财预[2023]6号
2023-11-21
有效
发布时间:2023-11-30 14:22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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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财税政〔2018〕11号)精神,经由单位申报,义乌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义乌市基督教新恩堂、义乌市伊斯兰教活动场所等2户市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符合免税资格。请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如后续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义乌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