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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义乌市财政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2-2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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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8291031日,市委第巡察组对财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126日,市委巡察组向财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财政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委巡察组的政治巡察,既是对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党委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体检”,充分体现了市委对财政事业发展和广大干部的关心爱护。财政局党委将巡察组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对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全面落实坚决贯彻。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整改实效。财政局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督办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完善工作机制,先后6次召开各层级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会议,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促,做到逐项对账销号。聚焦重点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动真碰硬,下定决心集中整改、集中攻坚,做到见人、见事、见结果,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加强建章立制,狠抓转化运用。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既就事论事,解决具体问题,又坚持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长效管理,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移交的1件信访件,已办结1件,办结率为100%。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巡察反馈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27个,整改完成率81.8%制定及修改完善制度12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对国之大者领悟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思想认识。将党的理论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尤其加强局党委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连续多周在扛旗争先攻坚会上,各班子领导轮流完成了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的原原本本学习,并邀请了各支部党员代表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和自身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全面掀起学习新思想新理论的新热潮

(二)完善工作机制。面对2022年极端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推动财政更可持续对近年来我市财政运营和管理情况系统回顾分析,研判当前财政可持续运行面临问题,预测未来五年财政收支形势,形成《义乌市财政可持续性研究》课题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建立月度收支及“三保”保障分析机制,在确保兜牢运转底线基础上,根据每月执行情况提出针对性调整举措,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请市政府印发《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镇街(平台)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分成体制改革,增强镇街(平台)自主理财、项目整体开发、收支平衡的理念,推动重大项目投融资创新。

(三)加强资金监管。出台《义乌市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直达资金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要求,并将各部门直达资金执行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的财政管理考绩加强直达资金通报和考核,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规范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根据数字化改革和浙里报具体需求,完善动态监控预警规则,优化动态监控运行机制每日监测库款余额,积极对接税务局、自规局了解下一阶段税收、土地出让金入库情况,提早谋划。加强科室协同,及时拨付镇街土地出让结算款及其他大额项目资金,提高支出执行进度

二、关于大财政’‘大管家作用发挥不够,财政工作提质增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收入谋划。密切与税务、自规等执收单位沟通,及时分析收入形势,合理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和节奏适时视情对财政专户挂账资金进行清理,进一步做实收入,避免资金沉淀积极向上争取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债券资金,有效补充市级财力出台《义乌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进一步优化盘活机制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动用各类结余弥补减收缺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邀请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各镇街平台、国企进行片区开发投融资培训,提高投资效率

(二)推进政策清理。提请市府办出台《义乌市财政扶持政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扶持政策出台、调整(含修订、整合、退坡)和退出程序,2022年共计提醒督办10次,与督考办联合发文督办2后续将结合工作实际,调整明确政策清理完成时间节点,推动部门对政策实行动态化管理,提高财政扶持政策支出绩效。

(三)强化预算管理。全流程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要点,加强相关业务指导检查,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项目储备和预算指标安排流程,实现项目未终审无法安排预算同时定期部署部门对已过有效期且不再使用的项目进行清理,加强项目储备精准性;升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现已具备预算项目按轻重缓急排序功能并于2023年预算编制中启用

(四)加大数字化改革力度。调整充实财政局数改工作专班成员,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及时承接和贯通省厅开发完成的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进一步梳理政策清单,推进“一网通服”迭代升级工作进度编制的《义乌市一网通服升级迭代建设方案》立项审批中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综合能力不够,财政稳健有序运行压力较大”问题的整改

(一)积极应对收支逆差。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做好收入形势分析研判,并采取积极举措深挖收入2022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90亿元,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4.2%,其中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达95.5%,收入增幅及质量位于全省前列。协同部门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已争取债务转贷资金70.72亿元,转移支付资金28.07亿元,有效补充市级财力。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强一般性支出管理。结合实际收支执行情况,及时调整预算安排确保财政收支年度平衡、长期可持续。

(二)加强财政扶持政策监督。提请市府办出台《义乌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规范扶持政策出台、调整(含修订、整合、退坡)和退出程序,对扶持政策实行目录式、动态化管理,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并将根据责任分工做好指导、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关于党的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规范中心组学习。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系统谋划,将规定课程、重点内容列入专题学习计划,做好统筹安排,并不定期开展查漏补缺,确保必学内容落实到位、自选内容有特色坚持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专题研讨为主,避免党委会议、工作碰头部署会议混淆,确保中心组学习规范高效

(二)进一步夯实网络安全基础。印发《义乌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公布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义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通知》《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网络安全工作应急预案》等系列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制度性文件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调整了相关业务软件系统的保护等级,并进行重新备案。已按要求完成中高危漏洞及弱口令问题整改将继续加强自建系统高危漏洞风险的排查并及时消除隐患。

五、关于落实‘四责协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持续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通过分层级谈心谈话、每月廉政故事宣讲、定期检查和不定期专项督查等活动,进一步完善责任传导闭环机制,督促干部强化廉洁意识,防范岗位廉政风险调整个别重点岗位干部的“一家两制”风险等级,并将结合岗位变动情况重新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动态管理,强化跟踪监督,及时排查岗位廉政风险。

(二)加强内部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定期作风效能检查、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提醒检查不定期专项督查,根据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提醒强化个人事项报告,继续对新入职人员和新提任干部开展个人事项报告的辅导,同时提醒干部在年度集中申报后及时对变动情况进行自主申报,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明确在每季度末对全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开展一次检查通报,并对进度滞后任务开展督查督促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六、关于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绩效评价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财政大监督机制明确各业务支出科室每年至少开展专项检查两次,财政监督局至少开展专项检查四次,同时财政监督局对各业务科室检查情况进一步加强跟踪和复核,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和全面覆盖。注重加强与人大、纪委、审计的联系和作,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提监督权威。

(二)强化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严格落实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财政归口支出科室的审核情况列入局内部考核;会同市发改局沟通明确,新增5000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事前评估报告递交流程;继续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督促预算单位按要求落实整改

(三)强化镇街财政工作监管。根据乡镇财政管理要求,重新梳理财办在岗人员信息,确定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名单报组织部、人社局进行调整加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管理通报跨度大验收缓慢项目,要求镇街倒排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验收,超时收回补助资金。

七、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稽核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压实项目稽核工作责任。每月分析整理退文项目当前进展及当月完成情况,已对退文时间超6个月且推进缓慢的136个项目,通过协同办公平台公告和稽核管理系统公告进行通报,敦促相关建设单位组织力量推进退文项目清理工作通过发函、协调会等多种方式责成建设单位积极协调并确认补充相关资料、程序等,妥善解决争议问题,减少法律风险

(二)加强项目稽核成果运用。对核减比例或数额较大的项目及时进行分析,按要求做好相关通报工作

八、关于执行财经制度还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规范财政局食堂管理。学习优秀单位食堂管理经验,明确食堂管理模式改革方向;已修订财政局食堂管理制度,加强食材采购、物品配送、出入库等管理进一步规范食堂支出手续,修订完善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二)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制订公务出差报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报销流程;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清单审签流程,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支出和管理。

九、关于“党委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服务保障。领导干部深入走访部门、镇街,主动参与政策前期谋划,不断提升政策研究和服务保障能力。在全市春节留义政策全市民生实事备选事项研究等工作中,提前对接部门资金需求,落实安排保障资金

(二)助力共同富裕。承担省财政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小切口试点改革,探索支持生育养育财税政策2022727日,《中国财经报》专题报道我市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建设财政政策工作义乌市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小切口改革探索成功获评金华市财政系统十佳案例会同卫健、发改出台《义乌市社区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行补助实施方案(试行)》,进一步完善支持共同富裕的财政相关政策。

(三)推动区域均衡发展。提请市政府出台新一轮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市财政与镇街(平台)的财政分配关系,着力加大对加快发展镇的支持力度,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配合改革办研究出台《关于支持四个加快发展镇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及《义乌市四个加快发展镇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促进四个镇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差距,加快锻造共同富裕成功案例。

十、关于党建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已按要求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开展党员星级评定,规范党员“十二分制”管理;已进一步细化完善党务工作规范,要求各支部对照自查自纠将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指导、交差检查,进一步提高党建规范化水平。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组织开展部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干部的梯队建设统筹考虑干部年龄、综合能力与岗位需求,同时注重对3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的提拔使用,构建年龄结构相对合理、综合素质高的中层干部队伍落实好“青蓝工程”导师制度,做好导师结对工作,加强对年轻干部的传帮带,主动交任务、压担子,鼓励年轻干部走到舞台中央,营造年轻干部肯干、想干、能干的氛围,引导年轻干部主动担当。

(二)规范出国(境)证照管理进一步健全出国(境)证照交回的台账登记,完善出国(境)证照管理制度,重点规范申请、领取、交回等环节的闭环管理加强出国(境)各流程的时效管理,开展定期自查,以因私出国(境)的申请时效和回国后交回证照的时间结点为规范重点,切实强化出国(境)的证照管理。

十二、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业务对口科室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组织开展专项培训,积极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先易后难、分批推进,有效提高整改进度继续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和指导作用,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

(二)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准入供应商审核制度,督促政府采购中心迅速完成清退工作,确保当前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退尽退。同时要求对入驻供应商加强定期抽查、巡查,对丧失政府采购资格条件的,及时处置。

下一步,财政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扛起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坚持党建统领,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各项制度。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确保科学民主、依法依规决策。三是深化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持续深入正风肃纪反腐,锲而不舍督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完善日常考核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定期监督检查,切实强化干部监督管理;持续规范个人事项报告,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筑牢廉政风险防线。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好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工作,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强跟踪督促,确保按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立足长远,分类实施,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同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财政迫切需要破题的财政可持续、投融资体制改革、共同富裕探索、数字财政应用新实践、纵深推进清廉财政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自觉、增强动力、鼓足干劲,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加快推动财政各项事业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985116030;邮寄地址:义乌财政局收发室(义乌市丹溪北路699322000

 

 

                             中共义乌市财政局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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